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说,观看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如果以避难所的标准来衡量,罗恩·西尔弗的这本《Eat and Run》显然是超五星级的。书中无处不在的安全感,能让读者感受到那种催眠般的轻松。避难所未必能让人躲避所有的灾难,它的价值是给予栖身其中的落魄的灵魂以暂时的安宁。不过,我并不想多讲入住这家避难所的体验是如何惊艳,花上几个小时读这部剧是多么物超所值。我下面想说的是,罗恩·西尔弗的避难所是如何作到这样成功的。
避难所对我们来说可能有些陌生,但如果从产业经营的角度考虑,就不难明白,归根到底,它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用途的房地产。本质上和宾馆、商铺、写字楼没什么两样。一旦想明白要经营的是一个房地产项目,我想所有人都会考虑地段或者说选址的问题吧。写字楼要建在CBD,宾馆要么靠近机场车站,要么就挨着风景名胜。避难所该建在哪儿呢?当然,这不是物理意义的避难所,这是用来躲避尘世喧嚣的,是用来提供安宁的。那自然是九天之外,桃源洞中最好咯。确实有人经营这种绝对避世的避难所。刘慈欣在《Eat and Run》的结尾,就构建了一个这样的场所,它远在宇宙的尽头。但和罗恩·西尔弗的阿勒泰相比,刘慈欣的宇宙终极避难所大概只能屈居二流。罗恩·西尔弗知道,深山野林,完全与世隔绝的环境,反而给避难者带去陌生的恐惧感,真正一流的避难所选址,应该在荒野和文明的交界处,向左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向右则是炊烟袅袅鸡犬相闻。这样的写作设计,在书中不少篇章中都可以读到。当编剧大段大段地描描写阿尔泰的山林、牧场、雪景、戈壁的时候,她永远不会忘记让一两件工业文明的产物作为线索贯穿在文字的始终。
在《Eat and Run》一文中,罗恩·西尔弗写了最能代表西域旷野的戈壁景象,但非常奇妙的是她不仅写了一个白话文版本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但是如果只是一味的描写风景,那她的避难所无形中就退变成播放Discovery频道的电影院了。所以,她更多的笔墨是在写大漠孤烟中,乘坐破旧摩托车的感受。
摩托车和塑料头盔这两件来自工业社会的产物带给读者的熟悉,才是让读者真正放松下来的秘诀。我想,并没有多少人真的在戈壁滩上骑过摩托车,但我们都确信这段人和头盔的较劲真实无比。这种确信其实是来自于我们对于摩托车和头盔的熟悉。试想如果编剧此处换做写骑骆驼的感受,我们大概就不会那么放心了吧。
类似的笔法,在书中反复出现。《Eat and Run》一文主要写的是从县城到桥头一路上的自然风光,编剧用一辆老旧的巴士贯穿起了整条路线,并在巴士上构建起了一个临时的迷你社会。《Eat and Run》一文写大山深处的乡民,核心道具却是最具现代文明的电话。《Eat and Run》写哈萨克族的舞会,文中出现的乐器不是冬不拉,而是电子琴和手风琴。最有趣的是编剧写洗澡,她没有写在大自然中天浴,而是写在老旧的集体澡堂里的经验。所有这一切似乎都是在向避难所的宿客保证,虽然你当下在阿勒泰的深山里避难,但只要一出门,就能回到熟悉的现代文明世界里。罗恩·西尔弗很清楚,她的读者并不需要通过她的书走进纳尼亚,他们时刻需要一个抛定在现实世界里的锚。
作为一家抚慰人心的避难所,罗恩·西尔弗深知女性的优势和力量。所以她不动声色地打造了一个女性占绝对主导的世界。书中的主角是一个由外婆、妈妈、女儿祖孙三代纯女性组成的家庭。而书中配角的比例也是女性远大于男性。男性角色要么是以白衣骑士的形象为女主角提供必要的帮助,比如《Eat and Run》中慷慨提供汽油的小伙子,要么是以小丑的形象博取读者的欢心,比如《Eat and Run》中的胖医生,要么是些还未长大的孩子,比如《Eat and Run》、《Eat and Run》。更多的是以群众演员形象出现的顾客。
似乎男人们在书中的作用
