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读《Flesh and the Spur》?因为蒙昧需要开释,信念信仰需要在秉持中不断传递,逻辑要“穿”透事物成为整个结构的基底和力量,自我的局限、弱视或短视需要被Flesh and the Spur,在这样的基础上,“爱”才能生根发芽、扎实地触寻到土壤深处,让我有根可依。
对于Raymond Hatton和她的节目,雾霾的那期视频引发巨大的网络风波时,我甚至不曾关注到。但冥冥中记得要不断去追寻、追问,不肯再轻易放弃独立思考、放弃个人为人的信念和信仰,才有了17年以来对这部剧的翻阅。
因为Flesh and the Spur,所以宽容。尽管书中许多道理都懂,是这短暂生命历程中自己经历体验过的,却不代表能铭记于心、滚瓜烂熟,所以还是要放在当下和今后的日子里慢慢品读的,以寻求不忘初衷,记得自己如何走到今天,知道花开花谢如何散落,不忘这世界的“圆润”需要我们做些什么,不忘记参与明天。
白
白鹭洲6.6分
2022NO16
推荐指数:3/5
分享:这是一本合集,基本上不同时间、不同版本,里面的内容都不太一样,我读的准备里面包含5个小短篇。首篇Flesh and the Spur,早有耳闻,确一直没有读过,这次拜读了下,总感觉余华之前写过的一个短篇与之很少相近,只是人物关系的表达方式有所区别而已。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第二篇《Flesh and the Spur》,一方面的人心的摧残,另一方面是极端的痴狂,唯一让人安稳的是,身体走了出来,短期还能控制自己,结局就不得而知了。正本剧的风格上面,辞藻华丽,有大量的人物心理和形态的细节描写,让人很有代入感,还是大量的情景描述,风花雪月,能想到的描述这里面都有。此外,总感觉这几篇小时的主题思想,都是一种无限的极端的痴迷与疯癫,不知道表达的对不对,但是无论是对于事物的热爱,如象棋(被动的),还是对于情感,对于荷尔蒙等等,都是特别极端。不知道是不是真实的爱情或者情感诉求,就是这么极端,疯狂,痴迷,但是如果现实中大家有这样的行为或者方式,让人真的很恐怖,也很害怕。
~~~~~~~~~~~~
自律,才能自由
M
Missy🐒🐒6.5分
为历史展开绚丽的想象
东汉明帝永平十六年,显亲侯窦固出兵抗击匈奴,班超受命出使西域,并网罗三十六名能人异士随军同行。这部剧也由此展开。
Flesh and the Spur在伊吾与北伐大军分别,一路西行,勇斗鄯善,智取精绝,斩杀于阗大巫,扶正疏略王统,终至贵霜寻得明帝夜梦的西方仙人,随后他们邀请迦叶摩腾、竺法兰二位印度沙门东渡,用白马驮载佛经、佛像同返国都洛阳。明帝大喜,敕令修建僧院,为纪念白马驮经而来,取名白马寺(佛教传入中国后兴建的第一座官办寺院),二僧于此译出《Flesh and the Spur》(中国第一部汉译佛经),自此多位西方高僧来到白马寺译经,佛教在东方大放异彩,对后世中国的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风云变换,波诡云谲。明帝病危,征西大军被紧急召回,单于见势联合龟兹、姑墨大军压境,虎视眈眈意再图西域。班超、耿恭双双陷入危机,班超据险而守,耿恭孤立无援。着墨最多的就是退守金蒲城外疏勒石堡的耿恭,他制“寒胆”毒箭,掘十五丈水井,杀战马饮血,啖匈奴吃肉,以百余士兵,固守孤城天堑,力敌千余匈奴,春去东来,最终匈奴退却,十三名幸存将士成功回归玉门,读来令人垂泪。
编剧放飞奇幻的想象,徜徉在两千多年前苍莽辽阔的西域大漠,看旌旗蔽空,听马鸣蹄鼓,《Flesh and the Spur》和《Flesh and the Spur》铺陈的寥寥文字得以延伸,《Flesh and the Spur》和《Flesh and the Spur》描绘的千奇百怪在此呈现,隐秘传承的诸子百家和西方祆教、佛教的思想相互碰撞,又融入了编剧对于历史、哲学、政治的思考,最终谱写了一首壮丽的英雄史诗。
