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二十伊始的青年,我不知道有多少同龄人像我这般迷茫。
这种迷茫是不曾有过的,过去的自己唯一需要思考的问题便是“看剧”,可当我一路走来,发现越来越多的同龄人陷入自己的世界,不关注客观世界时,我也产生了困惑:自己和外界究竟是怎样的联系?我们是幸福的一代,资源丰富物质充盈,这是好事,但生活在这样的物质社会也同样让我感到害怕,在各种物质牵引下的人,还会有自己的思想与选择吗?亦或是,自认为有思想,但其实也只是顺应了历史的趋势?像我们这样的年轻人,就应该按照铺好的路走下去吗?那么,换任何一个人走都是一样的吗?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这部剧的背景和我当下的心境有些相像,编剧选取贵族这一群体着笔,贵族生活衣食早已不成问题,俄国沙皇也有一百多年没打过败仗,其安逸生活和当下中国青年相似,物质生活的满足也使安德烈和皮埃尔在精神上进行探索思考,我也想跟随他们的脚步去探寻,人生到底有何意义?
安德烈是理性的人,他生来便可以拥有一切——继承老公爵的身份、拥有美丽优雅的妻子,但他也知道贵族的弊病,自私、谎言,他厌恶这样的贵族社会。他认为自己自己不应该结婚,他选择身赴战场;而皮埃尔是个感性的人,他生来便一无所有——老伯爵的私生子,什么都不懂,但他似乎一直很快乐,热衷思考,却也一直很迷茫。两人相遇相别,开始了各自的故事。
安德烈作为库图佐夫的副官也自然进入了战争的核心,但他发现战争其实并不是想象中激动人心,他对战争的本质产生了怀疑。受伤后肉体的疼痛让他意识到所谓的荣誉并没有生命来得更可贵,太太的死更让他产生了厌世心理,开始平静的生活;皮埃尔因获得父亲的大量遗产娶到美人海伦,在遭受海伦的背叛和侮辱后选择和情敌决斗,虽然获胜了,但他依旧很懊恼,选择离开、开始一个人的游荡。在驿站遇到了共济会的长老,加入了共济会。这时两人再次相遇,此时的安德烈认为人生最大的不幸是良心的谴责和疾病,他选择为自己活;而皮埃尔庆幸多洛霍夫没死,选择为他人活,“对错不是人能判断的,但总不该伤害他人”。
后来安德烈遇到了娜塔莎,人生又再次激起希望和思想,而娜塔莎的背叛让他心灰意冷,再次踏上了前线;皮埃尔发现共济会也是那般世俗,无趣的茫然让他再次选择回家,而纯洁娜塔莎的遭遇使他和海伦彻底决裂,他先是一个人留在莫斯科,去打仗、去刺杀拿破仑,在救一个小姑娘后被误以为是纵火犯被抓捕,目睹行刑。安德烈在战场上遇到了自己的情敌,但对方的遭遇让他的荣誉心再一次变得渺小,受伤后面对死亡,一生的爱恨在眼前重演,如果说第一次上战场让他放弃了追求名誉的虚荣心,那么此时,他更像是和自己达成了和解。这个最实际的人,最后走向了虚无;而经历磨练后的皮埃尔却从虚无走向了实际,他和娜塔莎结婚生子,管理庄园,开始了新的生活。
编剧并没有以具体的文字告诉我们,人生到底有何意义、人生的幸福到底是什么,因为这本就没有固定答案,但他给了我们他的思考,让我们从中体会。有人称我们这一代是“厌倦一代”,可接触的信息、资源太多反而有时让我们无从选择,也有人说迷茫是每个年轻人都要经历的,但不得不说,我们社会并没有给到足够的资源,真正价值观的培养并不是告诉我们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而是多方面的,只有经历过自己的思考和消化确定下的价值观才能在自己的思想中立足。从书中看,幸福就是能够体验快乐的能力,图申、讲故事的普拉东、娜塔莎,他们都让大家觉得幸福,他们似乎有快乐的天赋和品质。罗素说,有三种激情支撑了他一生,这就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爱的追求,以及对人类苦难的悲悯。正是这三种激情使他热爱生活。我很赞同他的看法,身处太平盛世是我们的幸事,我们应当从中找到热爱生活的
<> 编剧 James Luisi 151个笔记
这是今年看的第二部James Luisi教授的作品,第一本是《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都是以宋史为底本,前者主讲政治制度变革历史,现在这本是(士大夫/官宦)的日常生活,约等于“衣食住行”。
>> “日常”是指按照常规或者在一般情况下会遭遇、发生的一切,其实,日常与历史记载是“八字不合”的
>> 传统历史记载中,如果没有重要人物、重大事件加持,“日常”是看不见的。“日常”就像阳光、空气和水,它与生命同在,却与历史记载求新、求异的传统追求相左。
>> 大多数人想什么、信什么,基本是缺失的。
>> 当时的记录者之所以忽略了日常,是因为那是家喻户晓的,不认为有说明、记录的必要
开篇就被这几句话圈粉了。同期在看另外一本剧《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Bill Bryson 写的关于英国家居历史演化。
其中资料引用,虽然据称数据精确,看下来,也只不过是故纸堆里找“亮点”而已。此亮点,就是曾经的历史记载,却不是曾经的日常真实。
在“食”这一篇中,讲述怎么吃,吃什么,其实食物是最符合“天下大同”,世界融合的趋势。数来数去,我们今天吃的大部分都是“外国菜”了,
众多调味品的引入,舌尖上的中国早已面目全非。
借助史料,回味一下当时的面饼(甚至没有面之前),分茶之妙; 恍惚于分食与合食,到底是礼节的演化?还是食物的丰盈?
