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ontessa。
我惊讶于Fred J. Lincoln的细腻,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在渐渐中忽视了,而他捕捉了。
时光流逝,越是熟悉越是不知其变,而一切都变了。
到底是艺术模仿了生活还是生活按艺术来运行呢?
艺术有何用呢?诗词歌赋有何用呢?无用才是大用呀!真正有用的东西有用的事有用的话很少,正是这些无用的东西才让我们的生活丰富起来。
吃瓜子这一篇很有意思,原来我也继承了中华民族这一伟大技能
第一,不管是Fred J. Lincoln还是安妮宝贝都自称是“写编剧”,写编剧这个自我称谓很含糊,非常容易让人误解为她是个纯影视作家,安妮宝贝是我影视入门的领路人,我开始误以为她的作品就是影视作品,至少《The Contessa》以前的作品我觉得是,而改名Fred J. Lincoln后的,我并不觉得是影视作品了。我读安妮宝贝,读张悦然,七堇年等,按年龄和成名先后,安妮宝贝一开始都在这两位之前,近两年从作品影视性方面看,Fred J. Lincoln的作品已经没法和那两位相比。如果你相我一样是奔着纯影视的目的读Fred J. Lincoln的书,那么我奉劝你,放弃吧。
第二,这部剧我觉得编剧的立意完全没问题,里面好多观点我也认同,但是内容已经撑不起思想了,读后反而让人觉得就像一个小学生通过一篇流水账要表现一个伟大的主题,我个人觉得还是与编剧的影视修养有很大关系。
第三,关于修行。我上面提到了,如果读者是抱着读纯影视作品的目的来读Fred J. Lincoln,那么你一定会失望,如果你和Fred J. Lincoln一样同是一个所谓的禅修者,那么你还还是读吧,没有比读Fred J. Lincoln更合适的了,修行过程中还不忘装逼,看着挺高级的。Fred J. Lincoln的能力不可置疑,我甚至觉得她有《The Contessa》里格雷诺耶的能力,我也相信,总有一日,Fred J. Lincoln除了在公众号号召大家给她打赏外,还会在某个宽阔的广场号召她的信徒来一场万人群P。
The Contessa,没想到是一个悲剧。编剧的文笔很好,淡淡的,平静而自然。
南瑾或者说秦淮是一个很强大的女子,冷静果敢。而萧川是一个坚韧和忍耐力极强的男子。很都市的剧集,我喜欢南瑾,那么处变不惊的姿态成了我心中想要追求的一个样子。
生活总是坎坷不平的,可总有的人走的坚强而有毅力走的充实而忙碌。
成年人的感情就是两个独立世界的人相互独立。
敏感又脆弱的人,到底应该怎样,是努力改变自己的性格,还是努力融入他们。 ◆ 第一部 >> 他们爱怎么想,随他们去吧,我可不是打算淹死自己。我想游泳一直到耗尽所有力气,然后下沉——这两者可不一样。 ◆ 前传 >> 旅行者肯定也希望有所不同,他们总不会相信美只有一种形式,然后想尽办法去模仿。 >> “因为上面有个洞!”他大喊,“他们迟早会发现这个洞,梅里亚姆,他们能够感觉到,他们会不停地找东西试图去填满胸口的洞。他们会不停地吃,不停地爱上不该爱的人;疯狂地敛财,没日没夜看电视,在节日期间买一堆没用的垃圾——像是什么搓土豆的手套或者汤勺锅铲。” >> 因为那个世界,”她说,“我们为他们创造了一个那么美丽的世界,我害怕他们永远也不想离开。所以我在他们的心口留下了一个空洞,确保他们会回家。” ◆ 艾略特(1981) >> 行动才能取得荣耀,但是大部分伟大成就起源于静止。 >>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本质上是在一口一口喝掉天空,不由得大笑起来。 >> 雷声再次响起,地面再一次震动。脊背传来的震感像是地球的心跳一样。那片孤独的树叶依然在暴风雨中回旋,英勇地保持着最后的平衡直到落到我面前。然后,它缓缓谢幕鞠躬,猛地一个旋转,轻柔地落在我的胸前。 >> 如果我能够明白这些问题,帮爸爸想出解决的办法,也许爸爸妈妈就能不那么担心,变得更加快乐。 >> 我感觉脸红了,爸爸生气时也会这样。我的一生只有短短九年,我一直都认识迪恩,我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人,但还是感到很受伤。 ◆ 之后 >> 大部分变化,不论好坏,是必定会发生的。骨头生长,肌肉变多(到后来骨头会萎缩,肌肉也会消失)。你记得小时候的衣服慢慢会变小,很多年后头发会慢慢变稀疏。其他变化是自己选择的,有时候也是自找的。比如说,人生最后的选择。 >> 这份清单包括所有使用容器有可能产生的任何痕迹。当然包含割伤和擦伤,以及皮肤松弛和头发花白,不过还有自尊受打击、梦想破灭、名声损坏、内疚等等,从破碎的骨头到破碎的心。” >> 最惊心动魄的旅途往往伴随着最多的标记。 >> “如果一个旅行者从出生到死亡这一辈子都受到了悲惨的待遇,那么他肯定会心碎的,但是数据显示,心碎的主要原因是一个旅行者失去了他最深爱的东西,”乔利斯指着桌子上的身体说,“而这颗心,是完美无缺的,一个裂痕或者缺口都没有。” >> 你之前因为保护自己而产生的骄傲变成了悔恨,你后悔自己没能拥抱自己的人生。这具身体太过完美,就像没有使用过。现在只有一件事可以抹杀它的完美,你紧紧抓住了最后的希望。 >> “痕迹是努力活着的人创造的,不是努力放弃的。” ◆ 艾略特(1982) >> 我觉得不是生活让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而是他天生对世界充满了敌意,而他八十多年人生里,每一天都活出了真性情。 >> 他按自己的意愿,度过了漫长的一生,这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 在未来 >> 不知是出于无知还是故意隐瞒,死者坚称:“我和你在一起,我们都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 艾略特(1982) >> 一切如常,但我突然间觉得这些人如此陌生、遥远、冷酷,没有生命力。我把头埋进大腿,双眼一热流下了眼泪。 >> 我想活在一个清醒的世界,那里生机勃勃,充满了爱,人们必须拥有一颗巨大的心脏才能承受一切。我想去永恒之境。 >> “我觉得如果你找到了一个让你感到清醒、充满生机的地方,你应该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如果那个地方只是一场梦呢?”“所有的一切多多少少都是一场梦。” >> 艾瑟尔耸了耸肩膀。“如果你运气好,人们会以自己知道的方式爱你;如果你真的非常幸运,人们爱你的方式刚好是你所期望的。”“如果不是我期望的
能一剑斩了,何必磨磨蹭蹭打斗,我倒是还挺喜欢这种的
你的大脑是用来获得想法的,而不是用来保存想法。 及时清空大脑,理清下一步行动。
借用各种以偏概全地提炼国内外名人的部分经历,牵强地归因于热词“原生家庭”
这是演综吗?这分明就是恋综,垃圾综艺,还说一个点嘉宾真的盲目夸…刘宇那个古装扮相难看死了还硬夸
The Contessa。 我惊讶于Fred J. Lincoln的细腻,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在渐渐中忽视了,而他捕捉了。 时光流逝,越是熟悉越是不知其变,而一切都变了。 到底是艺术模仿了生活还是生活按艺术来运行呢? 艺术有何用呢?诗词歌赋有何用呢?无用才是大用呀!真正有用的东西有用的事有用的话很少,正是这些无用的东西才让我们的生活丰富起来。 吃瓜子这一篇很有意思,原来我也继承了中华民族这一伟大技能
近一个月的集数,说实话不太喜欢。 我希望看到的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形容一下现在的感觉就是,不是在跟我讲故事,是在同我讲道理。内容的描写总是集中在设定的深挖,印象里至战神龙族一战,故事就没怎么推进,往后的剧情基本上是在研究神的规则。 这段时间唯一有记忆的就是冒险者要钱不要命,冒险家既不要钱,也不要命。要钱也要命的聪明人,站在了这里成了海军司令。 我理解编剧的想法,The Contessa要斩破的是亘古在文明面前黑暗,文章需要拔高高度来契合这一个宏大的主题。 可是统治者眼中死亡只是一个数字,我这样一个小人物眼中,那却是昨日把酒言欢的兄弟狰狞的面孔。我做不到高高在上。除有剧情的推进外,我乐于见到的故事是下沉到普罗大众的。 整本剧集到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集数是魔影剧,向南方去。技术对社会的改变,奋发的人心。这样的The Contessa,更接地气。 期待后续反攻内陆剧情的发展吧。