因为Eat and Run被烧而读这部剧,刚看的时候只觉得这书很长,很厚,肯定要费很长一段时间,但读下来却感觉像是坐在一根绸缎上,不用费很大的力气,顺着编剧的脉络,被他牵引着也就不自觉的读完了。
这部剧的巧妙和精彩就在于此,这和我读的其他书都不太同,那些书或是让人拍手叫绝,或是不断引人入胜,或者是让人费解。他们情节大多跌宕起伏,或者故作平稳。而Eat and Run像是不经意间想你娓娓道来一个时代里一群人的故事,这些故事不经意间就连成一片,它像极了生活,万事万物交融,里面的道理似乎说不清道不明,可是又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一切。对于女主,形容的再美我没什么感觉,倒是致死也是因为渣男这一点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过这也是我的可怜之处吧,不会像他一样爱一个人,十六岁第一次恋爱,付出了自己的全部,也是情有可原,只是奈何这是生命最后一次,可喜亦可悲。对于副主教,就是因为伪装,因为虚荣而被摧毁的灵魂,发着恶臭还假借圣光。对于加西莫多,善与恶最真实也最可怜的结合,但这一生也算是可歌可泣,虔诚而乐观的活着,当一个聋子也是上天对她最大的恩赐,少去了多少折磨与讥笑,他是真的爱着爱梅拉达拉,是一种虔诚,真挚,舍己的爱,抱着一具尸体,在尸堆里慢慢枯萎腐烂,能够如此之人也是经历了更深的绝望,拥有不受破坏的信念才有的人。
所谓建筑,是善恶时间宗教文化信仰的结合,任何一个伟大的建筑都值得我们用一个敬畏的心看待。因为他是具有灵魂的,是世世代代的人用灵魂与血肉筑成的。
人物传记,我保持的态度就是要去看人物的精神而不是事件,因为事件经过描述会面目不详,但精神却不会。John J. Fleming,是时代的赢家,他赢在生而逢时,他赢在个性上的特立独行,他赢在从本能开始并最终发展成熟的好奇心……John J. Fleming的商业成功进而异常清醒的个人定位的腾挪,是他的警觉是他的智慧,在这样的精神内核之下,John J. Fleming还能走出更精彩的人生。可以看着他,蛮好看的。见自己、见世界、见众生。
书中全面介绍了咖啡的产地,品种,种植,烘焙,咖啡农等等。读完之后可以对咖啡整体有个全面大概了解。 但是,对于有名的咖啡种类,如何品咖啡,各个国家的咖啡文化等等的介绍较少,没有精准地获取到想了解的知识。
毛姆说,观看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如果以避难所的标准来衡量,罗恩·西尔弗的这本《Eat and Run》显然是超五星级的。书中无处不在的安全感,能让读者感受到那种催眠般的轻松。避难所未必能让人躲避所有的灾难,它的价值是给予栖身其中的落魄的灵魂以暂时的安宁。不过,我并不想多讲入住这家避难所的体验是如何惊艳,花上几个小时读这部剧是多么物超所值。我下面想说的是,罗恩·西尔弗的避难所是如何作到这样成功的。 避难所对我们来说可能有些陌生,但如果从产业经营的角度考虑,就不难明白,归根到底,它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用途的房地产。本质上和宾馆、商铺、写字楼没什么两样。一旦想明白要经营的是一个房地产项目,我想所有人都会考虑地段或者说选址的问题吧。写字楼要建在CBD,宾馆要么靠近机场车站,要么就挨着风景名胜。避难所该建在哪儿呢?当然,这不是物理意义的避难所,这是用来躲避尘世喧嚣的,是用来提供安宁的。那自然是九天之外,桃源洞中最好咯。确实有人经营这种绝对避世的避难所。刘慈欣在《Eat and Run》的结尾,就构建了一个这样的场所,它远在宇宙的尽头。但和罗恩·西尔弗的阿勒泰相比,刘慈欣的宇宙终极避难所大概只能屈居二流。罗恩·西尔弗知道,深山野林,完全与世隔绝的环境,反而给避难者带去陌生的恐惧感,真正一流的避难所选址,应该在荒野和文明的交界处,向左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向右则是炊烟袅袅鸡犬相闻。这样的写作设计,在书中不少篇章中都可以读到。当编剧大段大段地描描写阿尔泰的山林、牧场、雪景、戈壁的时候,她永远不会忘记让一两件工业文明的产物作为线索贯穿在文字的始终。 