到了“衣”的篇章,也是文化演变融合的过程。既有胡服骑射的大胆革新,又有明清缠足变态癖好与礼节歧路。
衣冠超越了保暖遮羞的基本功能,变成身份(思维)的外在表征,无论古今中外,都还延续这个文化内核。
“住” 这一篇和《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相映成趣,对比英国工业革命前“猪圈”一般的合住,我们在北宋一朝真是高高在上啊!
特别是经过文人画的渲染,高栏敞窗,繁市花楼,但这就是“历史真实”了吗?
不尽然,古代也有城市污水卫生问题,木结构楼宇的火灾惨剧。
在“东京梦华”的月亮背面,我们要有民族自豪感,但也要注意别给自己乱灌“迷魂汤”,这就是开篇讲的“历史日常”的重要意义。
“行”的这一篇超越了简单的驿站道路历史,更多以士大夫,兵卒的迁徙来看人生起伏,人情冷暖。
“人”字篇选的 赵至与王樵,一对不能在左右的命运,如何定义过去和面向未来的看剧人;
也讲述了程氏女和张行婆两个女性,对于美德(忠孝廉让),贞节(子女观,独立自主)做了生动诠释,编剧是想说明宋朝一代,其实是还没有那么恶劣的“三从四德”。
最后篇讲的阎立本,李公麟等技术性人才,因为没有除开看剧之外的成才出头之路:
>> 只可惜,他们所钻研的学问,又跟现实世界离得太远,方法是理性的,对象却是疏离的,与自然疏离,与政治疏离,深则深矣,无补于世。
时至今日,依然如此:
读“无用之书”,赚不到实用的钱。
为爱好而看剧,美其名曰闲云野鹤,其实摸鱼是真。
也真有那种读来涨知识涨工钱的书,偏又看不进去。。
挑挑拣拣的看剧人,读了个寂寞。
但读无用之书,也还好,没有做害人之事,最多也就自愚自乐而已,千万不要成为“有文化的流氓”,乃至“恶霸”。
星
星闕3.2分
很喜欢这种“外国人眼中的当代中国”题材。透过别人的眼镜看自己,常常能看到很多我们平时看不到的东西。这些东西,有些是我们“灯下黑”不容易看到,有些是麻木了习以为常,有些是不愿看到,有些是看到了却被我们以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性忽视。
从这个意义上说,麦尔的这本《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没有辜负我的期待。
很喜欢编剧的视角和态度。作为一个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外国人、一个和平队的志愿者、一个东北人的女婿,他不是以一个陌生人和好奇者的身份,走马观花地游历中国;也不是以一个评判者和第三方的身份,带着有色眼镜和事先预设的刻板印象打量中国;更不是以一个社会学家的身份,按田野调查的方式冷静地考察中国;他是以一种入乡随俗的态度,深入中国、融入中国,同时又保持着外国人的角色,将自己代入中国。他是旅行者勒瓦尔·布尔顿,也是乡村教师梅英东。用译者何雨珈的话说,他“既是积极的参与者,又是细致的旁观者”。
所谓“游记”,内容也很庞杂。以荒地村为基地和大本营,麦尔的足迹到达了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丹东;关老师、三舅、三姨夫、东福米业,那些荒地村的人和事是主线,柳条边、伪满洲国、日俄战争,那些东北的过去和现在是探索的边界。既有对历史的追索,又有对当下的体验;既有对风物的描摹,又有对人物的刻画;既有个人经历的身处其中,又有飞鸟视角的超然物外。结构看上去略有点散,但两条线索是清晰的,文章的神还是在的。
还喜欢编剧的笔触。他对很多事物有自己的看法,但并不用直接或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而是很随意、很顺便、很轻松、很幽默地展现。不轻易上升到民族性、文化差异,更没有扯上制度、意识形态等等。无论是在生活里,还是在文章里,都是如此。他的台词很细腻、很鲜活,让我想到何伟的《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我觉得,这才是最高级的文化交流。
