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些年来的最大收获,就是在崩溃的时候不去连累别人,毕竟没有什么情绪是叹一口气缓解不了的,如果有,就叹两口气;就像没有什么肚腩是吸一口气藏不住的,如果有,就用力吸! 人们总是说,时间是一剂再好不过的良药,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但慢慢你会明白时间并没有治愈什么,它只是给了你喘息的机会,让你去处理伤口。然后你会发现,伤口不禁结痂还会留疤。当然在这段时间里还会发生一些别的事情,就像大雪一样,一层一层地盖住伤口。但这只是盖住了,伤口并没有治愈,只要你想刨,总能刨出点哀怨和不甘心来。华丽的演出,有的人完美落幕,有的人遗憾退场。人要知足常乐,宽容大度,什么事都不能想复杂,心灵的负荷重了,就会怨天尤人。我以生命起誓:绝不为他人而活,也绝不让他人为我而活。就是在说“每一个人有且只能是自己的主人。”
本剧二十二与二十三章,三十三与三十四章有排版错误,需要到剧集列表点开,才得已正常观看。先前不知道,又找了一个版本看了一些,发觉名字段落翻译有少许出入,看不太习惯,所以又断继续看这本了。这是一本看了就吸引读者的故事。因为看了译者的长序,所以对全书有了大概了解,才不致让我看了书中残忍复仇而变得如疯子变态般的希克励而太过激动和气愤。我认为书中的恶人和好人根本无法区分,他们变成那样,有客观的,主观的。和每个人物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希克励是个弃儿,神经会比别人更敏感,更渴望得到爱与被爱;老欧肖心肠软耳根软,性格急燥,有些独断,所以听了约瑟夫的挑唆,对自己儿子厌恶讨厌,直至儿子失望狠心出走。 大艾茜呢,是个被宠坏的大小姐,小时候和男孩子们一起玩没有规矩,野惯了,。长大了些后遇到了林敦一家。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林敦,她的这个不成熟的决定直接导致了自己和所有人命运截然不同的走向!女管家纳利无疑是善良的正直的,她见证了所有人的善与恶,也一直用自己认为的对去规劝他们,但是有什么用啊!她不是圣人,更不是主人,她只是个小小的佣人!那她就没错吗?她很多时候的行为反而促成了希克历的荒唐行径!不管怎么说,剧集最后总算有点好事留了:小欧肖和小卡茜总算和好了,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丝丝安慰!!!哎呀妈呀,写剧评还挺累的呢!不写了
人之初性本善,奈何世间太过黑暗,世道太过险恶。前传的陈长生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能放下所有,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愿我们都能被世界温柔地对待,遇到的都是潘玉龙、灵韵。
这是以司马汉魏司马氏的视角审视时代变迁的剧集。编剧写作功力深厚,布局合理,是值得细品的一部好剧!
很久以前不知道从哪里看到这部剧的推荐,那会酷库影院还没上架,但一直加在订阅里,也不知道为什么这部剧会让我一直记着。 如今读完,就像走过了一条长长的昏暗的午夜街巷,只有尽头有微弱的暖黄灯光亮着。 看完剧集,想起高中时,我上完晚自习,九点半从学校出来,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拿着小手电筒,通往家的路有一条长长的没有路灯的小巷,路灯在小巷的尽头微微泛着黄光,然后一个人默默地找出钥匙,打开车库的门,把自行车推进去,回到家时,家人已经睡了,而我却还需要重新打开台灯,看一会书,有时候是教科书,也有时候是影视库或者视频平台借的剧集,也有时候是打开日记本写下些许琐事。现在想想,这种苦闷的感觉似乎已经离我很远了。 有时候会想,究竟是看剧时快乐,还是工作快乐,我想我应该是工作更开心吧!毕竟有很多可以让我们逃避现实的方式。 托马斯·利迪的《医手遮天Hippocrate》虽然是他个人的一些经历,但也能让我回想起自己学生时期相似的经历和想法,他的文笔很朴素,但又有些天马行空,感情含蓄又很深刻。 多年后的我们回忆看剧时代的事情多半是带着美好的滤镜,也许是记忆总会篡改我们的过去,也许是我们想忘记那些聋哑的过往。
