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读了黑塞的《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谁做出了思考,谁进行了体验,谁就可以在各自的人生道路上摆脱外在的强制,摆脱随波逐流,摆脱约束和羁绊。书里说:人有两个“我”,一个是个体的自我,一个是永恒的阿特曼(梵语:真我、自我)。人生就是一场寻找自我的修心之旅,《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尼采的皮,叔本华的心。是每个处在迷茫中,渴望与自己内心和解的人必看剧籍。黑塞的语言如一首印度诗,让人爱不释手。很庆幸遇上这部剧,彷徨不安路上的一盏明灯。
出身于印度四大种姓最尊贵的婆罗门青年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拥有了人们艳羡的一切,却一直都不快乐。为了寻找永恒的阿特曼,他不顾父亲规劝,抛弃了一切,开启了一场心灵的朝圣之旅。
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和他的小跟班歌文达一起投身沙门,希望通过苦修来灭人欲、征服肉体,杀死外在的“我”,从而找到内在的阿特曼。但他很快意识到,这些苦修不过是假象,就像是醉酒的人让自己短暂的忘记烦恼,并不能真正的达到无我之境。他和好友决定离开沙门去聆听佛陀乔达摩的传法。好友聆听佛的教诲后皈依佛门,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认为:但凡是智慧都无法用语言传递的,佛陀不是通过聆听他人的教义而大彻大悟成佛的。求佛不如求己,真正的阿特曼需要自己亲身在红尘中历练才能寻找。在俗世红尘这个大染缸中,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很快迷失了自己,成为了名妓的情人、富商的朋友,开始了声色犬马、穷奢极欲的荒淫赌博生活。突然有一天,这样的生活让他感到厌恶、绝望,他决定投河自杀。就在这时他顿悟了昨日种种痛苦、堕落都是必须的体验。于是,他隐居于山林河流间,向摆渡人学习怎样倾听河水智慧的声音,在成为摆渡人的生活中他内心安静平和,感受着万事万物的圆融统一。儿子的出现打破了一切,他像万千平凡的父亲一样,想尽办法希望用爱把儿子就在身边,不想让儿子在尘世中经历他所经历的苦。最终儿子还是逃离了他,去到了繁华的大都市。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痛苦不堪,望着静静的河水,他将自己融入到瞬间的永恒之中,他找到了阿特曼。
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半生都在思索、探寻内在的阿特曼。他内心的困惑、彷徨在我们身上也有显现,为了守住本心找到自我,他出世又入世,不断思索。反观自己,迷茫有时、痛苦有时,可从来不去聆听心灵的声音、不去改变,任由痛苦将自己包裹。希望看了这部剧后,能够学会与自己相处,也能像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一样找到让自己内心平和自在的方法。
《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是罗什迪·泽姆的一本散系列,编剧以其独特的视角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通过朴实的文字予以描绘,将编剧所见所闻生动的呈现在读者面前。同时,每一篇散文立意深远,传达了编剧“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的处世原则。
劝诫众人“一心一境”活在当下,同时也告知众人“在精神上对一切好的东西能欣赏、能奉献、能爱,而不必把好的事物收藏成为自己专有。”,寓情于物“免于物欲上的奔逐,免于对事物的执迷”,应更多的追求精神上的升华。
最喜欢的还是《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因为它传达的是一种不向命运低头,不服输的人生态度,一种积极向上的处事原则。哪怕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我也要争那一二。“决定生命品质的不是八九,而是一二。”
“常想一二”处事,“一心一境”凡事看淡的处世。
看到最前面,蕾妮爸爸因为越战留下深深心里阴影,包括性格扭曲,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搬家去寻找属于自己那片乐土,虽然种种行为,拆散好的姻缘等等,让人很气愤,但也不得不说,也是一个可怜的人,好在最后结局还算圆满也算是一种欣慰 正是有老一辈人艰苦奋斗才能在阿拉斯加州那么恶劣环境下生存,同时也想到了咱们革命先烈的付出,流血,从刚成立新中国百废待兴,到现在的科技进步,丰衣足食,理应时刻保持感恩的心,务实态度,我想才能对起这份盛世吧