在《Eat and Run》一文中,罗恩·西尔弗写了最能代表西域旷野的戈壁景象,但非常奇妙的是她不仅写了一个白话文版本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但是如果只是一味的描写风景,那她的避难所无形中就退变成播放Discovery频道的电影院了。所以,她更多的笔墨是在写大漠孤烟中,乘坐破旧摩托车的感受。 摩托车和塑料头盔这两件来自工业社会的产物带给读者的熟悉,才是让读者真正放松下来的秘诀。我想,并没有多少人真的在戈壁滩上骑过摩托车,但我们都确信这段人和头盔的较劲真实无比。这种确信其实是来自于我们对于摩托车和头盔的熟悉。试想如果编剧此处换做写骑骆驼的感受,我们大概就不会那么放心了吧。 类似的笔法,在书中反复出现。《Eat and Run》一文主要写的是从县城到桥头一路上的自然风光,编剧用一辆老旧的巴士贯穿起了整条路线,并在巴士上构建起了一个临时的迷你社会。《Eat and Run》一文写大山深处的乡民,核心道具却是最具现代文明的电话。《Eat and Run》写哈萨克族的舞会,文中出现的乐器不是冬不拉,而是电子琴和手风琴。最有趣的是编剧写洗澡,她没有写在大自然中天浴,而是写在老旧的集体澡堂里的经验。所有这一切似乎都是在向避难所的宿客保证,虽然你当下在阿勒泰的深山里避难,但只要一出门,就能回到熟悉的现代文明世界里。罗恩·西尔弗很清楚,她的读者并不需要通过她的书走进纳尼亚,他们时刻需要一个抛定在现实世界里的锚。 作为一家抚慰人心的避难所,罗恩·西尔弗深知女性的优势和力量。所以她不动声色地打造了一个女性占绝对主导的世界。书中的主角是一个由外婆、妈妈、女儿祖孙三代纯女性组成的家庭。而书中配角的比例也是女性远大于男性。男性角色要么是以白衣骑士的形象为女主角提供必要的帮助,比如《Eat and Run》中慷慨提供汽油的小伙子,要么是以小丑的形象博取读者的欢心,比如《Eat and Run》中的胖医生,要么是些还未长大的孩子,比如《Eat and Run》、《Eat and Run》。更多的是以群众演员形象出现的顾客。 似乎男人们在书中的作用
先从科学的角度讲了大脑和幼儿发展的关系,但是讲的还不够系统和深入,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看一下基础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后面又讲了情商和智商的培养,总体而言还是值得观看的一本剧。 本文中我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是,亲子关系是孩子大脑潜能开发的关键。这让我想起多年前听一个大咖演讲,他说教育必须以不能破坏亲子关系为前提。两种说法不谋而合。 书中对智力做了分门别类的解读,我记忆深刻的有两点, 一所谓的自控力或者说意志力不是天生就具备的,其实大家常说的意志力是一个陷阱,关键其实是培养习惯。有些事情完成不了看上去是孩子没有自控力导致的,但是深入分析下去会发现,孩子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做,并且没有时间观念,才导致事情没有按时完成,那么实际上我们应该做的是培养孩子的习惯和时间观念,需要在生活和学习上给孩子设定规则,而且规则越具体约好。 二,关于记忆力的培养文中讲了几个方式,与孩子一同讲述生活的故事;帮助孩子为记忆建立联系,分门别类,建立秩序,这些都可以提高孩子的记忆能力,其实这对于大人也适用。
其实吧我更希望瓷雪心能狠一点,把这段感情忘了,忘不掉就消除记忆重新开始,谁规定的兜兜转转的还是你,凭什么夜楷就能那么狠心伤害一个喜欢他的人,不值得