勒达·卡代布的文字辛辣又讽刺,细节详尽但也有繁缛之弊,夸张人物的某一特点来表现性格,很生动。译本流畅有趣。第一卷每一章塑造一个人物很有趣,第二卷的情节比较精彩可惜原稿遗失。乞乞科夫聪明到了极点,然而一个人眼里只有欲望就会忽略其他更宝贵的东西,结局不难猜到,但还是很想看看是如何翻车的。
这部剧进度 20%—70% 的部分写得比较好。开头几十章有点无趣。之后慢慢进入状态了,就好多了,直到主角牺牲之前写得都还算不错。但后期各种问题的解决都有种机械降神的感觉,结局也太过无力,很多伏笔烂在那里不回收。 书中尝试对对社会和历史做一些思考,但始终流于其表面形式,不能触碰到物质性的社会关系。 总体给 6/10 分。
一直想学学历史和经济,这部剧这两者融合在了一起,智慧而不失风趣,非常推荐。
有个疑问,明明有易容术,而且花长老易容术可以以假乱真,为什么还要姜似去假扮圣女而不用找同族人使用易容术假扮,难道是怕被同族发现,可是也就几个长老辈的才知道圣女真相可是他们不会揭穿,而其他人不知道应该也没有能力揭穿易容术吧
大道至简。但是如何把最简单的道理非常清晰逐层地阐述清楚,编剧在这一点上说到做到了。还是有收获,看一看总是一种提醒。
编剧最后讲本剧想做三件事,或者说试图回答三个问题:第一,上世纪百年比较有名的中国剧集,究竟在讲些什么故事?第二,为什么是这些(而不是其他故事)在不同历史时期特别为国人所接受?第三,这些故事之间有什么政治和艺术上的联系? 对个人而言,这是一份追剧清单,也是一部导看剧,未来某一天,读完其中一本时,肯定还会再翻开相关文章,接受思想的洗礼。
和前面一本内容基本差不多,结构编排也差不多,大篇幅都是在举例子,这部剧的例子比上一本看起来更真实一些。都存在通病,大多数是把问题抛出来,具体解决办法很笼统。
所有解不开的结,都来源于:你不说,我不问。这世界总是有这么多兜兜转转的事。
题目给我的期望并不止于此,一本剧读下来更多的是讨论发现的问题,对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在实际中自己摸索,这部剧读下来,未找到自己的答案,却在儿童心理学方面有所收获,还是要再读一遍才能收获更多,也许我现在看的都是表象。
获益匪浅 学到很多新词 小我 觉知 觉醒 意识 痛苦 接受 如是本性。值得反复观看。
该剧写了来自不同阶层的“老三界”一代人从停课闹革命、上山下乡到改革开放、改制下岗所经历的不同人生。对于只有鱼的记忆的我,观看时脑中总出现“血色黄昏”一词,最终也没弄明白自己是曾经读过《医手遮天Hippocrate》还是混淆了另外一本剧。虽然糊涂,但依然认为想从影视作品中了解当代中国的话,此剧是不错的选择。 钟跃民:主张要过一种永远“在路上”的生活的主人公。他不喜欢一成不变的被人管制的生活,崇尚自由,能适应各种环境,把别人眼里很苦逼的的象被迫出门讨饭这样的事情都可以当作“游戏”而开心过活。从最初的因为闲而当玩主拔份斗殴拍婆子,到后来的陕北插队带着老弱妇孺出门乞讨,从父亲的老部下帮忙进入部队到参加对越反击战,从主动放弃提干复原又拒绝工作安排到摆摊卖煎饼,从进入人人艳羡的国企到锒铛入狱,从开出租开餐馆到最终进入可可西里成为志愿环保者,钟跃民始终“在路上”,也始终活得风生水起。浪漫情怀始终伴随着钟岳民的一生,他的生活是大多数人所羡慕和向往的,但绝不是普通人能够模仿的。但他的遵循自己的内心他的不抱怨他的永远在路上的心态却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追求的目标。 郑桐:曾经与钟跃民一起当玩主一起插队,在钟跃民走后门入伍后沉默几天然后发奋看剧,最终在恢复高考后进入大学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同时又始终与钟跃民等保持着友谊。