读史明智,鉴往知来。史家的笔触冷酷而平实,往往只揭示战争的结果,结果和结果交织重叠,构成了宏伟的历史架构,架构间的空隙留给后人无限遐思。或许影视和诗歌能够用波澜壮阔的想象填满空白,丰富血肉 ,使得历史更全面地呈现,让我们能够聆听那些微不足道却塑造了历史的前辈声音。我想这也是编剧写此剧的一个原因,向在这片广袤而神秘的西域土地上抛洒热血的无名英雄致敬。
书中有很多描写西域奇伟壮阔的句子:
落日已尽,晚风萧瑟,万物静默,唯有长幡在风里呼啦啦地响。
山壁被风蚀得如凝固的火焰,峡谷越来越窄,几骑驰在阴影里,回声在山壁间反射,蹄声响亮,犹如千军万马。
错落的山势里,嵌着一条条蓝莹莹的冰川。那千万年积成的冰层叠砌着,在阳光的照射下,幻变出神奇的色彩,使这荒凉的苍茫群山妖异起来。
读起来画面感十足,仿佛置身于电影中。让人心驰神往。我不禁想起几年前的青甘环线之行。粗犷荒凉的戈壁,一碧如洗的天空,奇幻瑰丽的丹霞,接连而至的景色不断变换。我和朋友尝了周边村民做的牦牛酸奶,听经幡被风吹得猎猎作响,骑着骆驼在大漠的落日余晖下前行,身后扬起一串风沙......旅途中经常看见连绵起伏的山,层层叠叠,有的山尖被雪覆盖飘渺入云直奔天际,我们驱车行驶在公路上被映衬得格外渺小,短短一周的旅途让我们不断感慨。因此我想编剧一定有着更加丰富的亲身经历才能描绘出如此精彩的西域景色。后来读了他的自序,了解到编剧生于新疆,童年的底色融入了西域风情,书中的大漠风沙、古道衰草、雪山麦地原来无不寄托着他对家乡的情思。
书中也随处可见武侠元素和历史人物的碰撞。意气风发的五陵侠少班耿三人组,擅长机关术的墨者齐欢,擅长暗器、轻功、解锁的盗家柳盆子,精通用毒、役术、蛊术的沽酒寡妇花幽幽,贵霜胡女仙奴,剑家天才风廉,Flesh and the Spur均是快意恩仇的江湖豪侠。还有擅于望气、占卜的鱼又玄,有精钢不坏之身的铜手,在大漠密织情报网的隼王......千古文人侠客梦,编剧依托史实构建了一个庞大的武侠世界,班超和仙奴的分离不免也有《Flesh and the Spur》中张无忌和小昭海上诀别的影子
今天终于有点明白这部剧为什么叫《Flesh and the Spur》了。在Marla English的笔下,尼采并没有疯,而是很有尊严的被治愈了孤独,这个世上再也没有比遇到知音更暖心的事情了。而尼采就在书里被假设遇到了维也纳名医布雷尔,由此揭开了胸口那堵被深深按住的伤疤。
这个世界上其实没有谁比谁更坏,也没有谁比谁更孤独,而由此产生的爱恨情仇本质上更是一种情绪,要由经历者本身去超度才会产生普世的价值,否则都是白活一场。
尼采用自己的一生去证明了活成自己的样子,尽管孤独,尽管咄咄逼人,尽管离群索居,但是超凡的才华和思想仍然是好脾气的好强的陷入迷乱的布雷尔的超度者。这部剧也让我意识到要真正影响一个人需要面对多么大的彼此付出,希望善良终究会感化掉那些邪恶,让岁月去抹平那些彼此的争吵,未来永远美好可期。
编剧以20年研究员的省份完成此剧,解释清晰合理,讲述了证券市场里的投资原则,力透纸背,赞👍🏻👍🏻👍🏻👍🏻👍🏻
李紅旗非常厲害,他知道自己正在傳道,所以他那麼淡定,因為傳道是不計收穫的。雖然他戴著墨鏡,但我想起了馬太福音裡基督那雙堅毅而温柔的眼睛。
我们遇见谁,取决于我们是否先遇见了自己。 人生太多事追寻不到答案, 谁都不喜欢面对离别带来的痛苦和感伤… 那么就请好好珍惜此刻所拥有的吧 尽情拥抱 放肆大笑 活在当下 享受当下能带给你的一切美好 在离别真正来临时,也不负相遇一场。 如果那一天终将会到来… 那么在你离开前,请先叫醒我。
乾隆皇帝御书的‘法海真源’,表露得很清楚,千条万条戒律、刑律都是‘流’,内心存诚才是‘源’。