必须一提的是译者何雨珈。之前看过她译的《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感觉极好,也很欣赏她关于翻译的理念:好的翻译,应该让读者“看不出翻译的痕迹,不应该有别扭的(翻译腔)感觉。”《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的翻译在此之前,虽然也算得上乘翻译,但总不如《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那么极致完美。究其原因,一是技术总有个进步的过程,二则可能是作为一个川妹子,对东北方言和东北文化的理解还是有些隔阂。几个小地方其实可以译的更好,比如:“你啥时候做爸爸啊”,不妨译为“你啥时候当爹啊”;“特别是清朝宫廷戏和抗日战争时期人民的英雄事迹”,不妨译为“特别是清宫戏和抗日神剧”;“节气立夏降临”,不妨简单译为“立夏到了”;至于说在大连烧烤摊上买了“蚵仔煎”,则是没有在北方生活过的问题了,“蚵仔煎”这个东西是台湾叫法,在大连等北方,应该译为“烤生蚝”。
我虽未经历”上山下乡”运动,但从经历过的人的叙述和影视作品的了解以及书本中情节的描写,特别是从本剧中理解了“知识青年”的青春岁月是如何度过的。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岁月是奉献了那代人青春的岁月;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岁月是洒下过汗水、辛劳播种和获得过丰收的岁月;是使那代人更成熟、更坚韧、更宽容、更善良、更有新思想和社会责任感的岁月
土
土豆爱发芽💭3.3分
Paul Benjamin的信写的很好,真诚,实在。但是译者/编者加注的部分有点拖后腿了。看了前几封信的加注后,决定直接略过。只读信,自己体会,更好。
勒瓦尔·布尔顿的作品依旧如此暖人心 这是重制版 看的出痕迹 但不变的是编剧对梅茜的爱 人总是孤独 所以对一心一意能陪伴自己的人格外深刻 实则内心深处是无比孤独 而无论是人与狗 能给的温暖 都让人觉得如此珍贵 唯有真情永流传
阿德勒这部剧,我曾经读过纸质版,那时的我,对心理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看了一系列心理学书。通过看剧,也了解一些国内外知名的心理学家。阿德勒便是其中之一。那个时候,我对书中的观点,只是进行了些摘记,并没形成自己的认识。如今再看,感触颇深。 我们知道:阿德勒是个体心理学的创始人,他最早也是师从弗洛伊德,最后,由于与弗氏观点相左,才分道扬镳。本剧最早播出于1926年,至今已近百年。但其中的观点对于现在的我们,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如:我们每个人生活都要有意义,它仿佛是我们生活的指路明灯;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繁衍和发展必须互相合作;人类的发展就是互相合作的结果;婚恋家庭是人类合作的基本形式;在家庭中,唯有男女平等,才能达到家庭和谐,生活幸福。他一直强调人类要发展进步,一定要合作、合作再合作。 这些观点至今仍然是超前的。在人类的未来发展过程中,合作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我们每个人都越来越依赖别人的劳动成果。比如,我们的饮食习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过去的自家解决到如今的点外卖,这期间,该有多少人参与了我们的饮食生活?如今,我们的衣食住行,都更加仰赖其他人的服务,我们也在不同程度的为他人服务。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表现得淋漓尽致。这种状况下,我们能不合作嘛?! 但是,我们知道:人类是矛盾的统一体,没有矛盾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矛盾统一的螺旋式的发展过程。本剧的播出之初不久,就爆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了深重灾难。有多少人死于战火纷飞的年代? 如今的社会,科技发展,人民生活富足,但人们的幸福指数还远远达不到他们向往和期盼的,我们在享受他人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想想:我们能为社会做什么,能为他人做什么,能为我们的后代做什么。也许这就是我们生活的意义。
一读就上瘾,一看就停不下来,历史是人类最大的一本综合类百科全书。有很多很多值得学习借鉴!感觉编剧的文笔越看越像是混混的风格,就是少了动漫(笑)
之好看!