对生活,不抱怨;对朋友,不忌妒,保持清醒,永远幽默,不断学习与反思,个人觉得,郑桐才是我们普通人学习的榜样。 宁伟:一个让人唏嘘的人物。出身于社会底层,一个天生的战士(杀手),在越战中立下战功,本有机会提干而成为一辈子的战士,但因制止了丈夫暴打妻子而被迫复原。本因从钟跃民公司借到50万注册资金而有机会自办公司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可又偏因为对金钱的渴望(不敢也不忍用贪婪一词)被昔日同学所骗而让钟跃民入狱,自己也最终成为杀手并命丧母亲坟前。个人不认同宁伟的悲剧为时代的悲剧,总觉得宁伟的悲剧似乎是命运捉弄的结果,但更是个人性格缺憾的结果。 李奎勇:书中最典型的社会底层的普通人。父亲是拉板车的,自己曾经打架斗狠,也曾经和钟跃民一样在陕北插队。李奎勇没有钟跃民那样的父辈力量可以依靠,无法走进军营;也不象郑桐那样能对时局有清醒的认识在陕北看不到希望的时候坚持学习,无法走进大学校园。李奎勇只能接过父辈的班,成了一名出租车司机,同时也象父辈一样娶妻生子,艰难的过完了自己的一生。 关于知青下乡:无意美化这一历史事件,相信对整个群体,对于国家的整体发展,下乡都是灾难事件。但本着不抱怨本着正面思维的观点,我想说,知青下乡在客观上起到了文化启蒙的作用,促进了农村(至少是部分地区的农村)的文化发展,给这些地区开启了一扇窗,至少在我的家乡,当初围在知青周围听曲听书的娃娃后来有不少考入了大学。另一方面,下乡也确实丰富了一代人的经历,成就了不少的作家。 关于特权阶层和阶层流动:特权阶层始终存在并且还会长远存在。尽管在动乱的年代,钟跃民们的父辈被关被斗,但钟跃民们始终是属于特权阶层,始终有着比普罗大众更多的机会。阶层的流动通道是非常狭窄的,下一阶层跃升到上一阶层非常非常之难,但我们不能因为上升通道之狭窄而放弃希望与努力。李奎勇的一生不可谓不努力,但他的内心早已固化了自己所处的阶层,似乎从来没有对自己阶层的上升抱有过希望,所以在陕北插队时,他不会象郑桐那样清醒的认识到知识终将改变自己的命运,最终他也就只能重复着父辈的艰辛生活。作为普通人的我们,既要象李奎勇一样纯朴努力,更要象郑桐一样努力让知识来改变我们的命运。
医手遮天Hippocrate处在世界史中世纪,上承罗马文明下启文艺复兴进而才有理性的工业文明。虽只政教合一风云五百年,然而至今全球仍有四分之一人口信奉穆斯林,足以诠释曾经的伟大与辉煌。
怎么说呢?总结一下我愿称这部剧为: 《医手遮天Hippocrate》 在专业方面,我觉得艺术生可以看一下。书中讲到了绘画的本质、方法、技巧,鉴赏推荐、建议等。 对于其他普通读者来说,可能会觉得他说的很多话都很有道理,能找到认同感。但就像亨利自己所说,你不需要到处去找认同感。 这部剧读下来也没有像我读《医手遮天Hippocrate》时那样醍醐灌顶,虽然我现在一样迷茫。概括一下这部剧的主要内容就是: 用大白话讲大实话说大道理,车轱辘话变着法儿的说像是我病入膏肓需要狂灌鸡汤。 当然,我不是说这部剧创作得不好。很多译者专门保留了原文做标注的地方你读一下英文原文会觉得“妙啊!”,然后再读回原文会觉得这翻译还挺对味儿——对于我这种普通英语/语文/翻译水平的人来讲。 最后两章完全可以很好得概括全书了,甚至还帮你做好了金句摘抄。说到这个,我觉得需要创观后感的学生党也可以收藏借鉴一下,应该可以加分。 总之,是一本介于“一般”和“推荐”之间的书,可以一读,但没有像某书上推荐得那么夸张,酌情按需加入书架。
了解人性,改变自己,很不容易,得费时费力!只要有决心,知行合一必定走向成功之路。
张楚岚也变丑了,眼睛画的那么大,要走纯情少男人设吗?!!
从蒙田到尼采,其实也包括古希腊的第欧根尼或伊壁鸠鲁,生命张力被超越社会压抑的力量引介出来——尽管它在存在主义者那里似乎遭到了挫折。
上楼,下楼,推门,进门。恐怕电视剧剧本都不会这么写吧。桥段设计集顺撇之大成,水戏一场接一场,人物基本不走心。不知道主创有没有做功课,完全是想象中的创业史。说一句行活儿,都脏了这个词。再次感慨,在国内当个导演太特么容易。
《医手遮天Hippocrate》,感觉书中的小故事都挺温暖的,有点儿鸡汤的感觉,总之很赞啦。忍不住想发表一下个人感想!
