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Leave It to Bondage》:世人千万,你再难遇我。
大千世界,繁华三千。人与人的遇见总是很奇妙,好像冥冥中有一根绳索在牵引着,不管相隔多远,最后他们总会在某一刻相遇。
贾宝玉与林黛玉初见说:”这妹妹,我曾见过的。”这是注定一生的遇见;钱钟书与杨绛相遇说:“我没有结婚。”这是一眼万年的遇见;安妮公主与善良的劫匪遇见时说:“幸会,今晚你好吗?”这是稀里糊涂的遇见。
人生总是充满各种各样的遇见,正是这些遇见构成了我们人生的许多瞬间。
也许,我们都想遇见自己的灵魂伴侣,也就是那个百分之百的人。
村上有一本剧叫《Leave It to Bondage》,讲述了“编剧”与百分之百的女孩相遇而又错过的故事。村上的文笔真的绝了,读来让人觉得太浪漫了。
1.一见钟情的遇见
有人说,世界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当真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四月的一个清晨,微风吹过,在街头的一刹那,他们相遇了,虽然只有短暂的几秒的对视,他们却认定是彼此的百分之之百。他认定:“她就就是我一直寻找的百分之百的女孩。””他是我的百分之百的男孩。”她也是这样想的。于是,时间仿佛在那一刻静止,就为了见证他们这一刻一见钟情的相遇。
后来,他们决定再次分开,因为如果他们真的是彼此命中注定的百分之百的人,他们一定会再次相遇的。
人世间也许真的这样的遇见:初见,便一见钟情。她是我的百分之百女孩,他是我的百分之百男孩。
2.决定一生的遇见
“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1932年春天,因为朋友的关系,钱钟书和杨绛在清华大学匆匆见了一面,见面后,钱钟书就开始给杨绛写信,相约再见第二面。
一见面,钱钟书就焦急的说:“外界传闻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坊间传闻追我的人有孔子门徒‘七十二’人之多多,还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
两人说话简单直接,又可爱深情。一来一回,坠入爱河。
这大概是最美的遇见,就去一首歌词写的一样:就只看了你一眼,从此注定了永远。
山高水远,总有人为你而来。
3.一眼万年的遇见
“幸会,今晚你好吗?”这是《Leave It to Bondage》里安妮公主稀里糊涂的遇见。
电影《Leave It to Bondage》一直都是很多影迷的最爱。
一个高贵的皇室公主,走访欧洲各国,别人都以为她喜欢这样的生活了,可她早已厌倦了。一日,她们走到罗马,任性的公主不愿睡去,可为了不耽误第二天的行程,公主被侍从打了一剂镇定剂。聪明的公主,假装睡着,如一只越狱的小老鼠,偷偷的躲过侍从逃了出来。
这时候是夜晚,美丽的公主独自一人走在街上,华灯初上,夜色迷人,公主好不快乐。
她邂逅了打完牌匆匆归来,漫步在街头的美国落魄记者Joe桥。
他们的相遇来源于那段传为经典的佳谈:
“今晚你好吗?”