第一次看塞米·鲍亚吉拉的书,喜欢。太短,没有尽兴,以后多找她的书看看
1.在看过这部剧和《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之后,我感觉虽然两本剧都是由短篇内容所组成的,也就是对不同书或者文章的评论组成的,但是感觉其中是有一个分总的关系在内的。 前文中提到的一些观点在后方都是可以找到一些踪迹的,不好举例子,但我读的时候确确实实有那种感觉。在看了前面的文章之后,最后的文章也会变得更容易理解。 2.我看的科幻类作品不太多,不过感觉许多作家的想法都有一部分共通之处,而每个人的表现手法又不尽相同。让人觉得很神奇。 3.如果深刻理解莱姆的作品感觉需要蛮多影视和知识积累的,跳跃的思维加上顺手拈来的各式各样的理论和知识,让不太了解的人读起来会有一些困难。就如导读中创作的,有点像一片学术论文,没有电影或者剧集读起来那么有意思。 也同样因为这样的文体让他可以比较专注地去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逻辑,所以即便有些读不懂的地方,你还是可以从中窥见他的了不起的想象力。 4.科幻的内容不仅仅是对未来科学技术以及未来的生活环境的思考。这部剧中表现的是对人类社会和宇宙文明的思考,不是个体,而更多的是从整体的角度。这个宇宙多大啊,可能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情。 之前我听到一个说法是,大致意思是,好的科幻作品应该与人有情感之间的共鸣。我觉得这就完全非常狭隘,这或许该叫做科幻人文作品。为什么一定要有情感的共鸣,人并不是宇宙的中心,情感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与人有情感上的共鸣,不过是为了人能更方便的理解和感受罢了,也许很多人难以接受,不过本身感情就不是必需品。包括我们自己,我们的基因里刻着的,是繁殖,是生存,而不是对什么产生感情。说的难听一点,这也许是我们实现目标而进化出来的一种能力呢?如果科幻作品中想象力不能自由驰骋,那么只会沦为情感束缚的奴隶。 创作着创作着突然感觉和前面莱姆对于影视的思考还有一些观点重合了嘿呀,不过确实,看了莱姆的作品,对于世界的想象貌似更宽阔了一些。 中间看的我昏昏欲睡好多次,但还好我最终坚持了下来。看完之后,真的很庆幸,有这样的人存在并将它的思想流传下来让我们能够看到。 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更要好好生活。不畏惧探索,即便永远探寻不到真相,也不应该放弃。
谁读了黑塞的《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谁做出了思考,谁进行了体验,谁就可以在各自的人生道路上摆脱外在的强制,摆脱随波逐流,摆脱约束和羁绊。书里说:人有两个“我”,一个是个体的自我,一个是永恒的阿特曼(梵语:真我、自我)。人生就是一场寻找自我的修心之旅,《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尼采的皮,叔本华的心。是每个处在迷茫中,渴望与自己内心和解的人必看剧籍。黑塞的语言如一首印度诗,让人爱不释手。很庆幸遇上这部剧,彷徨不安路上的一盏明灯。 出身于印度四大种姓最尊贵的婆罗门青年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拥有了人们艳羡的一切,却一直都不快乐。为了寻找永恒的阿特曼,他不顾父亲规劝,抛弃了一切,开启了一场心灵的朝圣之旅。 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和他的小跟班歌文达一起投身沙门,希望通过苦修来灭人欲、征服肉体,杀死外在的“我”,从而找到内在的阿特曼。但他很快意识到,这些苦修不过是假象,就像是醉酒的人让自己短暂的忘记烦恼,并不能真正的达到无我之境。他和好友决定离开沙门去聆听佛陀乔达摩的传法。好友聆听佛的教诲后皈依佛门,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认为:但凡是智慧都无法用语言传递的,佛陀不是通过聆听他人的教义而大彻大悟成佛的。求佛不如求己,真正的阿特曼需要自己亲身在红尘中历练才能寻找。在俗世红尘这个大染缸中,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很快迷失了自己,成为了名妓的情人、富商的朋友,开始了声色犬马、穷奢极欲的荒淫赌博生活。突然有一天,这样的生活让他感到厌恶、绝望,他决定投河自杀。就在这时他顿悟了昨日种种痛苦、堕落都是必须的体验。于是,他隐居于山林河流间,向摆渡人学习怎样倾听河水智慧的声音,在成为摆渡人的生活中他内心安静平和,感受着万事万物的圆融统一。儿子的出现打破了一切,他像万千平凡的父亲一样,想尽办法希望用爱把儿子就在身边,不想让儿子在尘世中经历他所经历的苦。最终儿子还是逃离了他,去到了繁华的大都市。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痛苦不堪,望着静静的河水,他将自己融入到瞬间的永恒之中,他找到了阿特曼。 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半生都在思索、探寻内在的阿特曼。他内心的困惑、彷徨在我们身上也有显现,为了守住本心找到自我,他出世又入世,不断思索。反观自己,迷茫有时、痛苦有时,可从来不去聆听心灵的声音、不去改变,任由痛苦将自己包裹。希望看了这部剧后,能够学会与自己相处,也能像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一样找到让自己内心平和自在的方法。
