第十二章 大闹篮球部 (第2/9页)
“如蝴蝶般飞舞,如蜜蜂般刺人”是我群战时的座右铭,踩着飘忽不定的步子,双手护住要害,不时的打出强而有力的勾拳,动作洒脱,出拳快而有力,如闪电划过天边,在人们想把它看清楚时,它已经消失了,好象从来不曾出现过,但是在人们的心里已刻下了证明它曾经存在的深深烙印。
雷霆般的掌声中,我赫然停住闪动的身影,如山一般巍峨挺立,仍在飘舞的衣诀更让我有种飘逸潇洒的味儿。比蝴蝶舞姿更美丽的步伐,比蜜蜂尾针更有杀伤力的勾拳,面对众人的微笑,我一点也不像是来寻衅闹事的,反而更像是一个表演者,向观众们深情演绎着力与美的完美结合。
“是哪个混蛋打着拳击部的名号,在这闹事!”
声线粗犷,如破锣一样的响着,从声音推断,他是个身材魁梧,体强力壮的汉子,从他的话语推断他是个没有脑筋的笨蛋。
以前的我从来不会这样细心,思维也没有如此缜密,我还是我,行事风格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的果决,但也变的狡猾和狠辣。
我脸色不变,笑吟吟的转过头去,望着来人,道:“我就是那个混蛋,但是我要纠正你两个错误,第一,我并没有闹事,第二我只是稍微会点拳击,但却没有打着你们拳击部的旗号,这位大哥是?”
果然出现之人是个彪形大汉,上身的紧身T恤愈发透出他虬结的肌肉,给人爆炸的力感。最为特殊的是他的双臂,手长过膝,十足一个大猩猩,这种骨骼最为适合打拳。
大汉看着躺在地上的几人皱了皱眉头道:“我叫莫魁,拳击部第一号猛将就是我!既然你说不是来闹事的,地上躺着的人难道是我打的不成,你当真没有说过你是拳击部的?我怎么听人说这句话是你说的!”
我往前两步,道:“原来是拳击部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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