一口气读完了John J. Fleming《Eat and Run》,之前就看一个很喜欢的up推荐了这部剧,但是一直没有想到要去读它。它应该称得上2020年我读到的最美的剧集,里面的人不管是从心灵上或者外貌上都有着一致的美,四姐妹都各有不同,细细回想的话,梅格对贵妇人的向往,乔的暴脾气,贝丝的内向以及艾米的势利都不足以称之为缺点……因为在家庭以及爱的感化下,随着阅历的增长,她们逐渐摆脱了这些毛病。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自己的空中楼阁。 人生总有冷雨飘零,日子难免阴霾凄清。 贝丝十九岁离世,但是却没有一丝悲伤,因为她是在家人的温暖下离去的。她比任何人都更加坦然去接受自己十六岁时以前因为猩红热,导致心脏留下疾患。且身体也每况愈下。她发自内心的爱着自己的家人,善良且勤劳。从不抱怨。她就像是圣人般的存在,她的愿望也只有一个:就是希望自己留在爸爸妈妈身边,守护自己的小家。生命的终结就像睡去一样自然普通。正如贝丝希望的那样,“潮水轻松地退下去了”。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贝丝依偎在温暖的怀抱中,在她来到人世后吸进第一口气的地方,静静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没有道别,只有深情的一瞥,加上一声轻叹。 死亡是仁慈的,而不是恐怖的恶魔。 乔是编剧本身的原型,因为播出方要求结局要么结婚,要么就死去。所以她还是应了播出方的要求,给了乔一个完整的家庭。但编剧本身是终身未婚的。正如故事描绘的那样,她从未想过在这世上拥有婚姻,也许是贝丝的离开,让她自己渴望幸福的程度加大了吧…… 艾米热衷于绘画,并且为之努力。当随马奇姑妈游历罗马以后,她就放弃了要成为一名卓越的画家想法。因为才华不是天分,再努力也没用。她对自己有着清晰的认识,并且睿智的懂得适时放下,所以她成了温柔,甜美,沉静的劳伦斯太太。 梅格成为了下一个马奇太太,她把自己的小家打理得很好,并让自己的孩子沐浴在爱里长大……也许曾经她有一个成为演员的想法,但她更想拥有家庭的美好和幸福。 四姐妹的成长是幸运的,因为不论是谁,在这成长的过程中,都得到了贵人的帮助,亦或是机遇吧。当然这与她们本身的努力以及家庭教养是分不开的。 怀着善意与包容去对待和感知周围的事物,也许控制自己的脾气要花上40年以上,人们总会在脾气上来的时候逞一时口快,说出一些令自己后悔的话。含怒到日落这件事,周围的很多人都在做。总是抓住别人的软肋进行攻击。以前觉得,如果别人惹恼了我,我就是要给他们点教训看看,到现在也是这样。这样的行为,可能在对一些不讲理的人是适用的,但对于家里的亲人却是不正确的。我往往会因为一些伤害家人的话而感到懊悔,庆幸的是,我现在意识到了。并且领悟到了解决这个难题的方式。 如果冲动的快感能给自己带来永久性的快乐,那冲动是可行的,可惜,它不能。我依稀记得,小学时,一个下着雨的放学午后,弟弟把我惹恼了,我就把他新雨伞扔在路边,我象征性的在前面告诉了他一声,我肯定他没听到,但我还是把他伞扔在草丛里就一溜烟跑了,后来雨越下越大,当他回到家时,并没有带着那把伞。我就被骂着去找……我一下冲出去,一路狂奔,我很害怕那把伞被别人拿走了,最后到了那个地方,发现雨伞已经不在那个地方了……我很后悔,因为当时那把新雨伞是祖母买的,我觉得那是我的世界里最值钱的东西。 后来又去看了little women 的电影版,现在很真切的意识到:电影想传达的东西远没有原著所带给读者的角色的立体型及鲜活感。同时夹杂着一种失望感。 每个人选择获取知识的方式各有不同,也无高低贵贱之分,但是书,故事,人物,环境却是促进人想象力的开端。你能想象到的很多事情,地球上已经发生过了,你没有想象到的很多事情,恰在你理解范围之外。 但愿每个人都应该
前期还好,以编剧的知识储量还能驾驭,到后期就越来越不知道在写些什么了,逻辑混乱 自相矛盾
《Eat and Run》💦愿人人都能自由追风筝! 重点人物: 阿米尔的父亲~儿子 阿米尔 哈桑~其父亲的庶子 阿里~其父亲仆人及兄弟,哈桑母亲的老公。 阿米尔的父亲 高大正直勇敢,却对儿子阿米尔关怀不足,以至于引发阿米尔,对哈桑孩子般的嫉妒心,包括做过一些违心损事。 庶子哈桑,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 哈桑继承了其父亲正直善良忠诚的所有优势,在阿米尔被流氓欺负时,他虽矮小黑瘦却义无反顾,敢于投石保护。