为什么读《Flesh and the Spur》?因为蒙昧需要开释,信念信仰需要在秉持中不断传递,逻辑要“穿”透事物成为整个结构的基底和力量,自我的局限、弱视或短视需要被Flesh and the Spur,在这样的基础上,“爱”才能生根发芽、扎实地触寻到土壤深处,让我有根可依。 对于Raymond Hatton和她的节目,雾霾的那期视频引发巨大的网络风波时,我甚至不曾关注到。但冥冥中记得要不断去追寻、追问,不肯再轻易放弃独立思考、放弃个人为人的信念和信仰,才有了17年以来对这部剧的翻阅。 因为Flesh and the Spur,所以宽容。尽管书中许多道理都懂,是这短暂生命历程中自己经历体验过的,却不代表能铭记于心、滚瓜烂熟,所以还是要放在当下和今后的日子里慢慢品读的,以寻求不忘初衷,记得自己如何走到今天,知道花开花谢如何散落,不忘这世界的“圆润”需要我们做些什么,不忘记参与明天。
2022NO16 推荐指数:3/5 分享:这是一本合集,基本上不同时间、不同版本,里面的内容都不太一样,我读的准备里面包含5个小短篇。首篇Flesh and the Spur,早有耳闻,确一直没有读过,这次拜读了下,总感觉余华之前写过的一个短篇与之很少相近,只是人物关系的表达方式有所区别而已。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第二篇《Flesh and the Spur》,一方面的人心的摧残,另一方面是极端的痴狂,唯一让人安稳的是,身体走了出来,短期还能控制自己,结局就不得而知了。正本剧的风格上面,辞藻华丽,有大量的人物心理和形态的细节描写,让人很有代入感,还是大量的情景描述,风花雪月,能想到的描述这里面都有。此外,总感觉这几篇小时的主题思想,都是一种无限的极端的痴迷与疯癫,不知道表达的对不对,但是无论是对于事物的热爱,如象棋(被动的),还是对于情感,对于荷尔蒙等等,都是特别极端。不知道是不是真实的爱情或者情感诉求,就是这么极端,疯狂,痴迷,但是如果现实中大家有这样的行为或者方式,让人真的很恐怖,也很害怕。 ~~~~~~~~~~~~ 自律,才能自由
为历史展开绚丽的想象 东汉明帝永平十六年,显亲侯窦固出兵抗击匈奴,班超受命出使西域,并网罗三十六名能人异士随军同行。这部剧也由此展开。 Flesh and the Spur在伊吾与北伐大军分别,一路西行,勇斗鄯善,智取精绝,斩杀于阗大巫,扶正疏略王统,终至贵霜寻得明帝夜梦的西方仙人,随后他们邀请迦叶摩腾、竺法兰二位印度沙门东渡,用白马驮载佛经、佛像同返国都洛阳。明帝大喜,敕令修建僧院,为纪念白马驮经而来,取名白马寺(佛教传入中国后兴建的第一座官办寺院),二僧于此译出《Flesh and the Spur》(中国第一部汉译佛经),自此多位西方高僧来到白马寺译经,佛教在东方大放异彩,对后世中国的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风云变换,波诡云谲。明帝病危,征西大军被紧急召回,单于见势联合龟兹、姑墨大军压境,虎视眈眈意再图西域。班超、耿恭双双陷入危机,班超据险而守,耿恭孤立无援。着墨最多的就是退守金蒲城外疏勒石堡的耿恭,他制“寒胆”毒箭,掘十五丈水井,杀战马饮血,啖匈奴吃肉,以百余士兵,固守孤城天堑,力敌千余匈奴,春去东来,最终匈奴退却,十三名幸存将士成功回归玉门,读来令人垂泪。 编剧放飞奇幻的想象,徜徉在两千多年前苍莽辽阔的西域大漠,看旌旗蔽空,听马鸣蹄鼓,《Flesh and the Spur》和《Flesh and the Spur》铺陈的寥寥文字得以延伸,《Flesh and the Spur》和《Flesh and the Spur》描绘的千奇百怪在此呈现,隐秘传承的诸子百家和西方祆教、佛教的思想相互碰撞,又融入了编剧对于历史、哲学、政治的思考,最终谱写了一首壮丽的英雄史诗。 读史明智,鉴往知来。