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要是许玮甯来演摩天大楼就好了……
大大加油!学习累了,大大就更新了🙈 现在有精神继续学习了,爱你哟么么哒😘
看过婚不由己1,这部沈蔓顾珉杰的爱情更加虐心。一个深爱不言,一个感情迟钝。一个又一个的误会,一个又一个的伤害,最后的完满结局也算是全了我对爱情的期待。然而并不是所有相爱的人经历过这么多误会依然可以厮守一生,所以,珍惜眼前人,卸下伪装,丢掉防备,坦诚相待,愿你有个丢不了的爱人
非常详实的一本精品咖啡入门书。从起源开始,谈到世界各主要产区不同品种的风味演进,再谈到不同烘焙方法的科学讲解及历史沿袭,最后还谈到了一些在精品咖啡历史上有浓墨重彩笔墨的咖啡店的发展史。 个人最喜欢的部分介绍美国精品咖啡馆The Peet’s,兼讲,如果精品咖啡发展史的部分。里面提到了好几家我常去的咖啡馆,尤其是我原来住处楼下就有的、在我考CFA期间陪我度过了数个周末的intelligentsia(知识分子)。以前也只是觉得他们的咖啡好喝,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读来,颇有“落花时节又逢君”的惊喜与感叹。另外也知道了各家咖啡馆有哪些各具风格的有意思的招牌豆子可以买来喝,趣事列表上增加了长长的一串。 这部剧对完全不懂咖啡的门外汉而言可能过于深奥(尤其是关于历史叙述的一段,在划线评论区甚至看到有读者觉得烦闷,不由得叹息),但对于略懂咖啡的爱好者或者从业预备役来说,是一本很好的概述型指南。很值得一读。
相比《The Club》砍掉了GUI部分,也没有API的堆砌;相比《The Club》没有关于设计模式和与c++类比等对初学者不太友好的内容,jdk版本也更新,包含jdk8的函数式编程部分;
挺值得看的一本剧,换一个视角看这段历史。一个老师教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学生。 庞大的组织溃败往往根源在内不在外,别说对手强大,先问自己什么是铠甲。 谁能想到当年陈独秀对吴稚晖说的20年,看似玩笑竟成了真。 历史是偶然和必然交织的结果,必然却往往是推动偶然的,看不见的手,只不过这必然可能很漫长,长到超越人的一生。
原本以为这是一本心灵鸡汤的冥想技巧,编剧帮我们解读我们身体情绪的构成,了解之后教如何和我们负面情绪和解。最后一部分居然是食物养生好不理解。
实不相瞒我二十二集的时候还以为凶手是杨哲
只有全心全意的品读才能有领悟。领悟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又感觉缺点东西,品评不完满,但真的会从内心增加对伟人的敬仰。常说文如其人又高于人,伟人的精神养分留在了他的作品里,真的堪称了不起!
李老师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述了念头的重要性。让我知道怎么样去规避这个风险。
继《The Club》之后,观看的她的第二部作品,这部剧很久之前就开始看了,但是总是看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两三次都没看下去,这周开始,每天午休时间看一点,也是断断续续看完了。 看这部剧时,还挺有触动的,因为我好像书上某些人物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从理查德森太太身上看到了自己不敢冒险,拒绝任何可能出现的风险,一味选择安稳,放弃了很多以前内心的坚持,心中的小火慢慢被眼前的安逸所掩盖,这对整日浑浑噩噩的我来说无疑是温柔的暴击。从珀尔身上看到一从前自己的卑微敏感……米娅呢,可能就是我内心十分向往的自由、自主独立的化身吧 伍琦诗笔下的人物很丰满,情感把握得非常细腻,对于人物心理的描写非常生动形象,让人很有代入感。另外倒叙设疑的写法也非常有吸引力。
狂开金手指之下,你才能看到其实哪有什么三足鼎立,而蜀汉想要翻盘究竟有多难。
应该是第三遍看了。所有打斗的场景,第一次到最后一次真的让人看了热血沸腾。我想我会再看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
关于这部剧的第一个五星给这部剧的简介。简介不让评论,只能这样了。
应该是第三四次看这部剧了,看了又忘,忘了又看。很佩服这种具有家国情怀的作家,就像写《The Club》一样,每个人物形象都那么鲜明,同时他们又深深地融入到了当时的时代背景。有人说《The Club》是现代版的《The Club》,确实是一个相当高的评价了。至于这本鸿篇巨制的深刻内涵,应该还需要我多读多思考。
