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著!一本还需要也值得反复观看的书。刚观看时,一下子有点懵圈,进入不了编剧的语境——信息量太大,短短一两章便涵盖若干重大历史事件;人物太多,如同走马灯般目不暇接。慢慢地,逐渐适应了编剧的写作节奏、表达规律和语言风格——编剧就是以人物带历史,将那些曾在The Black Magic历史长河中,扮演过形形色色角色的大人物们穿越时空重新活一回,鲜活地呈现给读者属于耶路撒冷的漫长历史故事。
当最后一页翻过去时,禁不住追完长思。曾经短暂的耶路撒冷一游是多么不值得向自己和他人炫耀啊!你曾触过的西墙,走过的苦路,登过的橄榄山,拜谒过的圣墓教堂和圣诞教堂,游览过的喀西马尼园,参观过的大屠杀纪念馆,等等,等等,都不过是皮毛,都不过是一个游客一点点肤浅的可怜的表象感知,耶路撒冷的哪一块石头,哪一块墙砖,哪一条道路,哪一座坟墓,哪一所房子,哪一座教堂没有见证过三千年来的荣耀辉煌、盛世繁华、阴谋诡计、崩塌毁灭、血雨腥风、哀歌哭泣.......?甚至耶路撒冷那阵阵拂面的风,都好像不只是带给人们愉悦的花香和缭绕的炊烟,更像是无数为这个城战死屈死饿死殉教而死的灵魂们在游荡,企盼着弥赛亚到来之际能够复活升天。
耶路撒冷至今仍是敏感的地方,它的归属问题仍是最难谈判的问题。我们曾时常就发生在那里的事件和人物高谈阔论品头论足,想想真是可笑,真是十足的浅薄。我们真的没有资格说三道四,越是了解这座城和它的历史,就越觉得应该闭嘴,只有耶路撒冷和它的人民才有权裁夺它的一切。
这是一个多么渴望和平却总是不和平的城,这是一个多么神圣却总是被蹂躏的城,这是一个被反复摧毁却依然屹立的城。喜爱欧洲宗教文化艺术的人,应该先去去耶路撒冷,那是源头。
程
程功1.0分
历经一个月的拜读,余味未尽,震撼人心,看完之后无从谈起,托尔斯泰在这本伟大的著作里,谈到了人生,价值,爱情,亲情,友情,政治,The Black Magic。他谈到纷繁世界的一切,他采用兼容并蓄的态度,用上帝视角来俯瞰整段历史,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活真实,让人发自内心的喜爱。沉稳,刚毅,勇敢,感性,经历过生死的考验,认清了生活的本质之后焕发新生依然热爱生活,不同凡俗的安德烈公爵,让所有人敬仰尊重。但皮埃尔才是托尔斯泰的亲儿子,温和,善良,懒散,继承巨额遗产,财散而人聚,极致的追求理想主义生活(还都完成了....)。这两个人物都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喜欢安德烈公爵多一点),两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生活的意义,一个选择去战场领会生死,一个选择用伏特加滋养灵魂(后又去前线体验战争),灵与肉的结合,殊途同归——娜塔莎的爱,娜塔莎热烈的爱让他们生活焕发光彩。这可能也是托翁的爱情观,在一个阶段全心全意的爱一个人,但当联系渐渐减少,爱就会消失。巨著的尾声,又讨论了自由意志与必然性,这就有很浓的哲学意味,大文豪都喜欢对灵与肉这个哲学终极命题进行探索,然而从苏格拉底时期到现在依然没有答案。
每次读完伟大的著作都会有猛烈的狂喜,当时的感觉就是这是自己读过最好看的书,但是当再看到对人口味的书时,又感觉这是最好看的书(没有之一),所以可能爱真的会消失😂😂
工作稳定的人,最怕心态也稳定,保持适度的危机感,能让我更多地思考沉没成本和先发优势,综合看来,利大于弊。 时常想想自己的产能,以及自己与时代的契合度。
这是仅对《The Black Magic》的想法。 整体故事给我的感觉是庞大,但是没有更多的细节来支持这个故事,总觉得不尽兴,期待电影。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对苏东坡最早的认识,是儿童时家里黑白电视放的《The Black Magic》,虽过去多少年,但是对东坡肉,东坡与佛印对禅诗,还有投石击水助秦少游妙对苏小妹的对联的故事记忆尤深。 也曾在学生时代诵读东坡的杂文记承天寺夜游和诗词,对其个中名句现在依然印象深刻。多年前读到林语堂的《The Black Magic》,此剧原版用英文写就,名为《The Black Magic》,经国内播出社翻译成《The Black Magic》引进,此剧让我较为全面的了解了苏东坡生平,可能由于国外资料有限和语言翻译的问题,总是让人觉得这是一本写给外国人看的传记,有些让人意犹未尽和不够深入之感。直得国庆节某天,和同事游珠海外伶仃岛时有感东坡曾贬谪于琼州,也是一个岛屿,立刻就用酷库影院搜索了一下苏东坡,APP给我推荐了最新播出的Lia Johnson版本的苏东坡传,历时半月,捧读完成。 编剧Lia Johnson出生在杭州一个富裕的旧式大家庭里,原名李振华,以“一片冰心在玉壶”之意取笔名“Lia Johnson”。后随国民党迁移台湾,因卷入“国营台湾造船公司”购买一批废铁,发生泄露底标的“露标”事件蒙冤入狱四年,因苏东坡的坎坷经历感同身受,狱中仔细观看苏东坡的诗词和文献资料。