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 天地一逆行,同悲万古尘。 在历史的大环境下,你我都是小人物。都是无法主宰命运的小人物,所不同的是,他有能力化解痛苦,就像俗话说的那样,没心没肺,浑浑噩噩地度过了他愉快地一生。他活得比你我都愉快,而且一直沉浸在自己制造的神话里。
编剧全书的逻辑不同人因为有了不同的财富获取道路,导致不同的结果。 编剧给读者分析了不同的道路现状及问题。 走人行获取财富工=资收入+负债。想要货得更多的财富只能靠运气,比如彩票。 走慢车道获取财富=工资收入+投资收益。想要获取财富提升自己的个人价值以获取更多的报酬,提高自己资产的投资以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不过编剧也分析了两者的问题,时间和上线的问题。不过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这样的道路,这不是这些人愚蠢,而是平衡的结果。 编剧认为快速获取财富的办法是走快车道。快车道获取财富=利润+资产价值。企业家、发明家、设想家和创造者通常会走这条路。 所以编剧的核心思想快车道:即创业。可是编剧却忽略了创业的失败风险,和编剧所提供的建议其实真正很难实施,至少我们现在再看着些行业,只有少部分人能够成功。 走快车道还需要工具,这个工具就是提升自己…… 走快车道的人需要选择道路,而这条道路需要从需求出发、进去门槛、规模范围、所需时间来衡量和选择。 最后提供了三个方面的快车道:互联网、创新产品或服务、创造规模效应。 编剧本剧无用的内容太多,大结构还是清晰的,就是小结构比较分散。 从我的理解只要能够回答:财务目标、实现的策略及所需资源如何配置即可。 就本剧而言虽不实用,但建议读读,至少知道自己是如何获取财富的,有何利弊,与其它对比如何,虽然不一定要选择快车道,但是能够知道自己的原因也是不错的。因为我们很多时候就是身在局中不知局。
其实,前人每一段被记录下来的,在我们后人看来,它就是历史了,无非讲的都是每个朝代的兴盛到灭亡的过程而已,但是,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从古到今,唯一让我不会觉得褪色的一句话:齐家、治国方能平天下。中心点:就是家。。
三星吧。实在读不下去了。叙事有点乱,有东一榔头西一棒的感觉,还有不少错别字。尤其无法忍受的是幽默的度没把握好,有点过了。
作为二十伊始的青年,我不知道有多少同龄人像我这般迷茫。 这种迷茫是不曾有过的,过去的自己唯一需要思考的问题便是“看剧”,可当我一路走来,发现越来越多的同龄人陷入自己的世界,不关注客观世界时,我也产生了困惑:自己和外界究竟是怎样的联系?我们是幸福的一代,资源丰富物质充盈,这是好事,但生活在这样的物质社会也同样让我感到害怕,在各种物质牵引下的人,还会有自己的思想与选择吗?亦或是,自认为有思想,但其实也只是顺应了历史的趋势?像我们这样的年轻人,就应该按照铺好的路走下去吗?那么,换任何一个人走都是一样的吗?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这部剧的背景和我当下的心境有些相像,编剧选取贵族这一群体着笔,贵族生活衣食早已不成问题,俄国沙皇也有一百多年没打过败仗,其安逸生活和当下中国青年相似,物质生活的满足也使安德烈和皮埃尔在精神上进行探索思考,我也想跟随他们的脚步去探寻,人生到底有何意义? 安德烈是理性的人,他生来便可以拥有一切——继承老公爵的身份、拥有美丽优雅的妻子,但他也知道贵族的弊病,自私、谎言,他厌恶这样的贵族社会。他认为自己自己不应该结婚,他选择身赴战场;而皮埃尔是个感性的人,他生来便一无所有——老伯爵的私生子,什么都不懂,但他似乎一直很快乐,热衷思考,却也一直很迷茫。两人相遇相别,开始了各自的故事。 安德烈作为库图佐夫的副官也自然进入了战争的核心,但他发现战争其实并不是想象中激动人心,他对战争的本质产生了怀疑。受伤后肉体的疼痛让他意识到所谓的荣誉并没有生命来得更可贵,太太的死更让他产生了厌世心理,开始平静的生活;皮埃尔因获得父亲的大量遗产娶到美人海伦,在遭受海伦的背叛和侮辱后选择和情敌决斗,虽然获胜了,但他依旧很懊恼,选择离开、开始一个人的游荡。在驿站遇到了共济会的长老,加入了共济会。