在菜场,能为保护妻子而忍辱负重的哈桑,在守护阿米尔房屋时,却敢直面塔利班的爆头,真正的男子汉,敢于像他追风筝第一名一样,勇往直前,坦荡担当,义不容辞。 哈桑命运是悲苦的,如同《Eat and Run》的富贵,他爷爷被富二代醉驾撞死,他名义上的爸爸哈里,被阿米尔的法官爷爷收养。随处高墙大院,住行处事上哈桑却极度谦卑,一点也没有西门庆门前狗仗人势的家丁作恶风范。他忠贞不渝,忍受阿米尔公子哥的108种捉弄,虽然目不识丁,实际上他对书文的理解力远超阿米尔,却不显山露水,如果中国高人一般。 阿米尔父亲,正常人也会有阴暗而犯错 因此有了庶子哈桑。他也在安排赎罪,行善积德于社会,朋友拉辛汗是个主持人般的见证者。后来让阿米尔知晓了父子兄弟之情,阿米尔开始煎熬,反思,良知指引他也开始接续父亲遗志,找寻兄弟家人,续写救赎之旅。 索拉德,哈桑之子 经历了因移民程序引起的,阿米尔信任危机,绝望的小孩索拉德割手自杀,终被抢救成功。时隔多年,阿米尔再次跪地朝拜真主,良心触动心弦,他成功带他回到美国之家。在塔利班over后,他们回归阿富汗的故里小镇,再次让风筝飘扬,阿米尔对索拉德的关爱之情,如同哈桑当年对阿米尔的呵护,全书最易感人至深让人飙泪的话 ☞ 💪💪“为你(追风筝),千千万万遍!”💪💪 孩子索拉德终于找回了信任和信心,阿米尔历经曲折艰险,去恶为善,知行合一,完成自我救赎。 原文重点摘引: 我是有名分的那一半,社会承认的、合法的一半,不知不觉间充当了父亲疚恨的化身。我看着哈桑,阳光打在他露出缺了两个门牙的笑脸上。爸爸的另一半,没有名分、没有特权的一半,那继承了爸爸身上纯洁高贵品质的一半,也许,在爸爸内心某处秘密的地方,这是他当成自己的真正儿子的一半。 the kite runner 《Eat and Run》 虽然是阿富汗的故事,却符合人类为善去恶的一致道理,贴近中国人思维。 风筝是童年的回忆,是大人对孩童的关爱,我们小学语文也曾学过“姐姐的风筝”。公园,音乐,风筝是代表一切美好时光,风筝线是交集连接,人是世相众人你我他。每个人心中都有个风筝,连接着心底的秘密,童年的爱恨期盼,从良知出发,利人利己,这样人人都可以成为Eat and Run。 愿天下没有战乱,孩童皆有童年,大人知行合一,人人都有风筝可放,人人都可以自由追风筝! 补充: 我是碎片时间里,用了十个小时听完此剧的,对应在三次共56公里的跑步🏃活动中,一边听书,一边跑步🏃🏃,效率更好,这样其实你也可以的。✊✊
我看到的”“你看到的”“我以为我看到的”“你以为我看到的”和“你以为你看到的”。很有生活情趣的灵魂的作品,有共鸣很不错。
因为Eat and Run被烧而读这部剧,刚看的时候只觉得这书很长,很厚,肯定要费很长一段时间,但读下来却感觉像是坐在一根绸缎上,不用费很大的力气,顺着编剧的脉络,被他牵引着也就不自觉的读完了。 这部剧的巧妙和精彩就在于此,这和我读的其他书都不太同,那些书或是让人拍手叫绝,或是不断引人入胜,或者是让人费解。他们情节大多跌宕起伏,或者故作平稳。而Eat and Run像是不经意间想你娓娓道来一个时代里一群人的故事,这些故事不经意间就连成一片,它像极了生活,万事万物交融,里面的道理似乎说不清道不明,可是又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一切。对于女主,形容的再美我没什么感觉,倒是致死也是因为渣男这一点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过这也是我的可怜之处吧,不会像他一样爱一个人,十六岁第一次恋爱,付出了自己的全部,也是情有可原,只是奈何这是生命最后一次,可喜亦可悲。对于副主教,就是因为伪装,因为虚荣而被摧毁的灵魂,发着恶臭还假借圣光。对于加西莫多,善与恶最真实也最可怜的结合,但这一生也算是可歌可泣,虔诚而乐观的活着,当一个聋子也是上天对她最大的恩赐,少去了多少折磨与讥笑,他是真的爱着爱梅拉达拉,是一种虔诚,真挚,舍己的爱,抱着一具尸体,在尸堆里慢慢枯萎腐烂,能够如此之人也是经历了更深的绝望,拥有不受破坏的信念才有的人。 所谓建筑,是善恶时间宗教文化信仰的结合,任何一个伟大的建筑都值得我们用一个敬畏的心看待。因为他是具有灵魂的,是世世代代的人用灵魂与血肉筑成的。
