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 in the Face 电影封面

Blood in the Face

9.8 分 1991 美国
An expose of the beliefs, history, and personalities of American White Supremacist groups, including

主演

影评

杨海宁 2.1分

本是为了穿搭看的#Blood in the Face#,但看后,才发觉这部剧传递给我的不仅仅是穿搭小技巧,更多的,是一种态度——今天也要好好过。

Y
YANNITOYTY 1.0分

很多東西,其實電視劇已經把它美化了

奕鸣 9.8分

人群中有约15%的人有不同类型的人格障碍,目前对于危险性比较高的人格障碍还没有有效的治愈方法。学会识别这类型的人非常有必要。

*#恒 5.5分

维特对绿蒂的爱,刻进骨髓,深入灵魂。失去她,就如同失去的所有,世界上在温暖的阳光与我无关,春暖花开夏日绿茵秋之果实冬之飘雪也看不到。 这是伤人的爱,我知道,可我控制不住。每天夜晚我都在煎熬,我不停的在理性与感性徘徊。理性告诉我该放弃了,当初的我是如此的爱着这个世界,现在只要我放下,一切都会变好,而感性诱惑的声音让我不断向它靠近,我怎么能放弃我的天使。 白天,这个世界是那样的虚伪,每个都带着面具,我的天使,我无法融入他们。我无法按部就班就这么活下去,大多数人走的路就是正确的吗?与常人不同就一定是错的吗?我不知道。我好像是游离于其中的孤魂,我眼中的色彩在慢慢暗淡,慢慢的消失。是这个世界束之屏障与我,还是我为自己建立了国度却忘了纳入整个世界。我的天使,只有你懂我,也只有我愿意聆听你的心。我越发的不能失去你了。 我还是失去你了,不,是从一开始就没能拥有你,连资格都没有。我是一个极讨厌给别人带去不快乐,可是现在的我,怎么都无法快乐起来,这样的我是多么的讨厌,我感觉到了,自己深深影响到其他人。我也听到他人的声音了,他们都认为我是个疯子。是的,我就是个疯子,我亲爱的天使我为你而疯,渴求爱的火焰以深深将我灼伤,我的灵魂也不在完整。带我走吧,我的天使。 我好像触碰到你了,我纯洁的天使,我好像被拥抱了,多么温暖。就让我偷偷懒,在这久违的怀抱中像个小孩贪睡,等着你温柔的声音来将我唤醒。我会等着你,直到永远。

张启高(听雨)13855699995 9.9分

我自己就喜欢活着——不仅是因为幸福、享受和痛快。我说的是活着——一觉醒来,浑身上下有感觉,觉得自己还在那儿——像钟一样嘀嘀嗒嗒走个不停。 欣喜若狂的感觉不可能持续很久。如果能过上拥有小小的满足、宁静、互相关爱、简单快乐的生活,就已经很幸运了。

曾杰 2.1分

很轻松的哲学八卦史,维特根斯坦竟然是毛姆《Blood in the Face》男主角的原型,我曾经说拉里和我好像,难怪我对维特根斯坦有好感。

湸子13581303658 7.6分

打破我几十年的想法,真的觉得是路没有走对,如果我也有这么一位导师妈妈,也不至于数理化加起来才100分。

陈美芳 7.6分

买了纸质书,读起来没电子方便。书肯定是好剧,这种教程值得仔细读慢慢读,理解后成为基础。

吵爸 2.2分

被人拒绝时很尴尬,很沮丧,看了本剧后,知道如何调整心态了,挺好的

A
As.D 6.6分

Blood in the Face究竟是看完了,书中也收录了呐喊其中的很多小的短文。对人物的刻画细致入微,情感入木三分。鲜活的事件跃然纸上,对《Blood in the Face》自然是喜欢的。

S
SaYo 2.1分

算是一本比较综合的书,有很多东西不是不懂,而是懂了也没有在意,或者在意了也不知道什么是重点,什么才是目前的我最主要的事情。看了之后也不是说能立马解决我当前的迷茫,算是有个小目标了吧