很喜欢。刚开始觉得台词很诙谐,用现代人的视角去看待几百年前的一段历史,更能让人理解。越到后面越能撇开创作手法而更在意历史本身。大小银幕上不乏辫子戏,明朝这段相比就少了很多。作为一个没有历史学功底的人,并不在意历史发展有着怎样的规律,或者哪位皇帝干了什么大事,而是被那些气节反复震撼与感动。或许一段时间再读会有不同体会吧
8小时6分钟,我读完整本剧,但零零碎碎用了一个星期!(好想全部时间用来追剧,只可惜我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分清主次,诗和远方重要,但生活更重要,我得先立足) 四颗星,感觉情节还是稍微有点简单 读完就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这是我读东叔的第二本剧了,第一本《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的烧脑情节更多!看剧也讲缘分,世间那么多的书,不可能全部读完,也不现实,人生本就不完美,所以读一本就有一本的欢乐和收获已是欣喜! 剧情方面概不剧透,以前我总乐衷做这件事也感激有人能对我剧透,但读这部剧的过程中看到一个书友说剧透是很不道德的一件事,才明白果真如此! 通过看剧,让我能对身边的黑天鹅事件不再孤陋寡闻,也拓宽自己的眼界! 真真是极好的了
观点没有数据来认证,缺乏说服力。方向太广,读起来像我们中学写作文的,举一两个例子去论证自己的观点,缺乏深度剖析,目的只是为了完成的感觉。 讲的不深,方法论不系统,简介类科普书吧。
每个人思维不一样,看的观点也就不一样,总体来说,这部剧还是写的很好,我喜欢看古代智慧方面的书,他是一切道理的根源,现代方面的书很大一部分都是出至于古代智慧的一部分。
谢谢史律的书,自洽,没文化的我还在想,什么是自洽,我是第一次听这个词,人在社会中有多种角色和社会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如何平衡,如何承担好每一个角色,处理好每一种关系就是自洽,也就是成为更好的自己。谢谢史律,在不确定的日子里我明白了应该怎么活着,怎么丰富自己,做自己的博导。更明白了看剧要有输出,要分享,要站在更高的层面去看世界,增强民族文化自信。腹有诗书气自华,做人当如史律。谢谢你,我在自洽中。
《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是罗什迪·泽姆的一本散系列,编剧以其独特的视角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通过朴实的文字予以描绘,将编剧所见所闻生动的呈现在读者面前。同时,每一篇散文立意深远,传达了编剧“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的处世原则。 劝诫众人“一心一境”活在当下,同时也告知众人“在精神上对一切好的东西能欣赏、能奉献、能爱,而不必把好的事物收藏成为自己专有。”,寓情于物“免于物欲上的奔逐,免于对事物的执迷”,应更多的追求精神上的升华。 最喜欢的还是《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因为它传达的是一种不向命运低头,不服输的人生态度,一种积极向上的处事原则。哪怕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我也要争那一二。“决定生命品质的不是八九,而是一二。” “常想一二”处事,“一心一境”凡事看淡的处世。
还是没有看大明白,好像中国历史上用法只是个上至治国理政下至鸡毛蒜皮,手段而已。对人们的约束,还是依仗道德,公序良俗的力量。
温柔从来不是什么轻声细语,也不是软弱不堪。温柔是对这个世界的善意,是对生活的热爱,是敢于接纳自己的勇气,是坦然面对过往的决心,是基于理解和包容的品质,是一切温暖的力量。
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女人要善良,要独立,要温柔,女人要有主见,要有性格。共勉之。
幸福感是主观上的一种感受,幸福是一种状态,幸福的获得源自于人际关系和从他人处获得的希望感,想要获得幸福,必须进入人际关系,进入人际关系就会面对可能有的愧疚,伤害,误解,背叛等等被拒绝再进入一段关系的可能,此时,我们就必须拥有,法外之徒Outside th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