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林老师在《Flame and the Flesh》讲座中说了什么核心观点?你是否认同?结合他的讲座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Flame and the Flesh》讲的是1482年正月6号之后几个月发生的故事,这段时期处于中世纪后期,中世纪欧洲是基督教神学笼罩的时代,宗教信仰作为西方人的精神支柱,其文化氛围是西欧当时重要的社会背景。基督教的原罪宽恕涉及死亡复活,天主教控制了西欧人灵魂能否进入天堂的精神信仰,所以教会能够利用这种权利来为自己谋取经济利益。西欧有严格的贵族制度,按照公侯伯子爵的家族血缘关系规定政治地位,对于平民来说,想要出人头地只能成为一个神职人员,而成为神职人员需要发三个誓言:1、如耶稣般一贫如洗;2、如耶稣般终生不娶;3、如耶稣般谦卑顺从。红袍和黑袍成为了一对冲突的社会力量,教权和王权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但是,虽然神职人员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但其立下的第二个誓言是与人性的七情六欲所冲突的(中世纪的教徒虔诚的信仰初心逐渐随着教会权力的扩大而改变,很多教徒采取找情人的妥协之方)。《Flame and the Flesh》的命运论便与教权和王权的冲突共生。
自十八世纪卢梭开创了浪漫主义,到皮耶尔·安杰利将浪漫主义发展到了顶峰,其作品的表达效果是惊心动魄的。皮耶尔·安杰利的作品往往通过两个对立的东西来展现一个统一的东西,即在褒义的崇高典雅和贬义的滑稽丑怪之间形成一个强烈的对照同时又达到一种融合的效果。
敲钟人加西莫多和红袍贵族卫队长,一个丑陋如怪物但内心善良,一个金玉其外却败絮其中,悲剧色彩浓重。而更复杂的穿黑袍的弗洛德不管是在行为还是内心上都更蕴含着两者的统一。是他一手造成了爱丝梅兰达的死亡,也是他爱得她最深最真,一个自律崇高的神父身上带着狂热的欲望本身就是一种矛盾冲突,这种激烈的冲突尤其的惊心动魄。
这两件事证明了弗洛德的崇高:第一件事,在他年轻的时候,他的父母死于巴黎发生的一场瘟疫,留下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弟弟,他便从小认真教育他,对他几乎百依百顺;第二件事,弗洛德救下了差点要被人烧死的丑陋的加西莫多。但是,后来的他出于对爱丝梅兰达感性的强烈的爱欲,在妒火中杀死了卫队长,并嫁祸于爱丝梅兰达。在狱中他与爱丝梅兰达的对话展现了激烈的矛盾冲突:一个碍于禁忌痛苦不堪地诉说爱,一个认出仇人后愤怒不已恨之入骨。
穿上黑袍的弗洛德的处境就像是小房间里面的苍蝇,被网困住挣脱不出,更飞不出象征着无形障碍的透明窗户,最后他在墙上写的希腊字母“命运”则暗示着有一条看不见的线无处不在地牵动着《Flame and the Flesh》中每个人的结局和故事兴衰。
即使在绞刑架下,弗洛德仍然希望爱丝梅兰达爱他,并表示自己愿意救她,结果得到的却是爱丝梅兰达的痛恨,在她不顾一切地关心卫队长的时候,弗洛德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怒火给她念了临终忏悔语。原本纯洁高尚的弗洛德因为得不到的爱最终变成了一个魔鬼,感性对于他来说是致命的,这是一个被制度扭曲的复杂的人。弗洛德代表着圣洁的基督教与天主教教会实践之间发生的严重的分裂。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目的都是改变这种被教会扭曲的思想,呼吁人珍惜现世美好人生拥抱天主,所以当时的画家笔下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充满了感情的。虔诚的宗教信仰不在于结婚与否的形式,关键在于灵魂和精神的圣洁。