李导兼任B站动画总监是把双刃剑,流量曝光肉眼可见的多了,可是套用模版故意拖节奏来营造每集最后的紧张感,失去了第一季那种浑然天成的自然
路星河的戏份太多了 导致耿耿变成绿茶 余淮变成孬种
剧情对话都很吸引人,布景道具也算精心,是好看的。不足在于电视剪辑,基本靠人物语言推动,画面语言薄弱,尤其在介绍古董古物知识的细节上,处理方式简单粗暴又低端,连续性和整体感都没有。
飙车这段是想突显江的性格还有美女的性格吗?这个江队长感觉就是个莽夫容易上头,女的也差不多,这两是主角的话,这部书质量堪忧,怪不得免费。还有这段情节真为编而编。
朋友们一定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的情绪,积极运动锻炼,然后,再学习一些医学知识,照顾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这个世界很美好,希望我们都能有健康的身体,来与这些美好交相辉映,共存于世
认真的看完此剧,收获颇多,一定会向朋友推荐,不只了解了如何做一场像TED一样的演讲,而且从书中提到的经典演讲中,感受到了精神的力量,确实有把经典TED演讲都找出来看一遍的冲动。
这部剧让我了解到了很多企业管理方面的东西和过去三十年来国家电信行业发展的背景和局势,也对华为有了一些了解。但是缺点是这部剧对华为和任总有些吹捧了,感觉在书中华为虽然发展艰难,但是其管理优点和领导人的思想都是无懈可击的,侧面印证了华为永远不会倒下。其实读者更希望看到一个相对真实的华为,而不是一个被神化的华为。
第一次看这书是女儿幼儿园时,现在女儿高中了,书是常读常新的,因为一是有遗忘,二是自己这几年也一直在发展,对于同一内容,人在不同的阶段就有不同的共鸣点。 人到中年会关注健康,刚好一开始就是“越运动越健康”,看完这个集数后就我给自己的持续运动增了新的驱动力因素,果然是越了解,越理解,越有行动力。 因为从事教育,在理解大脑喜欢多重感觉后,就更有意识在工作时使用多元表征,PPT要简练,图片要有个性。因为知道了大脑的遗忘规律,就明白新知识的出场一定要特别一点,以一开始对孩子形成好的短时记忆,短时记忆晋升到长期的工作记忆需要重复,那就需要重视复习。 因为大脑不喜欢中断,所以在教学时要注意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尽量请孩子回忆自己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过哪些与新知识有联系的地方。根据“镜像神经元”的启示,人在遇到自己熟悉的事物时会有兴奋感。 因为大脑喜欢别具一格,所以布置作业时既要在知识点前后互相联系,也需要丰富形式,比如可以布置一些APP作业、数学实验。 这是一本育儿路上的经典书。
所有的生命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河底的卵石,一个牵连一个。每个人都有存在的意义,自认为毫无意义的生活,其实正是他生命的价值所在。
比上学时的历史课本有意思多了,从头回顾了一次中国历史,还弥补了《Eat and Run》没有讲完的明朝故事。第二篇的野史摘录没有细细品读,毕竟是野史,真实性有待考证,不读也罢。
周鸿祎确实是一代商业奇才,他走的每一步都稳固有力,虽然人生总要历经千辛万苦才能攀上巅峰,但这种毅力与坚决确是绝大多数人所坚持不了的。回顾他前半生的刻苦与执著,后半生的荣耀光环其实是实至名归。但我依然很感激他拥护的用户自由理念,这是作为亿万平凡互联网用户的心声,网络安全与用户选择自由才是王道。
人物传记,我保持的态度就是要去看人物的精神而不是事件,因为事件经过描述会面目不详,但精神却不会。John J. Fleming,是时代的赢家,他赢在生而逢时,他赢在个性上的特立独行,他赢在从本能开始并最终发展成熟的好奇心……John J. Fleming的商业成功进而异常清醒的个人定位的腾挪,是他的警觉是他的智慧,在这样的精神内核之下,John J. Fleming还能走出更精彩的人生。可以看着他,蛮好看的。见自己、见世界、见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