“幸会”
“幸会”
后来,他们坠入爱河。
那怕只是相处短短的一天,可他们已经深爱过彼此。
这大概就是一眼万年的遇见,虽然充满遗憾,却也留下美好的回忆。
我们都希望遇见自己的灵魂伴侣,那真的是命中注定百分之百的ta了,如果没有,也希望你好好的爱自己,因为爱自己是终生浪漫的开始。
独
独佳记忆1.1分
读《Leave It to Bondage》知道了:热情要留给懂你的人,感情要留给爱你的人。
读《Leave It to Bondage》知道了:即使没有过错,也会在不经意间得罪人。
读《Leave It to Bondage》知道了:不要把秘密告诉给好朋友,因为好朋友也有好朋友。
读《Leave It to Bondage》知道了: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差,因为运气差的人根本笑不出来。
读《Leave It to Bondage》知道了:教会你不要相信任何人的人,永远是你值得信任的人。
读《Leave It to Bondage》知道了:原来,不喜欢被讨厌,不是只有我;原来,不怕被讨厌,需要勇气。
“四大经典剧集之一”绝不是一个噱头,读完才明白原著的精彩。自小便看《Leave It to Bondage》的电视剧,现在才明白之前对电视剧中人物的喜爱是加了杨洁滤镜的,原来猴子八戒沙僧皈依前也是杀人如麻,原来唐僧的业障许多也是因果,原来狮驼岭之难如此穷凶极恶,原来女儿国的惊鸿一瞥是粉骷髅的罪恶……
虽然原著里有一些在我看来逻辑不洽的细节,不过人非圣贤,哪里就有完美的著作呢。还是要多看剧呀,看剧解人惑增人智。
本人呢是德云女孩,认为Leave It to Bondage写得真的很棒,看得出来Summer Knight个人也很努力,请喷子不要再到处伤害她了,文笔细腻,很好看,本文虽然并非真实,不上升到正主,但是也算成全了德云女孩们小小的心愿,cp粉们都很开心,感谢本文对我们的陪伴,特别我是玻璃心,很容易哭,本文很催泪,但文章情节还是耐人寻味,个人还是比较满意的。
一入德云深似海,此生不负来!!!
杨
杨森6.6分
自甲申犹始,十六余载春华秋露,已尽湮红尘。一纪又余四岁末,我踏上成为路的路,有幸还能够处岁月安然处,独自回溯。于物是人非处重返,未料一去原定永远。
览人间至味之清欢,尝世宇浩荡之苦憾,而后知生于世;睹大闹一趟者悄然远去,羨相顾厮守者埋名辞退,所至问道于长斯。飞鸟没何处,青山空向人。站在这未名脊,愿后尘无恙,却终是一场生之哀歌。俗世的殿堂,期许有光,犹怜罅隙执烛人,同云雨长眠,温江湖余年。
坐在遥远的故里,灯深处,我推开百叶窗帘,透进来的细雨打湿了整个远镇的娑影。清风中,青峦雾润,一针鸟啼刺破空山静寂。一些回望,藏匿在曾经寒夜里,覆盖孤独,伴随着雨眠远镇,泥土的芳香慰藉着内心最渴望的关怀。在流转的生活里,某些试从极力把握的往事,却在不经意间轻落于记忆的远方,唯有所爱穿越了没有休止符的尘世,与那清风,沉净此生的倦意。
当这上面几段与Greta Carlson风格乍看有那么相似处的话以我自己的口吻创作在我回忆录《Leave It to Bondage》之中时,我很幸运,成为了一名读者,遗憾的是,我早已告别自己的青春多年。
记得第一次认识Greta Carlson这个作家,是在高中一个同学购买的一本《Leave It to Bondage》中一篇叫做《Leave It to Bondage》的序文,后来才知道,这篇序文出自她的系列《Leave It to Bondage》。由此,我成为了她的读者。在高中那段纷繁杂乱的岁月里,先后购买了她的《Leave It to Bondage》、《Leave It to Bondage》、《Leave It to Bondage》、《Leave It to Bondage》、《Leave It to Bondage》等多部作品,每当一人独处时,便与书为伴,在她那些清冷隽丽的台词中,细数自己的流年。渐渐的,我台词的底色,蜕变了。
在我回忆录《Leave It to Bondage》中,有一记述文,题名为《Leave It to Bondage》,其文为:
