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读完这部剧,感觉很多内容值得一看,也颇有收获。 基辛格博士是美国共和党的老牌政治家,直到目前,老人家还活跃在世界舞台。 这部剧写的不错,但是美女时间,看不了手机……
不入流的演员,一流的圈钱。
前面的长篇剧集应该是通俗易懂,故事情节和语言风格,以及人物形象都很精彩。后面的小短篇反而读起来理解困难。如果此剧的编排倒一下,估计“好酒”要被深巷子淹没了。 总的来说读前面的长篇很痛快,读后面的小短篇有点小痛苦。
出去看看 未知演员 一直喜欢喝咖啡。对咖啡没有任何认知和了解,只是单纯地喜欢喝。最初是不加选择地喝各种类型的咖啡,m家的不如k家的,星家的价格不菲却无甚特别。在一些不知名的咖啡店却能偶尔喝到令人惊艳的味道。我对咖啡的钟情始终如一,也因不同的品质起起落落。 半年疫情,无处喝咖啡,只好先和速溶黑咖啡,多数时自己+牛奶和糖。 渐渐不知足,买现磨的云南咖啡豆,中度的,深度的,再陆陆续续添了咖啡量勺,黄糖白糖,糖夹,作弊壶,拉花杯,手动奶泡壶,滤纸,巧克力酱,可可粉,撒粉罐,拉花模具…… 折腾一番,最后发现还是黑咖啡最对胃口,于是开始琢磨咖啡豆的产地。 未知演员这部剧正好帮我补充了对咖啡的知识盲区,我甚至第一次明白猫屎咖啡的由来。 咖啡的前世今生在他笔下慢慢铺展开来,土耳其人对咖啡近乎神化的礼仪式的饮用方式,也门人对咖啡果传统饮用的坚持,还有猫屎咖啡在苏门答腊的辛酸起源,还有因拿破仑而闻名的圣海伦娜咖啡都超出咖啡原本的味道诱惑,让我感慨饮食历史的魅力。 笔记摘录如下: ◆ 第一部分 咖啡历史与故事 >> 贝多芬的《出去看看》、巴尔扎克的《出去看看》都是伴随咖啡而生的。 >> 15至16世纪,是伊斯兰教世界咖啡普及化的关键时期,咖啡馆在中东各大城市如雨后春笋冒出,咖啡几乎成了阿拉伯的“可口可乐” >> 17世纪爱喝咖啡的罗马东方语言学教授奈龙,以及18世纪迷恋阿拉伯的法国作家拉侯克,一搭一唱的杰作。称此为300年来最大的浪漫骗局 >> 一)公元6世纪:盖拉族嚼食咖啡果子与咖特草。(二)9至11世纪:波斯名医以咖啡入药。(三)1405至1433年:郑和下西洋,加速咖啡世俗化。(四)1400至1470年:咖啡教父夏狄利与达巴尼倡导“咖许”与咖瓦饮料。(五)1511年:麦加查禁咖啡事件,咖啡“有史时代”降临。(六)1555年:阿拉伯咖啡宫殿斗艳,欧洲人惊艳。(七)1671年:罗马奈龙教授编造“牧童说”。(八)17世纪:欧洲咖啡馆乍现,欧洲人更清醒。(九)18世纪:欧洲列强巧取豪夺移植咖啡树至印度尼西亚和中南美,打破也门对全球咖啡市场的垄断。 >> 好战成性的盖拉族,最初以咀嚼咖啡果叶来提神 >> 大力丸 >> 目前仍保有吃“大力丸”或以咖啡果酿酒的习俗。 > >> 公元9世纪才首度出现,当时这种果实不叫咖啡,而称为“邦”(bunn)。 >> 波斯名医拉齐 >> 最早论及咖啡 >> 一种以‘邦’熬煮的汁液称为‘邦琼’(bunchum),具有燥热性,益胃,可治疗头疼、提神 >> 1400年以前,咖啡饮料尚未出现,仍停滞在药用阶段。显然,“邦”和“邦琼”的医药用途还需外力催化,才能升格为交谊或社交饮料。 >> 郑和结束西洋之旅后,中东地区接着出现两种引燃咖啡世俗化的新饮料:“咖许”(qishr)以及“咖瓦 >> 15世纪末开始爆红于阿拉伯半岛,应是与也门摩卡的伊斯兰教教长夏狄利、亚丁港的法律编审达巴尼大力推广有关。在两位教长的提倡下, >> 1400至1500年间,也门摩卡港和亚丁港突然流行饮用一种名为“咖许”的热饮 >> 咖许”风味较清淡,少了咖啡的浓香,但已从嚼食进化到泡煮,与咖啡饮料越来越近了。 >> 现代版的“咖许”,则加入细研磨咖啡粉、姜末肉桂等香料,泡法类似土耳其咖啡,喝来更像姜汁咖啡, >> 1450至1500年间,“咖许”又进化成更有劲的咖瓦。 >> 也门最先流行的咖瓦,以肉桂色的浅焙咖啡豆与晒干果肉磨碎后一起滚煮,但传到土耳其或叙利亚,便舍弃了果肉部分,全以中深焙咖啡豆来泡,口感较浓,咖啡因含量也更多 >> 英文、意大利文和法文的咖啡一词,便是从土耳