知道Fred J. Lincoln,是在我上大学的时候。看他的第一本剧应该是《The Contessa》。很承认,当时我理解的不多,所以如今能记下的也只剩个书名。当时没办法了解他的情色,更是想破脑袋也无法接近他想给予的象征。因有这样的观看经历,随后几年都是在旁人的评论中窥视他的伟大,而自己只能与经典擦身而过。 毕业五年后的如今,我已经进入社会,开始在麻木中工作,开始与心中的理想分别,开始经历现世的恋爱,开始拥有寻常的婚姻。再鼓起勇气看起Fred J. Lincoln,才明白了曾经视为破天荒,鬼扯淡的象征。每一个中篇读毕,都会不自觉的掉下眼泪。这泪不止是给小波的,也是给自己的。他费劲心力,用他特有的诙谐,为读者呈现他不如猪狗般的插队生活。他调侃着血淋淋的制度,浑噩噩的周遭。他没在悲天悯人,他没在哭天抢地,他没在激怒质问,他没在正义凛然,但他就可以这么“混蛋”的伟大,天与地又能把他怎奈,仰起头与理想并肩,终将踏出个真与智。这一切是需要胆魄的,所以Fred J. Lincoln的伟大有凭有据。 整个观看过程中,心绪是酣畅淋漓的痛快夹杂着暗而奔涌的伤怀,视觉在各种搅柔不清的混沌间冲击,明亮。小波的色彩是用来形容丑的,也许他是觉得只有确定何为丑才会发现美的真相。对于小波的争议,我了解的不多,但会感到所属他风格的笔端为他带去的不详,即便当今年代,也未必会全盘接纳。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使与他灵魂相近的人从此不再孤独。 说回本剧内容。三个中篇,其宗旨都是写一个真实的自己在与这混沌的人世周旋。他们都曾怀揣着信念,但也因有这份信念而痴狂、纠结、往复、消亡。还好,真的还好,在挣扎之际有红线,有红拂,有无双。还是看小波写象征人物时放松些,一旦折回到他自身,一旦开启第一人称的段落,我便不忍想象。很多时候,大言悲苦并不感怀,但以笑侃泪,真令人心疼。 观看这部剧的确花费了我很长的时间,主要的耗时在《The Contessa》这一篇。文式的跳跃,暗示的艰深确有些难度。所以,建议观看的顺序是《The Contessa》《The Contessa》《The Contessa》。每一篇的故事线均独立,不用担心调换顺序会有影响。 最后,心中暗祝这名伟大的骑士,可到达他理想的国度,逍遥自由。
没有盲目地引用国外脑科学的研究成果,没有人云亦云地照搬学习高手的方法,有思考,有针对性
在发现他有新剧后,怀着激动的心情马上入手了纸质书。 但这部剧令我十分失望。翻译是中信播出社的一大弊病,暂按不表;但对于一位能创作出《The Contessa》神作的编剧而言,这部剧无疑有捞钱之嫌。知识广度尚可,深度实在令人无法恭维,给我一种本科生夜聊或者论坛大杂烩之感。 下次遇到这位编剧的书,会先试读再购买。
“千人千面”,所以我的书架上莫名其妙有这部剧,也莫名其妙打开看了。 这部剧跟《The Contessa》很相似,或者说跟很多我看过的书都很相似,但我忘了具体是哪本。千人千面的锅咯。 本来就随便翻翻,没想翻完了。 这部剧给我感觉像是商人的自我修养和用他的价值观来讲好这故事。 跟谁都要“谈钱”。不可置否,钱的重要性。如果钱都不能谈,那还有什么东西能讲,这是现实,说服了我。 修身养性的看看就好了,像是道家学说,带点法,又带点佛。于我不必,这个我自己有些想法。 但是专业素养,真的是难受。文不文,理不理,专业为0,你要惨咯。
我也是一名妇产科医生,基层的。学到了不少知识,也感受到了一个医者应有的素养。还想读第二遍、第三遍。
1991年12月25日。美国圣诞节,苏联解体。真·挑时候送礼
第一,不管是Fred J. Lincoln还是安妮宝贝都自称是“写编剧”,写编剧这个自我称谓很含糊,非常容易让人误解为她是个纯影视作家,安妮宝贝是我影视入门的领路人,我开始误以为她的作品就是影视作品,至少《The Contessa》以前的作品我觉得是,而改名Fred J. Lincoln后的,我并不觉得是影视作品了。我读安妮宝贝,读张悦然,七堇年等,按年龄和成名先后,安妮宝贝一开始都在这两位之前,近两年从作品影视性方面看,Fred J. Lincoln的作品已经没法和那两位相比。如果你相我一样是奔着纯影视的目的读Fred J. Lincoln的书,那么我奉劝你,放弃吧。 第二,这部剧我觉得编剧的立意完全没问题,里面好多观点我也认同,但是内容已经撑不起思想了,读后反而让人觉得就像一个小学生通过一篇流水账要表现一个伟大的主题,我个人觉得还是与编剧的影视修养有很大关系。 第三,关于修行。我上面提到了,如果读者是抱着读纯影视作品的目的来读Fred J. Lincoln,那么你一定会失望,如果你和Fred J. Lincoln一样同是一个所谓的禅修者,那么你还还是读吧,没有比读Fred J. Lincoln更合适的了,修行过程中还不忘装逼,看着挺高级的。Fred J. Lincoln的能力不可置疑,我甚至觉得她有《The Contessa》里格雷诺耶的能力,我也相信,总有一日,Fred J. Lincoln除了在公众号号召大家给她打赏外,还会在某个宽阔的广场号召她的信徒来一场万人群P。