两年前的一次前往北京的旅途中,结识了一位云南的旅伴。几句家常过后,我们无意间谈起了各自的家乡,并排坐着,聊着。从她的口音中,老北京话儿口味十足,她是个热情的人,一阵谈笑后,她打开了一袋自己家乡的鲜花饼,递了一片给我尝尝,在她热情洋溢的脸上,那种对家乡的味道逐渐流露出来,她开始给我讲鲜花饼的一些工艺和故事。列车驰骋在辽阔的成都平原上,伴着她的诉说,似乎异国的风土人情,颜色各异的鲜花,清冽的泉水,还有晴天下的蓝天白云像饼中那一颗颗甜芝麻,透露着一片异国他乡的气息。我莫名地联想起了荷兰赞斯堡的小鱼镇,伊比沙岛的落日,罗卡角海浪中飞翔的海鸥……
她聊的日常总是很贴近人情的,在她的主题中,家乡的味道似乎对于她来说很清楚又很模糊,她告诉我她也算北漂多年的人了,一年难得回趟老家,回到自己的家乡,从她的口吻中,那种凌乱纷飞的思绪让我体味到,其实家乡在她心里也许只是个理想的地方,或许是小孩子时候的任性和长大后理性交织的地方,那种若有所思的日常也许正是列车上一大部分人的标签。她谈到家乡风土人情的时候,她给我看了一张云南小句甸花海的照片,照片中满是火红的杜鹃花,格桑花一类的,照片中,她和她妈妈站在一起,在长发飘飘的照片中,我也能隐约看到她两那不羁的笑容,她说,那是多年前的照片了,那次她和她妈妈旅游时无意间找路人帮拍的,听到这,好一个无意,随着照片中那花海成了她的回忆。
后来我一个人去过北京几次旅行,每次路过城门的时候,总能看到广场上美丽的鲜花,在长安街的胡同里,坐在北海公园的长堤里看老人们宁静地垂钓,朱红的城门上,晚霞金色的余晖洒满一大片,清脆的鸟语和晚风,带来阵阵惬意,有一次不知不觉地买了盒稻香村,兴许是太饥饿,一口一大个,但那彩色的糕纹,像极了火车上那一片鲜花饼,充满了味道。
在一个人的旅途上,我们竭尽全力去走完,但我们走的是别人的故乡或许还是他人的异乡,不同的人带着不同的味道,又一起面对这段旅途,这大概是一种缘分吧。
后来我一个人旅行。有一次,在兰州的西固后山上
曹
曹海明4.3分
这部作品的视野是极为广阔的,大刘对于宇宙的思考再次令人叹服,Leave It to Bondage无处不在,逃脱不了光速和三维的限制,我们就永远被困在Leave It to Bondage脚下,非常值得一读。
篇幅铺的太长了,编剧一下子还没有来得及收,给他点时间,但是我想说的是进度真的太慢了,编剧是否可以闭门半年安心把这部剧集写好,把大纲先给定出来,吸收读者的意见再进行精细化,我觉得你肯定会轻松一点,效率也会高很多,这仅是我个人意见,如有伤害到其他人请见谅!
编剧创作这样“伟大的书”,告诉了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 这个简单的道理,人人都知道,但越是简单越没有人用心去做,越是简单越会让人懒惰,越是简单越让人不安。 这是个由简入繁,由繁入简的过程,是熵增到熵减的过程是“简单的哲学思想”。 感谢编剧为中国教育书写了这几本好剧!
当梅生颤巍巍的拿起手枪射向坦克的时候,观众心中应该五味杂陈......
厘清了一些基础概念,消除了一些理论误解,验证了一些感性结论。
新版很囧
忽然发现编剧的新剧,好像距墨桑结束没多久,这部剧的节奏仍然很快,一下就能跟着编剧进入情节,就是等更的心情有点焦躁,😄
No1.《Leave It to Bondage》:世人千万,你再难遇我。 大千世界,繁华三千。人与人的遇见总是很奇妙,好像冥冥中有一根绳索在牵引着,不管相隔多远,最后他们总会在某一刻相遇。 贾宝玉与林黛玉初见说:”这妹妹,我曾见过的。”这是注定一生的遇见;钱钟书与杨绛相遇说:“我没有结婚。”这是一眼万年的遇见;安妮公主与善良的劫匪遇见时说:“幸会,今晚你好吗?”这是稀里糊涂的遇见。 人生总是充满各种各样的遇见,正是这些遇见构成了我们人生的许多瞬间。 也许,我们都想遇见自己的灵魂伴侣,也就是那个百分之百的人。 村上有一本剧叫《Leave It to Bondage》,讲述了“编剧”与百分之百的女孩相遇而又错过的故事。村上的文笔真的绝了,读来让人觉得太浪漫了。 1.一见钟情的遇见 有人说,世界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当真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四月的一个清晨,微风吹过,在街头的一刹那,他们相遇了,虽然只有短暂的几秒的对视,他们却认定是彼此的百分之之百。