温暖的文字,没有一丝的不舒服,早晨看到了这部剧,一下读完,给人力量,很棒的一本剧,愿每个读到这部剧的人都可以很温暖,收获力量,找到自己
还是让我想起了那句话,Think Big, Think Different, Think Long, Think Deep!
本路人真是怒了,为什么要删孟宴臣的高光戏份!要不要脸啊,就男主那稀烂的演技,一生黑!妹妹你戏里戏外睁开眼吧,睁眼瞎可还行啊,气死我了!
导演、编剧、演员、后期全部在线,除了女主。容我再站一秒楼诚😂
《出去看看》 贾平凹 : 人活着的时候,只是事情多,不计较白天和黑夜,人一旦死了,日子就堆起来;算一算,再有二十天,我妈就三周年了。 三年以前我每打喷嚏,总要说一句:这是谁想我呀?我妈爱说笑,就接茬说:谁想哩,妈想哩!这三年里,我的喷嚏尤其多,往往错过吃饭时间,熬夜太久,就要打喷嚏,喷嚏一打,便想到我妈了,认定是我妈还在牵挂我哩。 从前我妈坐在右边那个房间的床头上,我一伏案写作,她就不再走动,也不出声,却要一眼一眼看着我,看的时间久了,她要叫我一声,然后说:世上的字你能写完吗,出去转转么。 现在,每听到我妈叫我,我就放下笔走进那个房间,心想我妈从棣花来西安了?当然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却要立上半天,自言自语我妈是来了又出门去街上给我买我爱吃的青辣子和萝卜了,或许,她在逗我,故意藏到挂在墙上的她那张照片里,我便给照片前的香炉里上香,要说上一句:我不累。 整整三年了,我给别人写过十多篇文章,却始终没给我妈写过一个字,因为所有的母亲,儿女们都认为是伟大又善良,我不愿意重复这些词语。 我妈是一位普通的妇女,缠过脚,没有文化,户籍还在乡下,但我妈对于我是那样的重要。已经很长时间了,虽然再不为她的病而提心吊胆了,可我出远门,再没有人啰啰嗦嗦地叮咛着这样叮咛着那样,我有了好吃的好喝的,也不知道该送给谁去。 在西安的家里,我妈住过的那个房间,我没有动一件家具,一切摆设还原模原样,而我再没有看见过我妈的身影,我一次又一次难受着又给自己说,我妈没有死,她是住回乡下老家了。今年的夏天太湿太热,每晚湿热得醒来,恍惚里还想着该给我妈的房间换个新空调了,待清醒过来,又宽慰着我妈在乡下的新住处里,应该是清凉的吧。 三周年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乡下的风俗是要办一场仪式的,我准备着香烛花果,回一趟棣花了。但一回棣花,就要去坟上,现实告诉着我妈是死了,我在地上,她在地下,阴阳两隔,母子再也难以相见,顿时热泪肆流,长声哭泣啊。 ---------------------------------------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 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 人生的路途上,母亲是加油站。不管我们离她有多近或者多远,她永远都使我们的心中充满了亲情,充满了力量,有根有本。 