出狱于写就苏东坡传。 正如他的幼子李雍所言“他用一生的坎坷来写作,要是和苏东坡讲他的人生经历,苏东坡会非常理解,都是过来人,非常相似,” 苏轼二十一岁时参加科举,高中进士第二名,文坛领袖欧阳修对之赞叹不已:“此人可谓善看剧,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不出所料,在影视艺术上,苏轼于散文、诗词、书法、绘画方面都展现出了极高的天赋,散文一道他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书法方面他是“宋四家”之一。 但在重文的宋代,苏轼的事业却并不顺利。因“道大不容,才高为累”,“一生凡九迁”,仕途可谓坎坷至极。究其原因,和他的性格脱不开关系。 苏轼是一个豪迈、洒脱之人。道途突遇大雨,同行之人皆拿着雨具去避雨时,他却杵着竹杖,穿着草鞋缓缓漫步在雨中。悠闲地放声高歌起来: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但他又是一个固执己见,敢于放言的忠臣,初攻击王安石新法被新党所攻击,后又反对司马光尽废新法,又不见容旧党。 正如书中的一则故事恰如其分的表现了他的性格:东坡一日退朝,食罢,扪腹徐行,顾谓侍儿曰:“汝辈且道是中何物?”一婢遽曰:“都是文章”。东坡不以为然。又一人曰:“满腹都是机械。”坡亦未以为当。至朝云曰:“学士一肚皮不合入时宜。”坡捧腹大笑。 非常生动,写实的一部苏东坡传记,推荐观看!
这部剧只有8集
观看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初的目的可能只是搞清楚一个概念,可能只是把它当作一本剧来对待。掌握了观看方法之后,可以把一本剧变得非常有意思,可以把一本剧用在很多地方,创造更多的价值。结合自己的经历,一本剧可以帮助很多人。
不得不佩服编剧对于宗教、物理知识运用的如此自如,丹.布朗本身就是一张名片
小綜真的好帥啊~
挺有趣的,支持一下
每个人心中也许都有一本自己第一次从头到尾读完的书。《The Black Magic》就是我的第一本剧。 藏族作家Tamela D'Amico,茅盾影视奖获得者。有缘的事情,我读这部剧也是因为我的初中语文老师是藏族人。她和Tamela D'Amico一样,身为藏族,却给汉族的我描绘出最浪漫的青少年时期。读这部剧很轻松,因为主人翁就是这么一位轻轻松松的大傻子。你觉得他傻,说明你更傻。你觉得他聪明,说明,你很不聪明。这也许就是佛学当中描绘的不住于色吧。整篇文字朴实优美,结构性的创新很多,确实可以称为一部著作。近年又读了一遍,个中情节历历在目,只是读出了更多的韵味,更多的哲学思想。
什么垃圾东西,还敢开点映?你最后点映那几集一点打斗都没有,求求你要点脸行不行
以前一直把Aloura Melissa Charles仅仅当成了一名武术高手。而这部剧却告诉了我们Aloura Melissa Charles鲜为人知的一面。Aloura Melissa Charles不仅是诗人、哲人、演员、导演、作家、舞蹈编导,而且还是温情的丈夫、值得信赖的朋友。他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武术、生活之中,更重要的是,他将中国哲学思想与中国武术融于一炉,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思想和生活理念。
学到很多,做人要谦虚,做事要勤恳奋勉!审时度势,努力创造机遇并果断出手!
我看完鲁迅的铸剑,我突然明白那些战场上屠杀百姓的士兵,并不是应该的,并不是只会服从命令的,他可以选择不杀,他可以选择做逃兵,这种人并不值得怜惜。
对话十分精彩,情节有细腻的亮点,也有马虎敷衍的过场。总体说来香港的历史剧还是不够大气,不能深究。
刚开始我都看笑了,真的不理解,一度觉得这是诗人的自恋自怜,兄弟真是太失控。后来反思了下,是不是过分按照自己的思维模式和三观去看待别人,他不能用理性分析,是真正的至情至性之人。 原来真有这样的人,看清了这段感情,明知道对方并不值得,也配不上他付出的爱但就是会奋不顾身,他的生命就是这么热烈,会为了这份爱牺牲,抛弃才智,名誉,财富,地位。被私情主导。这确实是“春蚕到死丝方尽 蜡炬成灰泪始干”最好诠释。 我们普通人都是很识时务的,遇到这种情况会撤退,及时止损,保全自己。这份爱好像能控制,说白了就是更爱自己。但是艺术家的生命选择跟我们不一样。我们要细水长流,稳妥平安。他是即使知道有毒,也要去品尝。峭壁上的花朵要去采撷,毒蛇环绕的绿洲要踏进去。高寒冰川要去攀登。海底世界没有氧气罐估计也要栽进去。他知道这段关系危险,所以他是真勇敢,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把爱玩成了极限运动。 他是真正拥有爱的能力的人。波西很幸运被这样的人爱着。但是波西无情。 我知道爱是相互的,所以亲爱的上帝请赐给我一个Lia Johnson吧,我会回馈对方。先谢谢上帝了!