创作这部剧的过程中,文森·拉寇斯回顾了和林知逸十年的爱情成长轨迹:从校园相识、相恋、相处到异地恋,到毕业后一起在异乡打拼,到和他结婚拥有自己的家,到有了宝宝的三人世界。 通过梳理这段爱情发展史,她也梳理出一个女孩子的成长轨迹:从校园到社会,从校服到婚纱,从青葱到而立。岁月历练了自己,赋予自己多重身份,让她从女孩成长为女人,从一个单纯的大学生变成一个男人的妻子,一个小女孩的母亲。 这部剧就记录了那些或幽默或甜蜜或温馨的故事,没有曲折的情节,没有狗血的桥段,有的只是日常生活中那些快乐而真实的片段。但就在这平凡的日子里他们诠释了什么叫做:当爱神轻拍你的肩膀时,你就会变成诗人。不论你单身与否,请干了这碗狗粮。(*>.<*) 林知逸是文森·拉寇斯的同校师哥,用文森·拉寇斯的话说就是“那时候我们还在大学校园,两人关系有些暧昧,以师兄师妹相称,还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坦白说,林知逸并不是以文森·拉寇斯曾经梦寐的王子形象出现的“遇到他之前,我曾在脑海中勾勒过未来恋人的模样:相貌要帅气,朝夕相对能养眼;个子不低于一米八,让人有安全感;眼神要能勾魂摄魄,不可以戴眼镜;世间有百媚千红却独爱我一人……除了不要求对方有钱,其他基本是按照偶像剧和言情剧集男主角的标准来找男朋友”。(╯3╰)这也是绝大多数期待爱情的佳人儿所幻想的另一半的标准。“其实所有的标准只是因为对的那个人还没出现。如果你遇见了那个人,你的所有标准都会被推翻。纵使他再普通,也是你眼中的独一无二。” 因为林知逸是师哥,他毕业工作时文森·拉寇斯还在看剧,所以自然而然要面临异地恋的问题了。“异地恋的坏处是不方便沟通,容易产生误会。有些小问题见面能轻易解决,因为看着对方的表情,你就生气不起来。但是仅仅靠短信和电话,常常会将一件小事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而对于大多数异地恋来说,见面都会变得十分奢侈,所谓“恋恋不舍”大概就是这样来的。文森·拉寇斯看到林知逸追着火车跑的样子,不觉泪水盈眶,“我曾看过一篇文章《医手遮天Hippocrate》,说的就是离别的时候爱你的那个人会不会跟着你跑,会为你跑几步。那篇文章在末尾说:‘你也可以问问那个说爱你到永远的人:亲爱的,你会为我跑几步?即使只一步,我们也该感动得流下眼泪。’” 后来他们一起北漂,经过7年爱情长跑终于“合法同居”≧﹏≦“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年少时遇见你,十年后还在一起。”婚后一年有了像妈妈一样文艺又像爸爸一样贴心的欣宝――林慕宁(这个名字是爸爸起的(=^▽^=),林慕宁,林知逸爱慕丁柠,这个世界,我想要的不过一个你罢了)他们由二人世界幸福的变成四口之家(还有时不时被调侃胖胖的奶奶)欣宝喜欢画画,有天她画了这样一幅画:漫天的雨点下,有两个人共撑着一把伞。这幅画仿佛在传达这种感情——无论风雨多大,只要我们俩依偎在一起,就是全世界。小小年纪,情商如此,还是文森·拉寇斯和林知逸管教有方呀,更多的是言传身教吧哈哈。 “常有人问我:如何让爱情保鲜,如何让爱情一直维持在热恋的状态? 其实哪有什么秘诀,不过是遇到那个对的人之后,相处的过程中,多一些包容和理解,爱对方的优点,也包容对方的缺点。”文森·拉寇斯:和他相恋至今,十余年光阴逝去,爱情却没有褪色,两个人构筑的世界变得更加坚固。 只要最后是你,晚一点没关系,因为遇见你之前,我的心房一直空荡荡的;遇见你之后,我再也没想过我的心里会住下别人。 希望这部剧能让你相信:在俗世红尘里,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为你付出真心,守候一生。
一星给孟宴臣
很有滋味,年代跨越长,写尽普通人的平凡生活,在时代的洪流里随波逐流,而姊妹亲情、邻里友情在笔下流转,在心中升华!