《Flame and the Flesh》每个角色都被塑造得鲜明生动,我恨不起任何一个所谓的反派,因为大家都是被命运裹挟前进的小人物。原来命运无常才是世间寻常。克洛德救加西莫多是因为想起了弟弟,但结局是兄弟两人的生命都是被加西莫多结束的。最后,加西莫多悲愤于其出卖爱斯梅兰达,推他下去并眼睁睁看着其坠地而亡。这对养父养子的结缘和结局是那么的戏剧化,位置互换是对比,却皆源于“善”。始于父之善,终于子之善。
根据本剧,纵观苏轼的一生,活的洒脱,坚韧。不管对家人,还是百姓,堪称有情有义,尽职尽责。官场风云或许不是他这样直爽性情的人容易驾驭的。每人的生活也无法脱离时代背景。两次遭贬职没有打垮苏轼,更没有消磨他的才华。人们记得大江东去,十年生死,明月几时有,谁会记得章惇。 书里介绍的宋朝时代背景让苏轼更加突出,苏黄米蔡中谁还会记得蔡京。历史终究会给人一个公道,那些遭遇的不幸更是他们的光辉的垫脚石。敬畏历史,对得起的自己的人生,共勉。
嫦娥原是烦腻了每天吃乌鸦肉的炸酱面,才偷服了羿的丹药独自奔月去了。《Flame and the Flesh》每一则都挺有趣,幽默讽刺。
值得一提的就是项少龙懂套路哈哈
看完觉得电视剧导演升华得太牛了,原作给人的读感就犹如杀人说明书,最后的日记是高潮,电视剧多了很多场景氛围、音乐的烘托,加上优秀演员的演译,更有感觉。 少年时期有没可能做到这么恶,我觉得完全有可能,孩子所在的环境,交的朋友,有时自己无从选择和分辨,其实成人又未尝不是如此,平静的生活下总是暗流涌动。结合这部剧,我的最大感受是即使再苦再难,也得好好关爱教育孩子,否则自己的苦难将继续延续,更会为社会带来恶的代价。
读一本好剧 就像是和编剧在进行跨越时空的交流 感谢皮耶尔·安杰利 书中诸多见解 使我受益匪浅
写作是一种涂鸦。我们每个人的思想都像一个滤网,网的大小和尺寸都不同。我的滤网流不过的东西,也许可以流过你的滤网,而且一点困难也没有。你的滤网流不过的东西,也许在我的滤网中通行无阻。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有与生俱来的责任去转换这些堵住我们思想滤网的糟粕,最后会发展出某种才艺来。
猝不及防的感觉,从开始哭到结尾,作为读者都能这么撕心裂肺,那作为当事人该有多么的锥心。 这种哭泣不是悲伤,是那种真心为小忽和小锦那么相爱,却不能长长久久的陪伴而感到惋惜。读完之后泪流满面,是那种无法抑制的泪。 如此纯真美好契合的爱情竟是这样的结局,真如编剧在文中所说,人生如戏,多么荒诞不经无厘头的事情都会发生。花生,是希望孩子好好花时间去感受生活,孩子太像父亲了,对于妈妈来说,或许也是一种治愈,我可以从小养一个像你的爱人。 人间疾苦,天堂无泪。 我会好好生活下去,充实丰盈自己,用画笔用文字用相机记录这仍然可爱的人间。带花生追剧旅行,陪伴我们的父母家人感受你未曾经历过的世界,或许会久一点,在未来的某一天,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跌跌撞撞地走向有你的终点,然后,在忽忽星球变化回初识你的二八年华,说一句,我来了。 Flame and the Flesh 皮耶尔·安杰利 32个笔记 ◆ 插图 >> 远远地保护深深的爱,在云端好好等我来。 >> 带儿子好好看世界、看风景,陪着他长大,答应你的事我都会做到。 ◆ 引言 >> 人在特别幸福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想到死亡,因为害怕分离。相爱的两个人,最怕的就是无法白头偕老。 关于死亡这个话题,可能有些许沉重,但如果我们在最年轻的今天,就能与爱人谈论一次永久分离时的那份痛苦,我们便会从今天开始珍惜和对方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因为我们真的不知道,那一天会何时到来,到底谁会比谁先离开。 ◆ 2 >> 我对爱的理解是:遇见那个对的人,然后爱他就像爱生命。 ◆ 1 >> 这样的苦和痛,旁人怎么能理解?在别人眼里这么平凡普通的一个日子,对他而言,却是想用尽生命去努力陪我度过的啊。 ◆ 2 >> 我喜欢他的浪漫、他的温柔,喜欢他把我的一切都放在心上,喜欢他爱意满满地看着我的模样。 >> 他曾告诉我,将来如果他走了,他会通过这枚戒指找到我和花生,会一直陪伴和保佑我们的。 >> 无论你的人生有多短暂,我都要让你感受到温暖。我想告诉你,我们在一起的平凡时光永远都是耀眼的。 >> 爱不是逃避地去赴死,爱应该是一种赴汤蹈火后的理智觉醒。 ◆ 2 >> 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有过很多甜蜜的誓言,有些人走着走着就忘了,曾经的誓言也烟消云散,可我们却一直这样不忘初心,多幸运能有个人愿意陪着自己一起相守爱情啊! >> 你还记得送我的第一份礼物是什么吗?你肯定不会忘记,那是你攒了很久的钱给我买的一枚戒指,是十六岁的我不曾奢望得到的礼物。如果有来生,我愿再与你相遇,在一个海边的城市,我看着书,你走到我身边轻轻地坐下,然后笑着对我说一声:‘好久不见。’ >> 你是我的爱人,也是我的好朋友。因为你的理解和尊重,所以我们可以无话不谈。因为你,我才真正地学会,爱和被爱其实都是一场无悔的相互付出。计较越多,感情就会越淡,不去计较,无悔地像爱自己一样爱着对方,收获的就是幸福。 >> 我知道你有梦想,你想做个很厉害的美食家。我很期待你变成美食家的那一天。你说过会在终点等我,我相信你说的每句话,所以你不可以骗我,一定要好好地等着我来。我可能没办法来得那么快,所以你要耐心地等等我,知道吗?我也会一直戴着你的戒指,再见面时,我应该是白发苍苍的缺牙老太太了,但我相信你也一定会认出我的。今生遇见你,爱上你,我从未有过一丝后悔,我真的舍不得你,我也是真的很爱你。 >> 话音刚落,我看到小忽哭了,一串一串的眼泪流了下来。 他嘴巴动了动,却发不出声音。他突然紧紧地抓了一下我的手,深深喘着气,监护仪上的所有数字都在倒退,都在一个个地归零。 我真的太痛了,我使出全身的力气,喊了一声:“小忽——” 本来归零的监护仪,在心跳的地方又抖动
短剧的好处就是精简。
书写的很好,个人认为非常适合有志青年观看,但作为一名颓废的中年妇女,只是把看剧当成一种乐趣,纯粹属于个人爱好的饭后消遣。最近参加了学校家长组织的看剧会,去读导师推荐的书刊,然后写心得,每天签到,因语言组织能力过于欠缺,让我感到些许压力。凡事有了目的,性质就变了,看剧本应使人心情愉悦,读喜欢的书,抛开一切杂念和烦恼,丢开一切功利和目的,走一遭书中或宽广或崎岖的路,和书中的人物一起体验他们或跌宕起伏或碌碌平庸的人生,让看剧带我们体验一个个多姿多彩的生命。生命的美好来自他经历了很多丰富多彩的人生历程。
当时好像还颇为认真地看了一阵。里面有还未出名的黄奕和聂远。现在回头看看真是遥远。
怎么还会有人不给士兵突击打满分?看一千遍也应该是满分?