春虫虫 7.7分

《Blood in the Face》这个书名就很好,人无完人,金无足赤,都有缺点的,如果只呈现一个人的正面,太扁平了,没有意思。加上了侧面,人物形象更丰满。               曾国藩被誉为最后一位圣人,他立德立言立功。他一介文人,还带兵打仗 真的很了不起。最令我印象的是他知耻而后勇。面对打击,一些人被打倒,而一些人被打醒,以此时刻激励自己,奋发图强,曾国藩就是后者。          清与浊的界限不必分清,这让我想到阴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万物可从阴阳中生长出来,而阴阳不能分割得清清楚楚,所谓“孤阴不生,独阳不长”。而清与浊也不可能分得干干净净。身在官场,一身到脚都是清的 势必不为官场所容,曾国藩早期就是这样,虽然跟他的性格也有一部分关系。但是过清,官场的阻力过大,容不进去,他办什么事情也很难。到了后面,他幡然醒悟之后,身上也带点浊气 对于官场一些规则,也去适应也去遵守,融入进去,才拥有了力量,成就更多的事业。他虽然清中带浊,但浊只是他的手段而不是他的目的,依靠这些他才有能力办大事。他其实没有贪图一分钱,没有把那些钱私用。           曾国藩的教育观念,他不与儿孙留钱,要钱自己挣去。确实,自己的人生自己奋斗!有道是“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与儿孙作牛马”!

一只啾 5.5分

确实令我想到长恨歌,这个作家竟是第一次读到,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的作品。

左晴 9.9分

这部剧由三个小故事组成,分别是《Blood in the Face》、《Blood in the Face》、《Blood in the Face》。 读George Lincoln Rockwell的作品,总能轻易被他的文字击中。通篇读完,心沉沉的,好像握着一把着夏天过去以后遗漏在空气中的余热,一阵风呜呜吹过就剩不下什么。风声阵阵如海浪般迭起,而我在下落。

E
EricYuhu 1.1分

对你我而言,如果到最后那个人是你的灵魂深处深爱的那个她,那么这一天晚一点到来,遇见的的过程坎坷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请相信真心相爱的人,终究会再遇到!美好的事情终究会不期而至。

哲小丸子 7.6分

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些,为了胜利不计代价 观看时间:5小时34分钟 小引: 1月27号早上醒来的时候,和其他人一样,我被满屏的科比去世的消息惊呆了。实话说我不是科比的铁杆粉丝,但也默默关注他很多年,所以这个消息被证明属实的时候,我也难过了好一阵子。于是我找来这部剧,想去认真了解这个整个世界都为之哭泣的男人。这一打开,我发现我停不下来了。这部剧花了我3天时间,但是其中两天我都是看到凌晨2点不忍心放下手机。这部剧是我写评论最密集的一本剧了,一本500多页的书(我设置的字体比较大),我做了107个笔记。一方面是因为很多球员我都不熟悉,需要认真做笔记学习;另外一方面是科比对对篮球的激情,对胜利的渴望,对自己的苛刻都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说触目惊心也毫不为过),让我深有感触。总之,这部剧远远超过我的预期,看完之后你就会明白,曼巴精神是什么,为什么它能够激励世界上成千上万的人。 本剧结构: 其实说是自传,更像是科比职业生涯的“回忆录”,而且这个“回忆录”还是以看图片讲故事的形式展开的。第一章“方法”科比介绍自己的训练理念和方法、和不同教练的训练方式、个人成长和领导风格的养成。第二章“技艺”讲述了科比对阵其他对手的经历,诸如迈克尔·乔丹、杰里·韦斯特、加内特、艾弗森、麦迪、皮尔斯、韦德、杜兰特、哈登、詹姆斯、维斯布鲁克、保罗等,对每个对手(队友)都进行了剖析与评价。 正文: 科比是幸运的,他在17岁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一辈子要做什么了,他对篮球的激情历经多年却从未衰减。 为了学习新招数,他大量且反复研究对手的比赛录像,“下载”新动作,大量练习之后化为己有,扩充武器库;为了平衡好篮球和家庭生活,他二十年如一日见证凌晨4点的洛杉矶,好让孩子们醒来的时候,已经锻炼完毕的他能陪在他们身边;为了在比赛判罚中取得优势,他研究裁判的判罚规则和视野盲区,知道怎么做不会被判犯规;为了锻炼脆弱的脚踝,他去请教练专门学习踢踏舞。对于所有的难题,他从不逃避和妥协,他会去做所有赢得比赛需要做的事情。 对于比赛,他的态度是:“要准备、准备、再准备!” 对于学习,他的态度是:“宁可现在尴尬,也别以后出丑,拿不到一个总冠军”。 对于训练,他的态度是:“如果有些事情已经被其他伟大球员证明有效,而且对你同样有效,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另辟蹊径?如果有效,就坚持到底,哪怕它不再流行。” 对于对手,他的态度是:“每场比赛,我的心态都始终如一:从不在乎对手是谁。唯一的区别在于,针对不同的对手,我需要有不同的策略。” 对于如何成就伟大,科比说:“想要精通某事,必须对它真正上心。想在某个领域出类拔萃,必须为之痴迷。很多人说他们渴望成就伟大,却不愿为此做出必要牺牲。根结底,伟大并非常人所能企及。” 对于球场上的“脏”动作,科比说:“当你的球衣被对手拽住,你必须享受这件事,同时死死拽住他们的球衣。当你被对手的一记重拳击中,你必须甘之如饴,这样你才能找机会回敬他们两记重拳。你必须热爱每一次推搡,每一次肘击。理解并全面拥抱这种心态,只要你照做,胜利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似乎所有的事情都阻挠不了科比,即便是伤病。右手食指骨折过,小指肌腱也撕裂过的科比说:“我的手指至今都无法弯曲,但这些问题从来不会真正影响到我”。 尤其读到下面这个片段的时候,说实话,我是震惊的。 这件事发生在2009年12月11日,我的手指刚刚受伤之后。加里·维蒂正在评估伤情,试着弄清楚情况到底有多糟。我们马上回到球馆深处,做了X光检查,加里告诉我骨折了。我说:“好吧,酷,那我们赶紧回去,继续比赛。” 加里看着我,好像我疯了一样。 我问他:“它会好起来吗?