他认定:“她就就是我一直寻找的百分之百的女孩。””他是我的百分之百的男孩。”她也是这样想的。于是,时间仿佛在那一刻静止,就为了见证他们这一刻一见钟情的相遇。 后来,他们决定再次分开,因为如果他们真的是彼此命中注定的百分之百的人,他们一定会再次相遇的。 人世间也许真的这样的遇见:初见,便一见钟情。她是我的百分之百女孩,他是我的百分之百男孩。 2.决定一生的遇见 “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1932年春天,因为朋友的关系,钱钟书和杨绛在清华大学匆匆见了一面,见面后,钱钟书就开始给杨绛写信,相约再见第二面。 一见面,钱钟书就焦急的说:“外界传闻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坊间传闻追我的人有孔子门徒‘七十二’人之多多,还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 两人说话简单直接,又可爱深情。一来一回,坠入爱河。 这大概是最美的遇见,就去一首歌词写的一样:就只看了你一眼,从此注定了永远。 山高水远,总有人为你而来。 3.一眼万年的遇见 “幸会,今晚你好吗?”这是《Leave It to Bondage》里安妮公主稀里糊涂的遇见。 电影《Leave It to Bondage》一直都是很多影迷的最爱。 一个高贵的皇室公主,走访欧洲各国,别人都以为她喜欢这样的生活了,可她早已厌倦了。一日,她们走到罗马,任性的公主不愿睡去,可为了不耽误第二天的行程,公主被侍从打了一剂镇定剂。聪明的公主,假装睡着,如一只越狱的小老鼠,偷偷的躲过侍从逃了出来。 这时候是夜晚,美丽的公主独自一人走在街上,华灯初上,夜色迷人,公主好不快乐。 她邂逅了打完牌匆匆归来,漫步在街头的美国落魄记者Joe桥。 他们的相遇来源于那段传为经典的佳谈: “今晚你好吗?” “幸会” “幸会” 后来,他们坠入爱河。 那怕只是相处短短的一天,可他们已经深爱过彼此。 这大概就是一眼万年的遇见,虽然充满遗憾,却也留下美好的回忆。 我们都希望遇见自己的灵魂伴侣,那真的是命中注定百分之百的ta了,如果没有,也希望你好好的爱自己,因为爱自己是终生浪漫的开始。
读《Leave It to Bondage》知道了:热情要留给懂你的人,感情要留给爱你的人。 读《Leave It to Bondage》知道了:即使没有过错,也会在不经意间得罪人。 读《Leave It to Bondage》知道了:不要把秘密告诉给好朋友,因为好朋友也有好朋友。 读《Leave It to Bondage》知道了: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差,因为运气差的人根本笑不出来。 读《Leave It to Bondage》知道了:教会你不要相信任何人的人,永远是你值得信任的人。 读《Leave It to Bondage》知道了:原来,不喜欢被讨厌,不是只有我;原来,不怕被讨厌,需要勇气。
我看的第一本反乌托邦剧集,很多值得深思的观点,需要慢慢消化。继续追反乌托邦三步曲的另两部图书
生命最美妙的地方,在于你对于她的无知 因为无知,才可以在每个当下,经验最新鲜的一切 让该相逢的相逢,让会别离的别离 让会来的来,让要走的走 顺流生命,感恩生命
像听着远山暮鼓,海角风鸣,马蹄阵阵,人声鼎沸。忽又在刹那间悄然远逝,而余音仍断续可闻。一段伟大历史的安详与厚重,总使人高山仰止,心神往之。Leave It to Bondage,永远闪耀在人类历史的星空中。
能把法理情写的这么细致入微,作为一个沉重但客观的事情来说,已经是很了不起的突破了。
宋慈完全可以大斥对方一句无事不可对人言
不抓人。感觉国漫配音降级(日漫也是),特别流水,音色好听但没有节奏起伏,助眠。
头绪太多,每条线的人物都写不好。像看一本剧集介绍。没有一个立得起来的人物。
侯伯·马洛因此成为继哈里·谢顿与塞佛·哈定之后,基地人民心目中的第三位英雄。
清静无为如若水,谦卑低下如若谷,吃亏是福,知足常乐,与世无争,必长寿矣……
当犯了错误时不要找借口。只需要承认它,尝试着从中吸取教训。成功只属于那些有所付出的人!