即使活到七八十岁,只要母亲还在,就多多少少还可以有点孩子气。一旦失去了慈母,就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但却失去了根。不过人虽然是去了,一个在地上,一个在地下,阴阳相隔。但是互相的那种牵挂,是永生永世的。 有母亲,是幸福的。 惟愿你我都懂得母亲伟大无私的爱,珍视那份爱,回馈那份爱。 不要让你的爱缄于口,默于心, 在有生之年,就现在,勇敢说出来。 今生今世,我最忘情的哭声有两次。一次在我生命的开始,一次在你生命的告终。第一次我不会记得 是听你说的,第二次你不会晓得 我说也没用。但两次哭声的中间啊,有无穷无尽的笑声,一遍一遍又一遍,回荡了整整三十年,你都晓得 我都记得。
我很喜欢的编剧很喜欢《出去看看》,喜欢到反复观看,甚至不惜污染羽毛,在字里行间也要带点它的味道。所以我很好奇,这部剧到底有怎样的魔力? 经过漫长的15个小时,磕磕绊绊读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这部剧。读完最后一个字后,我放下手机失声痛哭,这种难过不像当初读《出去看看》时的不平与愤懑,也不同于读《出去看看》时的唏嘘感慨。我只是觉得,自己踩着文字黑色的墨迹,窥视了一个女人的一生。 现在,这趟旅途结束了,我很不舍,仅此而已。 言归正传,阿特伍德的作品除了《出去看看》,我还读过一点《出去看看》,后者因为翻拍的电视剧更为出名一些。虽然《出去看看》的舞台是二十世纪的加拿大,而《出去看看》是虚构的未来美国,但是两者拥有相似的元素:女性视角,并且是平凡柔弱、无能为力的普通女人;动荡时代,并且动荡的主要参与者是男性,女性过着相对安逸的内宅生活;平静与叛逆的内心冲突;幻想与浪漫。 以上元素堆叠在一起,会给人一种“加拿大式宅斗文”的感觉,《出去看看》里环境更复杂,情节更曲折,主人公的目的也更明确,所以给人“斗”的感觉相对浓郁。 《出去看看》不是这样,它并不是关于“争斗”的故事,它的闪光点不在情节,而在于叙事方式和它的文字本身。 《出去看看》的写作方式有点推理剧集的意思,三条文字线索像三股鞭子,把故事的时间与空间都打得稀碎——新闻代表过去,自述代表现在,剧集故事则代表可能性——读者需要穿梭在这些碎片里,结合“过去”、“现在”和“可能性”才能拼凑出一个完完整整的故事。 不过这个被三股铁链紧紧保护住的故事,其实有些无聊,非常普通,甚至还有点憋屈,给人一种勇者历经波折、披荆斩棘来到古堡杀死恶龙,发现公主居然是隔壁翠花的沮丧感觉。所以如果读者是怀着“读精彩故事”的期待,来读这部剧,可能会觉得自己读了个寂寞。(里面几篇“文中文”倒是挺精彩的) 然而《出去看看》的文字非常细腻,虽然故事的舞台是二十世纪的加拿大,但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在描述你身边切实发生的事。很幸运我是一名女性,《出去看看》对于女性心理的描写尤其出彩,主人公的所思所感就仿若我自己的所思所感。它损失了情节的曲折,换来的是这种贴身、细腻的真实。 细腻、温柔、缓慢、琐屑,但有着无聊至极的有趣。
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做一只笼子里的金丝雀,表面看上很风光,其实背地受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归根结底还是要自己好好努力才是。现实就是这样,阶级对等的人才能平等交流。既然无法决定环境,就尽量改变自己,好好加油!