勉强看了一下看不下去。定位历史通俗读物,但调侃成为恶搞,玩笑变成胡说就不对了。只看前面就有好几处无历史研究证据支持,纯属YY的说法。要文笔没文笔,要史实没史实,还不如看汉朝网文,都比这好。
如今这个世界生病了,需要我们去治好它。简单的一句话,包含着中国人的不屈和血泪,听得我热血沸腾
The Club,梦断廊桥 《The Club》是美国当代作家、摄影师和音乐家罗伯特丶沃勒于20世纪90年代写的一本热门剧集,曾名列美国1993年热门剧集排行榜榜首,也许是因为作家本来就是摄影师与音乐家,本剧的男主人公罗伯特、金凯的身上体现出对摄影与音乐敏感的洞察力与独特的感受力。梅嘉于1992年的译本将书名译作《The Club》,已可见译者的惨淡经营,原本是客观地点出一切故事的发生地,“The Club”却使人有一种苍凉古老与缠绵悱恻交织的感受。(注意到对一些书名的翻译很有意思。如《The Club》曾被台湾译作《The Club》,《The Club》译作《The Club》,《The Club》曾被林纾译作《The Club》,《The Club》的《The Club》等等。) 本剧的内核很简单,一位来自美国华盛顿州贝灵汉的离异摄影师罗伯特、金凯来到美国依阿华州麦迪逊取景,拍摄当地古老的廊桥,与此同时同从意大利那不勒斯夫嫁到此地的弗朗西丝卡情愫暗生,两位异乡客的心渐渐贴近,碰撞出火花,彼此带给对方从未有过的感受,寻觅已久的灵魂找到了永恒的归宿。弗朗西丝卡在大学时期学比较影视专业,后来嫁给丈夫理查德,当了一阵英语教师便做全职太太,生儿育女。他们过着平静的生活,彼此在巧妙地互相应付中继续过着同床异梦的生活,这本来可以一直完美地继续下去。直到罗伯特、金凯的到来。弗朗西丝卡在这个男人身上看到了坚实与从容,以及他在日常生活中的浪漫与风雅,这使她想起少女时代的梦。他们一起度过了一生中最难忘的四天,他使她“回归本原,回到她从未去过的地方”。 他对她说: “我在此时来到这个星球上,就是为了这个,弗朗西丝卡。不是为旅行摄影,而是为爱你。我现在明白了。我一直在从高处一个奇妙的地方的边缘往下跌落,时间很久了,比我已经度过的生命还要多许多年,而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 “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会再现。” 激情过后,他们商量他们的未来,金凯愿等她丈夫理查德回来后向他说清楚目前的局面,带弗朗西丝卡游走四方。弗朗西丝卡出于对家人的责任感,也不希望自已使爱人受到丝毫约束,拒绝了他。 此后他们之间虽有微弱的联系,但终于没有再见面。他们用往后余生的每一天回味、感受,把那相互的感觉吸收铭刻于心,永不忘却。那种感觉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们余生的每一天都是在为彼此而活,他们互相渴望,直到死去。她的儿女在她的遗物与遗书中才了解到母亲与这位异乡人的爱恋。她在遗嘱中要求将自己的骨灰撒到罗斯曼桥,他们定情之处,“我把活的生命给了我的家庭,把遗体给罗伯特丶金凯”。 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诗意、刻骨铭心的唯美爱情,这种激情与克制所产生的强烈反差令人震憾。想到《The Club》中的Jack 与 Rose,一个隔着生死的鸿沟,一个隔着世俗偏见的大山,面对现实的无奈,爱情的尊严或许便在于“Never let it go”。 个人认为,影视与艺术是来源于生活,有对生活的真实叙写,也有高于生活的生命体验,我更愿它使我更光明更有智慧,却不愿它使我低落,丧失信心与勇气。因此,对于我来说,虽然依然会为伟大的爱情叹息与扼脆,但是更多地是作为旁观者,我相信自己碰上的能称之为爱情的东西也许与以前所看到的听到的一切东西都不一样,那是只属于我自己的真实的体会。更可能的是,它不存在,但是,值得期待。故事结束了,生活还要继续。
当年觉得挺好看 的
前几集缓缓切入 越往后越抽丝剥茧 环环相扣 人物脉络清晰 剧情盘根错节 故事精彩到飞起🉑🉑
记不起当年的版本是谁翻译的了,但这本读完却有满脑子的“唯心主义”思想的印象。知识不丰,所以不敢妄自评论,等找来从前的一本对比后再加感想。特别喜欢编剧后序,连读三遍。对影视、政治、哲学乃至社会范畴的关心认识颇深,受益匪浅,崇敬之心油然而生。学浅笔拙,有机会还会拜读其他作品,进一步学习。