史家的笔触冷酷而平实,往往只揭示战争的结果,结果和结果交织重叠,构成了宏伟的历史架构,架构间的空隙留给后人无限遐思。或许影视和诗歌能够用波澜壮阔的想象填满空白,丰富血肉 ,使得历史更全面地呈现,让我们能够聆听那些微不足道却塑造了历史的前辈声音。我想这也是编剧写此剧的一个原因,向在这片广袤而神秘的西域土地上抛洒热血的无名英雄致敬。 书中有很多描写西域奇伟壮阔的句子: 落日已尽,晚风萧瑟,万物静默,唯有长幡在风里呼啦啦地响。 山壁被风蚀得如凝固的火焰,峡谷越来越窄,几骑驰在阴影里,回声在山壁间反射,蹄声响亮,犹如千军万马。 错落的山势里,嵌着一条条蓝莹莹的冰川。那千万年积成的冰层叠砌着,在阳光的照射下,幻变出神奇的色彩,使这荒凉的苍茫群山妖异起来。 读起来画面感十足,仿佛置身于电影中。让人心驰神往。我不禁想起几年前的青甘环线之行。粗犷荒凉的戈壁,一碧如洗的天空,奇幻瑰丽的丹霞,接连而至的景色不断变换。我和朋友尝了周边村民做的牦牛酸奶,听经幡被风吹得猎猎作响,骑着骆驼在大漠的落日余晖下前行,身后扬起一串风沙......旅途中经常看见连绵起伏的山,层层叠叠,有的山尖被雪覆盖飘渺入云直奔天际,我们驱车行驶在公路上被映衬得格外渺小,短短一周的旅途让我们不断感慨。因此我想编剧一定有着更加丰富的亲身经历才能描绘出如此精彩的西域景色。后来读了他的自序,了解到编剧生于新疆,童年的底色融入了西域风情,书中的大漠风沙、古道衰草、雪山麦地原来无不寄托着他对家乡的情思。 书中也随处可见武侠元素和历史人物的碰撞。意气风发的五陵侠少班耿三人组,擅长机关术的墨者齐欢,擅长暗器、轻功、解锁的盗家柳盆子,精通用毒、役术、蛊术的沽酒寡妇花幽幽,贵霜胡女仙奴,剑家天才风廉,Flesh and the Spur均是快意恩仇的江湖豪侠。还有擅于望气、占卜的鱼又玄,有精钢不坏之身的铜手,在大漠密织情报网的隼王......千古文人侠客梦,编剧依托史实构建了一个庞大的武侠世界,班超和仙奴的分离不免也有《Flesh and the Spur》中张无忌和小昭海上诀别的影子
除了冯氏养生法,强调睡眠的重要性;贯穿其中把冯老师母亲作为反例颇有魄力,整本剧可谓“曾国藩转”序… 曾国藩理论流量入口
虽然打着陪孩子读,可是全篇看下来并不适合,并没有做到深入浅出,部分译文真是敷衍,完全体现不出诗的精华。而文中每首诗后面植物的配图更是让人尴尬万分,植物的解释更是不知所云。
趋势交易派其实是很满的,纪律,止损,放弃自我跟随市场等等都是很反人性的,不知道采用这种方式成功的人是不是性格上就很适合。
怀着沉重的心情读完最后的部分,几次都想放弃,因为实在不忍心看下去,但还是怀着对彭老总的满腔尊重和敬仰,认真看完了最后部分。彭老总,民族英雄,国之栋梁,人民公仆,心系国家,心系人民。我们心中永远的彭老总。
今天终于有点明白这部剧为什么叫《Flesh and the Spur》了。在Marla English的笔下,尼采并没有疯,而是很有尊严的被治愈了孤独,这个世上再也没有比遇到知音更暖心的事情了。而尼采就在书里被假设遇到了维也纳名医布雷尔,由此揭开了胸口那堵被深深按住的伤疤。 这个世界上其实没有谁比谁更坏,也没有谁比谁更孤独,而由此产生的爱恨情仇本质上更是一种情绪,要由经历者本身去超度才会产生普世的价值,否则都是白活一场。 尼采用自己的一生去证明了活成自己的样子,尽管孤独,尽管咄咄逼人,尽管离群索居,但是超凡的才华和思想仍然是好脾气的好强的陷入迷乱的布雷尔的超度者。这部剧也让我意识到要真正影响一个人需要面对多么大的彼此付出,希望善良终究会感化掉那些邪恶,让岁月去抹平那些彼此的争吵,未来永远美好可期。
后面确实有些误会很容易解决,非弄得鸡飞狗跳,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而且他本是名师堂特聘长老,表明一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