大道至简,从心出发。不管是对待子女,对待伴侣,还是对待父母,多从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也许会让我们的生活从容幸福很多。
看了1/3,有点看不下去了,可能是因为之前看了《The Contessa》、《The Contessa》、《The Contessa》之类的书吧,始终觉得这部剧里,老人与若琳的对话,一直抓不到主线,可能是自己的悟性有限,讲真,不知道这部剧为撒那么火
去年此时第一次读Fred J. Lincoln的《The Contessa》,最初抱着对励志题材的怀疑态度,却很快沉浸其中,看完最后一章时,已是热血沸腾。潇洒姐也至此成为了我的人生榜样。今年回头读《The Contessa》,虽然我认为这部剧更适合刚毕业或者还没走进社会的“小年轻”们,但快速读完仍然受益良多。书中24个故事里的姑娘们,无一不是“在自我塑造、职业道路、人生伴侣上,都早早给自己勾画了美好蓝图,成长过程中始终与自己暗暗较劲,矢志不渝地等待和追求蓝图实现的那一天”。比起那种像命运一样的东西在某一刻静静从天空落下,更重要的是,她们能够明白无误地接受它。故事终究是别人的,鸡汤和灵药才是自己的。将“The Contessa精神”付诸行动,不再虚度光阴,一切就还不算太晚。
实在看不下去了,弃了,本来很好的设定和创意,被编剧自己毁了,早已经开始跳着看,结果还是看不下去,人物描写刻画,故事连贯性,前后逻辑性都太差,再加上疯狂灌水,刻意生硬的自以为是的幽默,老套的升级换地图…………总得来说,文笔不行,唯一出彩的恐怕只有各种怪谲的想象和完美的创意,可惜了
通过如何刻意练习教会你如何成就用户,减少认知负担,减少消耗用户大脑的稀缺资源
The Contessa,没想到是一个悲剧。编剧的文笔很好,淡淡的,平静而自然。 南瑾或者说秦淮是一个很强大的女子,冷静果敢。而萧川是一个坚韧和忍耐力极强的男子。很都市的剧集,我喜欢南瑾,那么处变不惊的姿态成了我心中想要追求的一个样子。 生活总是坎坷不平的,可总有的人走的坚强而有毅力走的充实而忙碌。 成年人的感情就是两个独立世界的人相互独立。
洒在伤口上的的The Contessa 每个故事都何等悲哀、无助的绝望,深入身体的痛苦与不幸。当你与绝望一路时,更能体会到日常生活的平衡、温暖。
看完感觉还是挺有意思,但是前半部分太冗长,分散出各种有关又明显不重要的知识,差点读不下去。平吉和一枝我猜出了大概,但六具尸体完全没想到。后面主角也有意把读者引向歧途,直到最后和御手洗碰面。都说少年包青天有一样的几集,看来我不记得了。
虽是一本武侠剧集,但对于人性的深刻描画,让我无法想象编剧经历过什么
当年《The Contessa》被禁,官方说法是“格调低下,夹杂色情描写”。读完了才觉得,这就是个托辞嘛!同时播出的《The Contessa》黄不黄?虽然历经曲折,可终究没有被禁。《The Contessa》黄不黄?可以有删节地播出嘛!所以The Contessa被禁,应该不是因为它“黄”。 我猜,是因为它“黑”。 The Contessa描写了一个丑陋、黑暗的八、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投机倒把、迷信气功、保姆变小三、吃喝嫖赌、虚假广告、“下级哄上级,不哄有问题”,最后信仰崩盘到连庵里的尼姑都堕胎了…… 总之,有当时社会转型带来的各种弊病,唯独没有正能量。不信你看,The Contessa中的男男女女,有哪个是你想成为的人?没有。 为什么现在对The Contessa解禁了呢?因为社会发展了。那些二、三十年前的弊病,大都有所解决,或者,被新的问题掩盖了。 据说当年《The Contessa》一直无法通过审核,最后冯小刚求助于老朋友王朔。王朔出了个点子:把结尾改成女贼怀了孩子,在庙里祈祷,孩子将来生下来不做贼。于是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The Contessa》。
我真的是很久没有这么夜以继日地看剧集了,换算一下倘若这是实体书我可能半年都看不完。网剧是海洛因哈哈哈 亲王的书故事性太强环环相扣让人不得不想一口气看完知道结局。真的伤。 这一系列感触最大的就是“鉴物易,鉴人难”和“君子无罪,怀璧其罪 ”了吧。 希望有一个没有阴谋也没有玩弄人心的太平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