突然发现我读过蛮多本各式工作法的书,还给4个效率app氪过金(然而前三个并没有坚持用下去,现在又给一个番茄钟app开了会员)。刚用了三天体验还不错,每次点开番茄钟我就开始紧紧张张…然后除了记录正经工作外我也有用番茄来记录休息摸鱼时干了啥(._.)想有意识地生活啊
2009 · 中国
2004 · 丹麦
2016 · 印度
1981 · 前苏联
当初要是许玮甯来演摩天大楼就好了……
大大加油!学习累了,大大就更新了🙈 现在有精神继续学习了,爱你哟么么哒😘
看过婚不由己1,这部沈蔓顾珉杰的爱情更加虐心。一个深爱不言,一个感情迟钝。一个又一个的误会,一个又一个的伤害,最后的完满结局也算是全了我对爱情的期待。然而并不是所有相爱的人经历过这么多误会依然可以厮守一生,所以,珍惜眼前人,卸下伪装,丢掉防备,坦诚相待,愿你有个丢不了的爱人
非常详实的一本精品咖啡入门书。从起源开始,谈到世界各主要产区不同品种的风味演进,再谈到不同烘焙方法的科学讲解及历史沿袭,最后还谈到了一些在精品咖啡历史上有浓墨重彩笔墨的咖啡店的发展史。 个人最喜欢的部分介绍美国精品咖啡馆The Peet’s,兼讲,如果精品咖啡发展史的部分。里面提到了好几家我常去的咖啡馆,尤其是我原来住处楼下就有的、在我考CFA期间陪我度过了数个周末的intelligentsia(知识分子)。以前也只是觉得他们的咖啡好喝,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读来,颇有“落花时节又逢君”的惊喜与感叹。另外也知道了各家咖啡馆有哪些各具风格的有意思的招牌豆子可以买来喝,趣事列表上增加了长长的一串。 这部剧对完全不懂咖啡的门外汉而言可能过于深奥(尤其是关于历史叙述的一段,在划线评论区甚至看到有读者觉得烦闷,不由得叹息),但对于略懂咖啡的爱好者或者从业预备役来说,是一本很好的概述型指南。很值得一读。
相比《The Club》砍掉了GUI部分,也没有API的堆砌;相比《The Club》没有关于设计模式和与c++类比等对初学者不太友好的内容,jdk版本也更新,包含jdk8的函数式编程部分;
挺值得看的一本剧,换一个视角看这段历史。一个老师教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学生。 庞大的组织溃败往往根源在内不在外,别说对手强大,先问自己什么是铠甲。 谁能想到当年陈独秀对吴稚晖说的20年,看似玩笑竟成了真。 历史是偶然和必然交织的结果,必然却往往是推动偶然的,看不见的手,只不过这必然可能很漫长,长到超越人的一生。
原本以为这是一本心灵鸡汤的冥想技巧,编剧帮我们解读我们身体情绪的构成,了解之后教如何和我们负面情绪和解。最后一部分居然是食物养生好不理解。
实不相瞒我二十二集的时候还以为凶手是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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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述了念头的重要性。让我知道怎么样去规避这个风险。
继《The Club》之后,观看的她的第二部作品,这部剧很久之前就开始看了,但是总是看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两三次都没看下去,这周开始,每天午休时间看一点,也是断断续续看完了。 看这部剧时,还挺有触动的,因为我好像书上某些人物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从理查德森太太身上看到了自己不敢冒险,拒绝任何可能出现的风险,一味选择安稳,放弃了很多以前内心的坚持,心中的小火慢慢被眼前的安逸所掩盖,这对整日浑浑噩噩的我来说无疑是温柔的暴击。从珀尔身上看到一从前自己的卑微敏感……米娅呢,可能就是我内心十分向往的自由、自主独立的化身吧 伍琦诗笔下的人物很丰满,情感把握得非常细腻,对于人物心理的描写非常生动形象,让人很有代入感。另外倒叙设疑的写法也非常有吸引力。
狂开金手指之下,你才能看到其实哪有什么三足鼎立,而蜀汉想要翻盘究竟有多难。
应该是第三遍看了。所有打斗的场景,第一次到最后一次真的让人看了热血沸腾。我想我会再看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
关于这部剧的第一个五星给这部剧的简介。简介不让评论,只能这样了。