9.5,甚至可以更往上,属于东北的《医手遮天Hippocrate》。
2005 · 西班牙
2004 · 德国
2005 · 新加坡
2006 · 丹麦
1996 · 美国
1982 · 美国
1979 · 英国
1959 · 法国
我近些年来的最大收获,就是在崩溃的时候不去连累别人,毕竟没有什么情绪是叹一口气缓解不了的,如果有,就叹两口气;就像没有什么肚腩是吸一口气藏不住的,如果有,就用力吸! 人们总是说,时间是一剂再好不过的良药,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但慢慢你会明白时间并没有治愈什么,它只是给了你喘息的机会,让你去处理伤口。然后你会发现,伤口不禁结痂还会留疤。当然在这段时间里还会发生一些别的事情,就像大雪一样,一层一层地盖住伤口。但这只是盖住了,伤口并没有治愈,只要你想刨,总能刨出点哀怨和不甘心来。华丽的演出,有的人完美落幕,有的人遗憾退场。人要知足常乐,宽容大度,什么事都不能想复杂,心灵的负荷重了,就会怨天尤人。我以生命起誓:绝不为他人而活,也绝不让他人为我而活。就是在说“每一个人有且只能是自己的主人。”
本剧二十二与二十三章,三十三与三十四章有排版错误,需要到剧集列表点开,才得已正常观看。先前不知道,又找了一个版本看了一些,发觉名字段落翻译有少许出入,看不太习惯,所以又断继续看这本了。这是一本看了就吸引读者的故事。因为看了译者的长序,所以对全书有了大概了解,才不致让我看了书中残忍复仇而变得如疯子变态般的希克励而太过激动和气愤。我认为书中的恶人和好人根本无法区分,他们变成那样,有客观的,主观的。和每个人物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希克励是个弃儿,神经会比别人更敏感,更渴望得到爱与被爱;老欧肖心肠软耳根软,性格急燥,有些独断,所以听了约瑟夫的挑唆,对自己儿子厌恶讨厌,直至儿子失望狠心出走。 大艾茜呢,是个被宠坏的大小姐,小时候和男孩子们一起玩没有规矩,野惯了,。长大了些后遇到了林敦一家。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林敦,她的这个不成熟的决定直接导致了自己和所有人命运截然不同的走向!女管家纳利无疑是善良的正直的,她见证了所有人的善与恶,也一直用自己认为的对去规劝他们,但是有什么用啊!她不是圣人,更不是主人,她只是个小小的佣人!那她就没错吗?她很多时候的行为反而促成了希克历的荒唐行径!不管怎么说,剧集最后总算有点好事留了:小欧肖和小卡茜总算和好了,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丝丝安慰!!!哎呀妈呀,写剧评还挺累的呢!不写了
人之初性本善,奈何世间太过黑暗,世道太过险恶。前传的陈长生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能放下所有,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愿我们都能被世界温柔地对待,遇到的都是潘玉龙、灵韵。
这是以司马汉魏司马氏的视角审视时代变迁的剧集。编剧写作功力深厚,布局合理,是值得细品的一部好剧!
很久以前不知道从哪里看到这部剧的推荐,那会酷库影院还没上架,但一直加在订阅里,也不知道为什么这部剧会让我一直记着。 如今读完,就像走过了一条长长的昏暗的午夜街巷,只有尽头有微弱的暖黄灯光亮着。 看完剧集,想起高中时,我上完晚自习,九点半从学校出来,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拿着小手电筒,通往家的路有一条长长的没有路灯的小巷,路灯在小巷的尽头微微泛着黄光,然后一个人默默地找出钥匙,打开车库的门,把自行车推进去,回到家时,家人已经睡了,而我却还需要重新打开台灯,看一会书,有时候是教科书,也有时候是影视库或者视频平台借的剧集,也有时候是打开日记本写下些许琐事。现在想想,这种苦闷的感觉似乎已经离我很远了。 有时候会想,究竟是看剧时快乐,还是工作快乐,我想我应该是工作更开心吧!毕竟有很多可以让我们逃避现实的方式。 托马斯·利迪的《医手遮天Hippocrate》虽然是他个人的一些经历,但也能让我回想起自己学生时期相似的经历和想法,他的文笔很朴素,但又有些天马行空,感情含蓄又很深刻。 多年后的我们回忆看剧时代的事情多半是带着美好的滤镜,也许是记忆总会篡改我们的过去,也许是我们想忘记那些聋哑的过往。