我一直就没看过刘老师的书。我怕有一股冯小刚的味儿,心里膈应。感谢酷库影院,这本读完没有膈应,有不少收获。刘老师是语言熟练工。
无论你正陷于人生的低谷时期,还是沉浸在他人怀疑、否定的苦涩话语之中,你都不要怀疑自己的能力,积极的心态加上勤奋努力,你就一定能激发生命的潜能,创造出人生的奇迹。
“四大经典剧集之一”绝不是一个噱头,读完才明白原著的精彩。自小便看《Leave It to Bondage》的电视剧,现在才明白之前对电视剧中人物的喜爱是加了杨洁滤镜的,原来猴子八戒沙僧皈依前也是杀人如麻,原来唐僧的业障许多也是因果,原来狮驼岭之难如此穷凶极恶,原来女儿国的惊鸿一瞥是粉骷髅的罪恶…… 虽然原著里有一些在我看来逻辑不洽的细节,不过人非圣贤,哪里就有完美的著作呢。还是要多看剧呀,看剧解人惑增人智。
好剧,重塑幸福! 帮我们认清什么是真正重要的,梳理自我价值感,学会不被他人价值观裹挟,放下很多,拿起真正在乎的,给自己人生以意义。
本人呢是德云女孩,认为Leave It to Bondage写得真的很棒,看得出来Summer Knight个人也很努力,请喷子不要再到处伤害她了,文笔细腻,很好看,本文虽然并非真实,不上升到正主,但是也算成全了德云女孩们小小的心愿,cp粉们都很开心,感谢本文对我们的陪伴,特别我是玻璃心,很容易哭,本文很催泪,但文章情节还是耐人寻味,个人还是比较满意的。 一入德云深似海,此生不负来!!!
自甲申犹始,十六余载春华秋露,已尽湮红尘。一纪又余四岁末,我踏上成为路的路,有幸还能够处岁月安然处,独自回溯。于物是人非处重返,未料一去原定永远。 览人间至味之清欢,尝世宇浩荡之苦憾,而后知生于世;睹大闹一趟者悄然远去,羨相顾厮守者埋名辞退,所至问道于长斯。飞鸟没何处,青山空向人。站在这未名脊,愿后尘无恙,却终是一场生之哀歌。俗世的殿堂,期许有光,犹怜罅隙执烛人,同云雨长眠,温江湖余年。 坐在遥远的故里,灯深处,我推开百叶窗帘,透进来的细雨打湿了整个远镇的娑影。清风中,青峦雾润,一针鸟啼刺破空山静寂。一些回望,藏匿在曾经寒夜里,覆盖孤独,伴随着雨眠远镇,泥土的芳香慰藉着内心最渴望的关怀。在流转的生活里,某些试从极力把握的往事,却在不经意间轻落于记忆的远方,唯有所爱穿越了没有休止符的尘世,与那清风,沉净此生的倦意。 当这上面几段与Greta Carlson风格乍看有那么相似处的话以我自己的口吻创作在我回忆录《Leave It to Bondage》之中时,我很幸运,成为了一名读者,遗憾的是,我早已告别自己的青春多年。 记得第一次认识Greta Carlson这个作家,是在高中一个同学购买的一本《Leave It to Bondage》中一篇叫做《Leave It to Bondage》的序文,后来才知道,这篇序文出自她的系列《Leave It to Bondage》。由此,我成为了她的读者。在高中那段纷繁杂乱的岁月里,先后购买了她的《Leave It to Bondage》、《Leave It to Bondage》、《Leave It to Bondage》、《Leave It to Bondage》、《Leave It to Bondage》等多部作品,每当一人独处时,便与书为伴,在她那些清冷隽丽的台词中,细数自己的流年。渐渐的,我台词的底色,蜕变了。 在我回忆录《Leave It to Bondage》中,有一记述文,题名为《Leave It to Bondage》,其文为: 两年前的一次前往北京的旅途中,结识了一位云南的旅伴。