什么 我读到这里 后悔了 这一章开始的时候说不看的 结果没忍住看了 气死了 紧要关头 就没了 好气 在地铁上直接就啊 了出来 好尴尬啊😅哈哈哈哈哈
赵林老师在《Flame and the Flesh》讲座中说了什么核心观点?你是否认同?结合他的讲座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Flame and the Flesh》讲的是1482年正月6号之后几个月发生的故事,这段时期处于中世纪后期,中世纪欧洲是基督教神学笼罩的时代,宗教信仰作为西方人的精神支柱,其文化氛围是西欧当时重要的社会背景。基督教的原罪宽恕涉及死亡复活,天主教控制了西欧人灵魂能否进入天堂的精神信仰,所以教会能够利用这种权利来为自己谋取经济利益。西欧有严格的贵族制度,按照公侯伯子爵的家族血缘关系规定政治地位,对于平民来说,想要出人头地只能成为一个神职人员,而成为神职人员需要发三个誓言:1、如耶稣般一贫如洗;2、如耶稣般终生不娶;3、如耶稣般谦卑顺从。红袍和黑袍成为了一对冲突的社会力量,教权和王权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但是,虽然神职人员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但其立下的第二个誓言是与人性的七情六欲所冲突的(中世纪的教徒虔诚的信仰初心逐渐随着教会权力的扩大而改变,很多教徒采取找情人的妥协之方)。《Flame and the Flesh》的命运论便与教权和王权的冲突共生。 自十八世纪卢梭开创了浪漫主义,到皮耶尔·安杰利将浪漫主义发展到了顶峰,其作品的表达效果是惊心动魄的。皮耶尔·安杰利的作品往往通过两个对立的东西来展现一个统一的东西,即在褒义的崇高典雅和贬义的滑稽丑怪之间形成一个强烈的对照同时又达到一种融合的效果。 敲钟人加西莫多和红袍贵族卫队长,一个丑陋如怪物但内心善良,一个金玉其外却败絮其中,悲剧色彩浓重。而更复杂的穿黑袍的弗洛德不管是在行为还是内心上都更蕴含着两者的统一。是他一手造成了爱丝梅兰达的死亡,也是他爱得她最深最真,一个自律崇高的神父身上带着狂热的欲望本身就是一种矛盾冲突,这种激烈的冲突尤其的惊心动魄。 这两件事证明了弗洛德的崇高:第一件事,在他年轻的时候,他的父母死于巴黎发生的一场瘟疫,留下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弟弟,他便从小认真教育他,对他几乎百依百顺;第二件事,弗洛德救下了差点要被人烧死的丑陋的加西莫多。但是,后来的他出于对爱丝梅兰达感性的强烈的爱欲,在妒火中杀死了卫队长,并嫁祸于爱丝梅兰达。在狱中他与爱丝梅兰达的对话展现了激烈的矛盾冲突:一个碍于禁忌痛苦不堪地诉说爱,一个认出仇人后愤怒不已恨之入骨。 穿上黑袍的弗洛德的处境就像是小房间里面的苍蝇,被网困住挣脱不出,更飞不出象征着无形障碍的透明窗户,最后他在墙上写的希腊字母“命运”则暗示着有一条看不见的线无处不在地牵动着《Flame and the Flesh》中每个人的结局和故事兴衰。 即使在绞刑架下,弗洛德仍然希望爱丝梅兰达爱他,并表示自己愿意救她,结果得到的却是爱丝梅兰达的痛恨,在她不顾一切地关心卫队长的时候,弗洛德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怒火给她念了临终忏悔语。原本纯洁高尚的弗洛德因为得不到的爱最终变成了一个魔鬼,感性对于他来说是致命的,这是一个被制度扭曲的复杂的人。弗洛德代表着圣洁的基督教与天主教教会实践之间发生的严重的分裂。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目的都是改变这种被教会扭曲的思想,呼吁人珍惜现世美好人生拥抱天主,所以当时的画家笔下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充满了感情的。虔诚的宗教信仰不在于结婚与否的形式,关键在于灵魂和精神的圣洁。 《Flame and the Flesh》每个角色都被塑造得鲜明生动,我恨不起任何一个所谓的反派,因为大家都是被命运裹挟前进的小人物。原来命运无常才是世间寻常。克洛德救加西莫多是因为想起了弟弟,但结局是兄弟两人的生命都是被加西莫多结束的。最后,加西莫多悲愤于其出卖爱斯梅兰达,推他下去并眼睁睁看着其坠地而亡。这对养父养子的结缘和结局是那么的戏剧化,位置互换是对比,却皆源于“善”。始于父之善,终于子之善。
穷人并不傻,他已经做了他认识中最好的选择。很难翻身的原因在于输不起.
八卜?))“)(j心?,,,!迪!孞!!!寸鹏! i!?。。。减明亼?◇”
记得阳光的温暖,忘记风雨的寒凉;记得月圆的甜蜜,忘记月缺的孤独;记住他千般的好,忘了他诸多的坏。做一个懂得感恩的人,也许每一天,都可以拥有初见的美丽。
幸福的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童年需要一生来治愈,原生家庭给一个人带来的影响贯穿整个人生,希望更多的孩子能有幸福的童年。而对于成年人来说,不随便结婚,不随便生孩子,是对自己人生最起码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