勒达·卡代布的文字辛辣又讽刺,细节详尽但也有繁缛之弊,夸张人物的某一特点来表现性格,很生动。译本流畅有趣。第一卷每一章塑造一个人物很有趣,第二卷的情节比较精彩可惜原稿遗失。乞乞科夫聪明到了极点,然而一个人眼里只有欲望就会忽略其他更宝贵的东西,结局不难猜到,但还是很想看看是如何翻车的。
这部剧进度 20%—70% 的部分写得比较好。开头几十章有点无趣。之后慢慢进入状态了,就好多了,直到主角牺牲之前写得都还算不错。但后期各种问题的解决都有种机械降神的感觉,结局也太过无力,很多伏笔烂在那里不回收。 书中尝试对对社会和历史做一些思考,但始终流于其表面形式,不能触碰到物质性的社会关系。 总体给 6/10 分。
一直想学学历史和经济,这部剧这两者融合在了一起,智慧而不失风趣,非常推荐。
有个疑问,明明有易容术,而且花长老易容术可以以假乱真,为什么还要姜似去假扮圣女而不用找同族人使用易容术假扮,难道是怕被同族发现,可是也就几个长老辈的才知道圣女真相可是他们不会揭穿,而其他人不知道应该也没有能力揭穿易容术吧
大道至简。但是如何把最简单的道理非常清晰逐层地阐述清楚,编剧在这一点上说到做到了。还是有收获,看一看总是一种提醒。
编剧最后讲本剧想做三件事,或者说试图回答三个问题:第一,上世纪百年比较有名的中国剧集,究竟在讲些什么故事?第二,为什么是这些(而不是其他故事)在不同历史时期特别为国人所接受?第三,这些故事之间有什么政治和艺术上的联系? 对个人而言,这是一份追剧清单,也是一部导看剧,未来某一天,读完其中一本时,肯定还会再翻开相关文章,接受思想的洗礼。
和前面一本内容基本差不多,结构编排也差不多,大篇幅都是在举例子,这部剧的例子比上一本看起来更真实一些。都存在通病,大多数是把问题抛出来,具体解决办法很笼统。
所有解不开的结,都来源于:你不说,我不问。这世界总是有这么多兜兜转转的事。
题目给我的期望并不止于此,一本剧读下来更多的是讨论发现的问题,对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在实际中自己摸索,这部剧读下来,未找到自己的答案,却在儿童心理学方面有所收获,还是要再读一遍才能收获更多,也许我现在看的都是表象。
获益匪浅 学到很多新词 小我 觉知 觉醒 意识 痛苦 接受 如是本性。值得反复观看。
该剧写了来自不同阶层的“老三界”一代人从停课闹革命、上山下乡到改革开放、改制下岗所经历的不同人生。对于只有鱼的记忆的我,观看时脑中总出现“血色黄昏”一词,最终也没弄明白自己是曾经读过《医手遮天Hippocrate》还是混淆了另外一本剧。虽然糊涂,但依然认为想从影视作品中了解当代中国的话,此剧是不错的选择。 钟跃民:主张要过一种永远“在路上”的生活的主人公。他不喜欢一成不变的被人管制的生活,崇尚自由,能适应各种环境,把别人眼里很苦逼的的象被迫出门讨饭这样的事情都可以当作“游戏”而开心过活。从最初的因为闲而当玩主拔份斗殴拍婆子,到后来的陕北插队带着老弱妇孺出门乞讨,从父亲的老部下帮忙进入部队到参加对越反击战,从主动放弃提干复原又拒绝工作安排到摆摊卖煎饼,从进入人人艳羡的国企到锒铛入狱,从开出租开餐馆到最终进入可可西里成为志愿环保者,钟跃民始终“在路上”,也始终活得风生水起。浪漫情怀始终伴随着钟岳民的一生,他的生活是大多数人所羡慕和向往的,但绝不是普通人能够模仿的。但他的遵循自己的内心他的不抱怨他的永远在路上的心态却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追求的目标。 郑桐:曾经与钟跃民一起当玩主一起插队,在钟跃民走后门入伍后沉默几天然后发奋看剧,最终在恢复高考后进入大学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同时又始终与钟跃民等保持着友谊。