几句家常过后,我们无意间谈起了各自的家乡,并排坐着,聊着。从她的口音中,老北京话儿口味十足,她是个热情的人,一阵谈笑后,她打开了一袋自己家乡的鲜花饼,递了一片给我尝尝,在她热情洋溢的脸上,那种对家乡的味道逐渐流露出来,她开始给我讲鲜花饼的一些工艺和故事。列车驰骋在辽阔的成都平原上,伴着她的诉说,似乎异国的风土人情,颜色各异的鲜花,清冽的泉水,还有晴天下的蓝天白云像饼中那一颗颗甜芝麻,透露着一片异国他乡的气息。我莫名地联想起了荷兰赞斯堡的小鱼镇,伊比沙岛的落日,罗卡角海浪中飞翔的海鸥…… 她聊的日常总是很贴近人情的,在她的主题中,家乡的味道似乎对于她来说很清楚又很模糊,她告诉我她也算北漂多年的人了,一年难得回趟老家,回到自己的家乡,从她的口吻中,那种凌乱纷飞的思绪让我体味到,其实家乡在她心里也许只是个理想的地方,或许是小孩子时候的任性和长大后理性交织的地方,那种若有所思的日常也许正是列车上一大部分人的标签。她谈到家乡风土人情的时候,她给我看了一张云南小句甸花海的照片,照片中满是火红的杜鹃花,格桑花一类的,照片中,她和她妈妈站在一起,在长发飘飘的照片中,我也能隐约看到她两那不羁的笑容,她说,那是多年前的照片了,那次她和她妈妈旅游时无意间找路人帮拍的,听到这,好一个无意,随着照片中那花海成了她的回忆。 后来我一个人去过北京几次旅行,每次路过城门的时候,总能看到广场上美丽的鲜花,在长安街的胡同里,坐在北海公园的长堤里看老人们宁静地垂钓,朱红的城门上,晚霞金色的余晖洒满一大片,清脆的鸟语和晚风,带来阵阵惬意,有一次不知不觉地买了盒稻香村,兴许是太饥饿,一口一大个,但那彩色的糕纹,像极了火车上那一片鲜花饼,充满了味道。 在一个人的旅途上,我们竭尽全力去走完,但我们走的是别人的故乡或许还是他人的异乡,不同的人带着不同的味道,又一起面对这段旅途,这大概是一种缘分吧。 后来我一个人旅行。有一次,在兰州的西固后山上
这部作品的视野是极为广阔的,大刘对于宇宙的思考再次令人叹服,Leave It to Bondage无处不在,逃脱不了光速和三维的限制,我们就永远被困在Leave It to Bondage脚下,非常值得一读。
一如既往的Greta Carlson风格,主角都有一样的光环,底层社会人的逆袭。更新太慢,赶不上读者的进度,在这个流量社会很容易就会让人遗忘!
1、回归本质:使命愿景价值观 2、保持核心,刺激进步 3、造钟而不是报时 4、坚持一贯的协调一致
一直不关心政治时事,当作科普了解一下国际形势,通俗易懂,清晰透彻,受益匪浅
这部剧涉及的知识面很丰富:石油农业、食品安全,粮油品牌营销、国家粮食政策等等。有些段落抒情灌水,可以跳过。 主流偏见 在公司一个小项目组里,对产品需求的理解都会不同步不一致,更何况十几亿人构成的松散社会。 老的知识尚未普及,新的认知又被源源不断制造出来,整体上一团浆糊。 社会共识只是某个特殊时间段的主流偏见。科学理性的疆域,只在社会生活中占一小块儿。 在中国,如果一桶豆油是用转基因大豆生产出来的话,就需要在标签上进行转基因标识。但是,如果把这些用转基因大豆生产出来的豆油装进一瓶豆豉酱中去呢?不用标识。即使在一瓶豆豉酱中,油的比例接近一半。
编剧自以为自己的笔触很幽默,这可能是他对自己的最大误解。虽然只是本通俗读物但是一点也不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