应该是第三四次看这部剧了,看了又忘,忘了又看。很佩服这种具有家国情怀的作家,就像写《The Club》一样,每个人物形象都那么鲜明,同时他们又深深地融入到了当时的时代背景。有人说《The Club》是现代版的《The Club》,确实是一个相当高的评价了。至于这本鸿篇巨制的深刻内涵,应该还需要我多读多思考。
勉强看了一下看不下去。定位历史通俗读物,但调侃成为恶搞,玩笑变成胡说就不对了。只看前面就有好几处无历史研究证据支持,纯属YY的说法。要文笔没文笔,要史实没史实,还不如看汉朝网文,都比这好。
如今这个世界生病了,需要我们去治好它。简单的一句话,包含着中国人的不屈和血泪,听得我热血沸腾
The Club,梦断廊桥 《The Club》是美国当代作家、摄影师和音乐家罗伯特丶沃勒于20世纪90年代写的一本热门剧集,曾名列美国1993年热门剧集排行榜榜首,也许是因为作家本来就是摄影师与音乐家,本剧的男主人公罗伯特、金凯的身上体现出对摄影与音乐敏感的洞察力与独特的感受力。梅嘉于1992年的译本将书名译作《The Club》,已可见译者的惨淡经营,原本是客观地点出一切故事的发生地,“The Club”却使人有一种苍凉古老与缠绵悱恻交织的感受。(注意到对一些书名的翻译很有意思。如《The Club》曾被台湾译作《The Club》,《The Club》译作《The Club》,《The Club》曾被林纾译作《The Club》,《The Club》的《The Club》等等。) 本剧的内核很简单,一位来自美国华盛顿州贝灵汉的离异摄影师罗伯特、金凯来到美国依阿华州麦迪逊取景,拍摄当地古老的廊桥,与此同时同从意大利那不勒斯夫嫁到此地的弗朗西丝卡情愫暗生,两位异乡客的心渐渐贴近,碰撞出火花,彼此带给对方从未有过的感受,寻觅已久的灵魂找到了永恒的归宿。弗朗西丝卡在大学时期学比较影视专业,后来嫁给丈夫理查德,当了一阵英语教师便做全职太太,生儿育女。他们过着平静的生活,彼此在巧妙地互相应付中继续过着同床异梦的生活,这本来可以一直完美地继续下去。直到罗伯特、金凯的到来。弗朗西丝卡在这个男人身上看到了坚实与从容,以及他在日常生活中的浪漫与风雅,这使她想起少女时代的梦。他们一起度过了一生中最难忘的四天,他使她“回归本原,回到她从未去过的地方”。 他对她说: “我在此时来到这个星球上,就是为了这个,弗朗西丝卡。不是为旅行摄影,而是为爱你。我现在明白了。我一直在从高处一个奇妙的地方的边缘往下跌落,时间很久了,比我已经度过的生命还要多许多年,而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 “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会再现。” 激情过后,他们商量他们的未来,金凯愿等她丈夫理查德回来后向他说清楚目前的局面,带弗朗西丝卡游走四方。弗朗西丝卡出于对家人的责任感,也不希望自已使爱人受到丝毫约束,拒绝了他。 此后他们之间虽有微弱的联系,但终于没有再见面。他们用往后余生的每一天回味、感受,把那相互的感觉吸收铭刻于心,永不忘却。那种感觉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们余生的每一天都是在为彼此而活,他们互相渴望,直到死去。她的儿女在她的遗物与遗书中才了解到母亲与这位异乡人的爱恋。她在遗嘱中要求将自己的骨灰撒到罗斯曼桥,他们定情之处,“我把活的生命给了我的家庭,把遗体给罗伯特丶金凯”。 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诗意、刻骨铭心的唯美爱情,这种激情与克制所产生的强烈反差令人震憾。想到《The Club》中的Jack 与 Rose,一个隔着生死的鸿沟,一个隔着世俗偏见的大山,面对现实的无奈,爱情的尊严或许便在于“Never let it go”。 个人认为,影视与艺术是来源于生活,有对生活的真实叙写,也有高于生活的生命体验,我更愿它使我更光明更有智慧,却不愿它使我低落,丧失信心与勇气。因此,对于我来说,虽然依然会为伟大的爱情叹息与扼脆,但是更多地是作为旁观者,我相信自己碰上的能称之为爱情的东西也许与以前所看到的听到的一切东西都不一样,那是只属于我自己的真实的体会。更可能的是,它不存在,但是,值得期待。故事结束了,生活还要继续。
当年觉得挺好看 的
前几集缓缓切入 越往后越抽丝剥茧 环环相扣 人物脉络清晰 剧情盘根错节 故事精彩到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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