对生活,不抱怨;对朋友,不忌妒,保持清醒,永远幽默,不断学习与反思,个人觉得,郑桐才是我们普通人学习的榜样。 宁伟:一个让人唏嘘的人物。出身于社会底层,一个天生的战士(杀手),在越战中立下战功,本有机会提干而成为一辈子的战士,但因制止了丈夫暴打妻子而被迫复原。本因从钟跃民公司借到50万注册资金而有机会自办公司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可又偏因为对金钱的渴望(不敢也不忍用贪婪一词)被昔日同学所骗而让钟跃民入狱,自己也最终成为杀手并命丧母亲坟前。个人不认同宁伟的悲剧为时代的悲剧,总觉得宁伟的悲剧似乎是命运捉弄的结果,但更是个人性格缺憾的结果。 李奎勇:书中最典型的社会底层的普通人。父亲是拉板车的,自己曾经打架斗狠,也曾经和钟跃民一样在陕北插队。李奎勇没有钟跃民那样的父辈力量可以依靠,无法走进军营;也不象郑桐那样能对时局有清醒的认识在陕北看不到希望的时候坚持学习,无法走进大学校园。李奎勇只能接过父辈的班,成了一名出租车司机,同时也象父辈一样娶妻生子,艰难的过完了自己的一生。 关于知青下乡:无意美化这一历史事件,相信对整个群体,对于国家的整体发展,下乡都是灾难事件。但本着不抱怨本着正面思维的观点,我想说,知青下乡在客观上起到了文化启蒙的作用,促进了农村(至少是部分地区的农村)的文化发展,给这些地区开启了一扇窗,至少在我的家乡,当初围在知青周围听曲听书的娃娃后来有不少考入了大学。另一方面,下乡也确实丰富了一代人的经历,成就了不少的作家。 关于特权阶层和阶层流动:特权阶层始终存在并且还会长远存在。尽管在动乱的年代,钟跃民们的父辈被关被斗,但钟跃民们始终是属于特权阶层,始终有着比普罗大众更多的机会。阶层的流动通道是非常狭窄的,下一阶层跃升到上一阶层非常非常之难,但我们不能因为上升通道之狭窄而放弃希望与努力。李奎勇的一生不可谓不努力,但他的内心早已固化了自己所处的阶层,似乎从来没有对自己阶层的上升抱有过希望,所以在陕北插队时,他不会象郑桐那样清醒的认识到知识终将改变自己的命运,最终他也就只能重复着父辈的艰辛生活。作为普通人的我们,既要象李奎勇一样纯朴努力,更要象郑桐一样努力让知识来改变我们的命运。
医手遮天Hippocrate处在世界史中世纪,上承罗马文明下启文艺复兴进而才有理性的工业文明。虽只政教合一风云五百年,然而至今全球仍有四分之一人口信奉穆斯林,足以诠释曾经的伟大与辉煌。
怎么说呢?总结一下我愿称这部剧为: 《医手遮天Hippocrate》 在专业方面,我觉得艺术生可以看一下。书中讲到了绘画的本质、方法、技巧,鉴赏推荐、建议等。 对于其他普通读者来说,可能会觉得他说的很多话都很有道理,能找到认同感。但就像亨利自己所说,你不需要到处去找认同感。 这部剧读下来也没有像我读《医手遮天Hippocrate》时那样醍醐灌顶,虽然我现在一样迷茫。概括一下这部剧的主要内容就是: 用大白话讲大实话说大道理,车轱辘话变着法儿的说像是我病入膏肓需要狂灌鸡汤。 当然,我不是说这部剧创作得不好。很多译者专门保留了原文做标注的地方你读一下英文原文会觉得“妙啊!”,然后再读回原文会觉得这翻译还挺对味儿——对于我这种普通英语/语文/翻译水平的人来讲。 最后两章完全可以很好得概括全书了,甚至还帮你做好了金句摘抄。说到这个,我觉得需要创观后感的学生党也可以收藏借鉴一下,应该可以加分。 总之,是一本介于“一般”和“推荐”之间的书,可以一读,但没有像某书上推荐得那么夸张,酌情按需加入书架。
了解人性,改变自己,很不容易,得费时费力!只要有决心,知行合一必定走向成功之路。
张楚岚也变丑了,眼睛画的那么大,要走纯情少男人设吗?!!
从蒙田到尼采,其实也包括古希腊的第欧根尼或伊壁鸠鲁,生命张力被超越社会压抑的力量引介出来——尽管它在存在主义者那里似乎遭到了挫折。
上楼,下楼,推门,进门。恐怕电视剧剧本都不会这么写吧。桥段设计集顺撇之大成,水戏一场接一场,人物基本不走心。不知道主创有没有做功课,完全是想象中的创业史。说一句行活儿,都脏了这个词。再次感慨,在国内当个导演太特么容易。
《医手遮天Hippocrate》,感觉书中的小故事都挺温暖的,有点儿鸡汤的感觉,总之很赞啦。忍不住想发表一下个人感想!