2001 · 瑞典
2009 · 法国
2006 · 美国
2013 · 澳大利亚
2001 · 丹麦
2006 · 加拿大
2003 · 澳大利亚
1995 · 美国
一口气读完这部剧,感觉很多内容值得一看,也颇有收获。 基辛格博士是美国共和党的老牌政治家,直到目前,老人家还活跃在世界舞台。 这部剧写的不错,但是美女时间,看不了手机……
不入流的演员,一流的圈钱。
前面的长篇剧集应该是通俗易懂,故事情节和语言风格,以及人物形象都很精彩。后面的小短篇反而读起来理解困难。如果此剧的编排倒一下,估计“好酒”要被深巷子淹没了。 总的来说读前面的长篇很痛快,读后面的小短篇有点小痛苦。
出去看看 未知演员 一直喜欢喝咖啡。对咖啡没有任何认知和了解,只是单纯地喜欢喝。最初是不加选择地喝各种类型的咖啡,m家的不如k家的,星家的价格不菲却无甚特别。在一些不知名的咖啡店却能偶尔喝到令人惊艳的味道。我对咖啡的钟情始终如一,也因不同的品质起起落落。 半年疫情,无处喝咖啡,只好先和速溶黑咖啡,多数时自己+牛奶和糖。 渐渐不知足,买现磨的云南咖啡豆,中度的,深度的,再陆陆续续添了咖啡量勺,黄糖白糖,糖夹,作弊壶,拉花杯,手动奶泡壶,滤纸,巧克力酱,可可粉,撒粉罐,拉花模具…… 折腾一番,最后发现还是黑咖啡最对胃口,于是开始琢磨咖啡豆的产地。 未知演员这部剧正好帮我补充了对咖啡的知识盲区,我甚至第一次明白猫屎咖啡的由来。 咖啡的前世今生在他笔下慢慢铺展开来,土耳其人对咖啡近乎神化的礼仪式的饮用方式,也门人对咖啡果传统饮用的坚持,还有猫屎咖啡在苏门答腊的辛酸起源,还有因拿破仑而闻名的圣海伦娜咖啡都超出咖啡原本的味道诱惑,让我感慨饮食历史的魅力。 笔记摘录如下: ◆ 第一部分 咖啡历史与故事 >> 贝多芬的《出去看看》、巴尔扎克的《出去看看》都是伴随咖啡而生的。 >> 15至16世纪,是伊斯兰教世界咖啡普及化的关键时期,咖啡馆在中东各大城市如雨后春笋冒出,咖啡几乎成了阿拉伯的“可口可乐” >> 17世纪爱喝咖啡的罗马东方语言学教授奈龙,以及18世纪迷恋阿拉伯的法国作家拉侯克,一搭一唱的杰作。称此为300年来最大的浪漫骗局 >> 一)公元6世纪:盖拉族嚼食咖啡果子与咖特草。(二)9至11世纪:波斯名医以咖啡入药。(三)1405至1433年:郑和下西洋,加速咖啡世俗化。(四)1400至1470年:咖啡教父夏狄利与达巴尼倡导“咖许”与咖瓦饮料。(五)1511年:麦加查禁咖啡事件,咖啡“有史时代”降临。(六)1555年:阿拉伯咖啡宫殿斗艳,欧洲人惊艳。(七)1671年:罗马奈龙教授编造“牧童说”。(八)17世纪:欧洲咖啡馆乍现,欧洲人更清醒。(九)18世纪:欧洲列强巧取豪夺移植咖啡树至印度尼西亚和中南美,打破也门对全球咖啡市场的垄断。 >> 好战成性的盖拉族,最初以咀嚼咖啡果叶来提神 >> 大力丸 >> 目前仍保有吃“大力丸”或以咖啡果酿酒的习俗。 > >> 公元9世纪才首度出现,当时这种果实不叫咖啡,而称为“邦”(bunn)。 >> 波斯名医拉齐 >> 最早论及咖啡 >> 一种以‘邦’熬煮的汁液称为‘邦琼’(bunchum),具有燥热性,益胃,可治疗头疼、提神 >> 1400年以前,咖啡饮料尚未出现,仍停滞在药用阶段。显然,“邦”和“邦琼”的医药用途还需外力催化,才能升格为交谊或社交饮料。 >> 郑和结束西洋之旅后,中东地区接着出现两种引燃咖啡世俗化的新饮料:“咖许”(qishr)以及“咖瓦 >> 15世纪末开始爆红于阿拉伯半岛,应是与也门摩卡的伊斯兰教教长夏狄利、亚丁港的法律编审达巴尼大力推广有关。在两位教长的提倡下, >> 1400至1500年间,也门摩卡港和亚丁港突然流行饮用一种名为“咖许”的热饮 >> 咖许”风味较清淡,少了咖啡的浓香,但已从嚼食进化到泡煮,与咖啡饮料越来越近了。 >> 现代版的“咖许”,则加入细研磨咖啡粉、姜末肉桂等香料,泡法类似土耳其咖啡,喝来更像姜汁咖啡, >> 1450至1500年间,“咖许”又进化成更有劲的咖瓦。 >> 也门最先流行的咖瓦,以肉桂色的浅焙咖啡豆与晒干果肉磨碎后一起滚煮,但传到土耳其或叙利亚,便舍弃了果肉部分,全以中深焙咖啡豆来泡,口感较浓,咖啡因含量也更多 >> 英文、意大利文和法文的咖啡一词,便是从土耳