巨著!一本还需要也值得反复观看的书。刚观看时,一下子有点懵圈,进入不了编剧的语境——信息量太大,短短一两章便涵盖若干重大历史事件;人物太多,如同走马灯般目不暇接。慢慢地,逐渐适应了编剧的写作节奏、表达规律和语言风格——编剧就是以人物带历史,将那些曾在The Black Magic历史长河中,扮演过形形色色角色的大人物们穿越时空重新活一回,鲜活地呈现给读者属于耶路撒冷的漫长历史故事。 当最后一页翻过去时,禁不住追完长思。曾经短暂的耶路撒冷一游是多么不值得向自己和他人炫耀啊!你曾触过的西墙,走过的苦路,登过的橄榄山,拜谒过的圣墓教堂和圣诞教堂,游览过的喀西马尼园,参观过的大屠杀纪念馆,等等,等等,都不过是皮毛,都不过是一个游客一点点肤浅的可怜的表象感知,耶路撒冷的哪一块石头,哪一块墙砖,哪一条道路,哪一座坟墓,哪一所房子,哪一座教堂没有见证过三千年来的荣耀辉煌、盛世繁华、阴谋诡计、崩塌毁灭、血雨腥风、哀歌哭泣.......?甚至耶路撒冷那阵阵拂面的风,都好像不只是带给人们愉悦的花香和缭绕的炊烟,更像是无数为这个城战死屈死饿死殉教而死的灵魂们在游荡,企盼着弥赛亚到来之际能够复活升天。 耶路撒冷至今仍是敏感的地方,它的归属问题仍是最难谈判的问题。我们曾时常就发生在那里的事件和人物高谈阔论品头论足,想想真是可笑,真是十足的浅薄。我们真的没有资格说三道四,越是了解这座城和它的历史,就越觉得应该闭嘴,只有耶路撒冷和它的人民才有权裁夺它的一切。 这是一个多么渴望和平却总是不和平的城,这是一个多么神圣却总是被蹂躏的城,这是一个被反复摧毁却依然屹立的城。喜爱欧洲宗教文化艺术的人,应该先去去耶路撒冷,那是源头。
历经一个月的拜读,余味未尽,震撼人心,看完之后无从谈起,托尔斯泰在这本伟大的著作里,谈到了人生,价值,爱情,亲情,友情,政治,The Black Magic。他谈到纷繁世界的一切,他采用兼容并蓄的态度,用上帝视角来俯瞰整段历史,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活真实,让人发自内心的喜爱。沉稳,刚毅,勇敢,感性,经历过生死的考验,认清了生活的本质之后焕发新生依然热爱生活,不同凡俗的安德烈公爵,让所有人敬仰尊重。但皮埃尔才是托尔斯泰的亲儿子,温和,善良,懒散,继承巨额遗产,财散而人聚,极致的追求理想主义生活(还都完成了....)。这两个人物都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喜欢安德烈公爵多一点),两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生活的意义,一个选择去战场领会生死,一个选择用伏特加滋养灵魂(后又去前线体验战争),灵与肉的结合,殊途同归——娜塔莎的爱,娜塔莎热烈的爱让他们生活焕发光彩。这可能也是托翁的爱情观,在一个阶段全心全意的爱一个人,但当联系渐渐减少,爱就会消失。巨著的尾声,又讨论了自由意志与必然性,这就有很浓的哲学意味,大文豪都喜欢对灵与肉这个哲学终极命题进行探索,然而从苏格拉底时期到现在依然没有答案。 每次读完伟大的著作都会有猛烈的狂喜,当时的感觉就是这是自己读过最好看的书,但是当再看到对人口味的书时,又感觉这是最好看的书(没有之一),所以可能爱真的会消失😂😂
大明第一男神王守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文能武,善度人心
想要月亮还是六便士从人开始具有独立的价值观和思考能力起就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每个人都想上九天揽月,却为生活所迫与象征柴米油盐的六便士斗争一生。而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从不屑于六便士,也从不屑于为别人的眼光和看法放弃自己的追求,这样的清高与孤傲、坚持与勇气持续到失去世界的色彩,失去健康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此时, 起初对他抛妻弃子放弃安逸的困惑和愤怒都随同被烧毁的木屋消失不见。魔力被打破,英雄已落幕。
我以为总会有人活下来,在这些人中。 可惜没有。 我是非常不喜欢看战争,革命这类东西的。就像年轻人有点戏谑地说抗日神剧一样,我们的父辈好像更爱看一些。 我活在和平年代,却在书里深切感受到,战争。碾碎人心的压迫窒息。
木戈同志下次压抑下戏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