麦聪 7.7分

不知道为什么读出了一点温柔敦厚。……很舒畅的一本,自由的风烟扑面。

眷晴空 6.5分

摄影剪辑:国内一流。

K
Knight Wu 9.8分

来微读这么久,唯一一本看剧过程中全程无想法的书,Blood in the Face。就是在看故事。一个既魔幻又现实的故事。年代很远,地域很远,富有神话色彩又非常真实的一个故事。 边远地区的土司家族,权利,财富,女人,永远都是被男人们追逐的元素。人人都费劲心机想获得更多,父子间,母子间,夫妻间,主人与奴隶间,国家与家族间,聪明人的世界总是尘土飞扬,遍地纷争。 一个傻子在这种环境里,对权力争斗半知半解,却能剥去贪欲的外壳看到事物的本质。他就像混沌初开时的先知,为家族指引着前进的方向,自己又懵然不知。 他的情感很纯粹,喜欢就开心,不喜欢就难过,被人喊傻子,也乐于承认自己是傻子。他奇迹般的娶了最美丽的女人,建立了自己的财富王国,获得了百姓的爱戴,简直是人生赢家——然而人生处处是反转,老婆不忠,财富被共产党接手,百姓有他没他都要过日子,所有拥有过的又如流水般流走。 人们都奇怪他到底是不是傻子,以为他是大智若愚。我倒觉得正常,男猪脚嘛,总得有偶像光环,就是要莫名其妙拥有超能量。我挺奇怪的是,那是在抗日时期啊,土司家族除了在被要求种鸦片这件事之外,居然没有受到当时时局的影响……直到最后麦其土司家族被埋进废墟,傻子被仇人插了一刀,才让人感觉到新中国建立了。 Anne Bohlen很会讲故事,也许因为他是藏族人,这些人物与汉族人差别很大,他们不受传统理法约束,行动大胆自由奔放,叙述过程中,Anne Bohlen没有提出什么哲学性的问题让人反思,也没有熬一锅生活鸡汤指点人生,就是以傻子的口气,看待发生的一切。似乎很离奇,出人意料,又想让你跟着他看下去。你爱信不信,反正这就是个故事。一个傻子在聪明人的世界里的故事。我想说“聪明反被聪明误”,又想说“傻子与天才仅一步之遥”,再想想说什么都多余,不需要说什么,任何国家、家庭和个人,这个星球发生的一切,无论是精彩还是平淡,无论是战争还是和平,最终都只是如一颗尘埃,终有落地那一刻。

启明星辰 1.0分

立意有的,有进步空间

木豈几 4.4分

一流的作品看台词和折射出的人性,二流的作品看剧情,三流的作品到处是抄袭、噱头和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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