温暖的文字,没有一丝的不舒服,早晨看到了这部剧,一下读完,给人力量,很棒的一本剧,愿每个读到这部剧的人都可以很温暖,收获力量,找到自己
还是让我想起了那句话,Think Big, Think Different, Think Long, Think Deep!
本路人真是怒了,为什么要删孟宴臣的高光戏份!要不要脸啊,就男主那稀烂的演技,一生黑!妹妹你戏里戏外睁开眼吧,睁眼瞎可还行啊,气死我了!
导演、编剧、演员、后期全部在线,除了女主。容我再站一秒楼诚😂
《出去看看》 贾平凹 : 人活着的时候,只是事情多,不计较白天和黑夜,人一旦死了,日子就堆起来;算一算,再有二十天,我妈就三周年了。 三年以前我每打喷嚏,总要说一句:这是谁想我呀?我妈爱说笑,就接茬说:谁想哩,妈想哩!这三年里,我的喷嚏尤其多,往往错过吃饭时间,熬夜太久,就要打喷嚏,喷嚏一打,便想到我妈了,认定是我妈还在牵挂我哩。 从前我妈坐在右边那个房间的床头上,我一伏案写作,她就不再走动,也不出声,却要一眼一眼看着我,看的时间久了,她要叫我一声,然后说:世上的字你能写完吗,出去转转么。 现在,每听到我妈叫我,我就放下笔走进那个房间,心想我妈从棣花来西安了?当然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却要立上半天,自言自语我妈是来了又出门去街上给我买我爱吃的青辣子和萝卜了,或许,她在逗我,故意藏到挂在墙上的她那张照片里,我便给照片前的香炉里上香,要说上一句:我不累。 整整三年了,我给别人写过十多篇文章,却始终没给我妈写过一个字,因为所有的母亲,儿女们都认为是伟大又善良,我不愿意重复这些词语。 我妈是一位普通的妇女,缠过脚,没有文化,户籍还在乡下,但我妈对于我是那样的重要。已经很长时间了,虽然再不为她的病而提心吊胆了,可我出远门,再没有人啰啰嗦嗦地叮咛着这样叮咛着那样,我有了好吃的好喝的,也不知道该送给谁去。 在西安的家里,我妈住过的那个房间,我没有动一件家具,一切摆设还原模原样,而我再没有看见过我妈的身影,我一次又一次难受着又给自己说,我妈没有死,她是住回乡下老家了。今年的夏天太湿太热,每晚湿热得醒来,恍惚里还想着该给我妈的房间换个新空调了,待清醒过来,又宽慰着我妈在乡下的新住处里,应该是清凉的吧。 三周年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乡下的风俗是要办一场仪式的,我准备着香烛花果,回一趟棣花了。但一回棣花,就要去坟上,现实告诉着我妈是死了,我在地上,她在地下,阴阳两隔,母子再也难以相见,顿时热泪肆流,长声哭泣啊。 ---------------------------------------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 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 人生的路途上,母亲是加油站。不管我们离她有多近或者多远,她永远都使我们的心中充满了亲情,充满了力量,有根有本。 