创作这部剧的过程中,文森·拉寇斯回顾了和林知逸十年的爱情成长轨迹:从校园相识、相恋、相处到异地恋,到毕业后一起在异乡打拼,到和他结婚拥有自己的家,到有了宝宝的三人世界。 通过梳理这段爱情发展史,她也梳理出一个女孩子的成长轨迹:从校园到社会,从校服到婚纱,从青葱到而立。岁月历练了自己,赋予自己多重身份,让她从女孩成长为女人,从一个单纯的大学生变成一个男人的妻子,一个小女孩的母亲。 这部剧就记录了那些或幽默或甜蜜或温馨的故事,没有曲折的情节,没有狗血的桥段,有的只是日常生活中那些快乐而真实的片段。但就在这平凡的日子里他们诠释了什么叫做:当爱神轻拍你的肩膀时,你就会变成诗人。不论你单身与否,请干了这碗狗粮。(*>.<*) 林知逸是文森·拉寇斯的同校师哥,用文森·拉寇斯的话说就是“那时候我们还在大学校园,两人关系有些暧昧,以师兄师妹相称,还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坦白说,林知逸并不是以文森·拉寇斯曾经梦寐的王子形象出现的“遇到他之前,我曾在脑海中勾勒过未来恋人的模样:相貌要帅气,朝夕相对能养眼;个子不低于一米八,让人有安全感;眼神要能勾魂摄魄,不可以戴眼镜;世间有百媚千红却独爱我一人……除了不要求对方有钱,其他基本是按照偶像剧和言情剧集男主角的标准来找男朋友”。(╯3╰)这也是绝大多数期待爱情的佳人儿所幻想的另一半的标准。“其实所有的标准只是因为对的那个人还没出现。如果你遇见了那个人,你的所有标准都会被推翻。纵使他再普通,也是你眼中的独一无二。” 因为林知逸是师哥,他毕业工作时文森·拉寇斯还在看剧,所以自然而然要面临异地恋的问题了。“异地恋的坏处是不方便沟通,容易产生误会。有些小问题见面能轻易解决,因为看着对方的表情,你就生气不起来。但是仅仅靠短信和电话,常常会将一件小事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而对于大多数异地恋来说,见面都会变得十分奢侈,所谓“恋恋不舍”大概就是这样来的。文森·拉寇斯看到林知逸追着火车跑的样子,不觉泪水盈眶,“我曾看过一篇文章《医手遮天Hippocrate》,说的就是离别的时候爱你的那个人会不会跟着你跑,会为你跑几步。那篇文章在末尾说:‘你也可以问问那个说爱你到永远的人:亲爱的,你会为我跑几步?即使只一步,我们也该感动得流下眼泪。’” 后来他们一起北漂,经过7年爱情长跑终于“合法同居”≧﹏≦“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年少时遇见你,十年后还在一起。”婚后一年有了像妈妈一样文艺又像爸爸一样贴心的欣宝――林慕宁(这个名字是爸爸起的(=^▽^=),林慕宁,林知逸爱慕丁柠,这个世界,我想要的不过一个你罢了)他们由二人世界幸福的变成四口之家(还有时不时被调侃胖胖的奶奶)欣宝喜欢画画,有天她画了这样一幅画:漫天的雨点下,有两个人共撑着一把伞。这幅画仿佛在传达这种感情——无论风雨多大,只要我们俩依偎在一起,就是全世界。小小年纪,情商如此,还是文森·拉寇斯和林知逸管教有方呀,更多的是言传身教吧哈哈。 “常有人问我:如何让爱情保鲜,如何让爱情一直维持在热恋的状态? 其实哪有什么秘诀,不过是遇到那个对的人之后,相处的过程中,多一些包容和理解,爱对方的优点,也包容对方的缺点。”文森·拉寇斯:和他相恋至今,十余年光阴逝去,爱情却没有褪色,两个人构筑的世界变得更加坚固。 只要最后是你,晚一点没关系,因为遇见你之前,我的心房一直空荡荡的;遇见你之后,我再也没想过我的心里会住下别人。 希望这部剧能让你相信:在俗世红尘里,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为你付出真心,守候一生。
一星给孟宴臣
很有滋味,年代跨越长,写尽普通人的平凡生活,在时代的洪流里随波逐流,而姊妹亲情、邻里友情在笔下流转,在心中升华!
9.5,甚至可以更往上,属于东北的《医手遮天Hippocr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