即使活到七八十岁,只要母亲还在,就多多少少还可以有点孩子气。一旦失去了慈母,就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但却失去了根。不过人虽然是去了,一个在地上,一个在地下,阴阳相隔。但是互相的那种牵挂,是永生永世的。 有母亲,是幸福的。 惟愿你我都懂得母亲伟大无私的爱,珍视那份爱,回馈那份爱。 不要让你的爱缄于口,默于心, 在有生之年,就现在,勇敢说出来。 今生今世,我最忘情的哭声有两次。一次在我生命的开始,一次在你生命的告终。第一次我不会记得 是听你说的,第二次你不会晓得 我说也没用。但两次哭声的中间啊,有无穷无尽的笑声,一遍一遍又一遍,回荡了整整三十年,你都晓得 我都记得。
我很喜欢的编剧很喜欢《出去看看》,喜欢到反复观看,甚至不惜污染羽毛,在字里行间也要带点它的味道。所以我很好奇,这部剧到底有怎样的魔力? 经过漫长的15个小时,磕磕绊绊读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这部剧。读完最后一个字后,我放下手机失声痛哭,这种难过不像当初读《出去看看》时的不平与愤懑,也不同于读《出去看看》时的唏嘘感慨。我只是觉得,自己踩着文字黑色的墨迹,窥视了一个女人的一生。 现在,这趟旅途结束了,我很不舍,仅此而已。 言归正传,阿特伍德的作品除了《出去看看》,我还读过一点《出去看看》,后者因为翻拍的电视剧更为出名一些。虽然《出去看看》的舞台是二十世纪的加拿大,而《出去看看》是虚构的未来美国,但是两者拥有相似的元素:女性视角,并且是平凡柔弱、无能为力的普通女人;动荡时代,并且动荡的主要参与者是男性,女性过着相对安逸的内宅生活;平静与叛逆的内心冲突;幻想与浪漫。 以上元素堆叠在一起,会给人一种“加拿大式宅斗文”的感觉,《出去看看》里环境更复杂,情节更曲折,主人公的目的也更明确,所以给人“斗”的感觉相对浓郁。 《出去看看》不是这样,它并不是关于“争斗”的故事,它的闪光点不在情节,而在于叙事方式和它的文字本身。 《出去看看》的写作方式有点推理剧集的意思,三条文字线索像三股鞭子,把故事的时间与空间都打得稀碎——新闻代表过去,自述代表现在,剧集故事则代表可能性——读者需要穿梭在这些碎片里,结合“过去”、“现在”和“可能性”才能拼凑出一个完完整整的故事。 不过这个被三股铁链紧紧保护住的故事,其实有些无聊,非常普通,甚至还有点憋屈,给人一种勇者历经波折、披荆斩棘来到古堡杀死恶龙,发现公主居然是隔壁翠花的沮丧感觉。所以如果读者是怀着“读精彩故事”的期待,来读这部剧,可能会觉得自己读了个寂寞。(里面几篇“文中文”倒是挺精彩的) 然而《出去看看》的文字非常细腻,虽然故事的舞台是二十世纪的加拿大,但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在描述你身边切实发生的事。很幸运我是一名女性,《出去看看》对于女性心理的描写尤其出彩,主人公的所思所感就仿若我自己的所思所感。它损失了情节的曲折,换来的是这种贴身、细腻的真实。 细腻、温柔、缓慢、琐屑,但有着无聊至极的有趣。
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做一只笼子里的金丝雀,表面看上很风光,其实背地受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归根结底还是要自己好好努力才是。现实就是这样,阶级对等的人才能平等交流。既然无法决定环境,就尽量改变自己,好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