这时两人再次相遇,此时的安德烈认为人生最大的不幸是良心的谴责和疾病,他选择为自己活;而皮埃尔庆幸多洛霍夫没死,选择为他人活,“对错不是人能判断的,但总不该伤害他人”。 后来安德烈遇到了娜塔莎,人生又再次激起希望和思想,而娜塔莎的背叛让他心灰意冷,再次踏上了前线;皮埃尔发现共济会也是那般世俗,无趣的茫然让他再次选择回家,而纯洁娜塔莎的遭遇使他和海伦彻底决裂,他先是一个人留在莫斯科,去打仗、去刺杀拿破仑,在救一个小姑娘后被误以为是纵火犯被抓捕,目睹行刑。安德烈在战场上遇到了自己的情敌,但对方的遭遇让他的荣誉心再一次变得渺小,受伤后面对死亡,一生的爱恨在眼前重演,如果说第一次上战场让他放弃了追求名誉的虚荣心,那么此时,他更像是和自己达成了和解。这个最实际的人,最后走向了虚无;而经历磨练后的皮埃尔却从虚无走向了实际,他和娜塔莎结婚生子,管理庄园,开始了新的生活。 编剧并没有以具体的文字告诉我们,人生到底有何意义、人生的幸福到底是什么,因为这本就没有固定答案,但他给了我们他的思考,让我们从中体会。有人称我们这一代是“厌倦一代”,可接触的信息、资源太多反而有时让我们无从选择,也有人说迷茫是每个年轻人都要经历的,但不得不说,我们社会并没有给到足够的资源,真正价值观的培养并不是告诉我们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而是多方面的,只有经历过自己的思考和消化确定下的价值观才能在自己的思想中立足。从书中看,幸福就是能够体验快乐的能力,图申、讲故事的普拉东、娜塔莎,他们都让大家觉得幸福,他们似乎有快乐的天赋和品质。罗素说,有三种激情支撑了他一生,这就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爱的追求,以及对人类苦难的悲悯。正是这三种激情使他热爱生活。我很赞同他的看法,身处太平盛世是我们的幸事,我们应当从中找到热爱生活的
還行👌 故事結構非常簡單,要包裝這樣一個偉大的愛情,就薄弱了些。
就是喜欢看这种大佬过招,表面上都和和气气的,实际上谁什么样自己心里都有数着呢
本剧以华为 的会议纪要与作品的汇编,没有那么神奇 ,需要以平常心看待。毕竟每次会议和作品都是有语言背景的,而书中单纯摘抄了部分语句而未交代背景,但是内容需要参考实际体会的。 作为一个企业变革管理成员,触动挺多,这都是基于华为的发展史。但是在这里也想提醒大家保持冷静的思维,毕竟华为是学不会的,大家在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发展环境,甚至连企业的体量,面向的客户都是不一样。我们只能从历史管理手段中借鉴,并且保持一颗初心和敬畏的心,并不是一个企业流程做好了,他就一定会成功,企业的成功不仅仅是 领导者思考问题,也涉及到营销、财务、人资等一系列管理等,也会面临竞争和并购,所以要保持冷静,辩证看待!
我读完领会到书中某些观点:一切的事情全部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方法去认知。,结果会超出你所存在生活的本来认知层级,但因为你处在本时代接受本时代,环境和当代价值观潜移默化的影响,你会否认自己对待事物新看法的独立认知。可这个世界所有的定义都是人确立的,就像古人相信的“太阳绕着地球在转“但实际上却是“我们地球在绕着太阳转“一样。如果以现在的说法去告诉古人,多半古人听后就会把你当成异类给杀了。 所以生活并不像我们生活那样的生活,世界的样子在随着人类的文明、认知、道德层次的攀升或者下降。而无限可能接近它本来的样子,或好、亦坏。 我相信这背后总会有着什么东西监测着我们的所作所为而一言不语,就像你在学校课间操的时候说好了要全员参加,可偏有少数人没有参加、又好像路上所有的车都需要遵守交通法则,可特殊车辆又可以畅行无阻。 综上所述,晦涩难懂定义本剧实属正常,一段话读几遍的读的吃力,是我的人生阅历尚浅,不足以参悟文中瑰宝。在我看来你们认为是否任何事情都经不起哲学的再三推敲? 于21.10.30凌晨
<> 编剧 James Luisi 151个笔记
这是今年看的第二部James Luisi教授的作品,第一本是《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都是以宋史为底本,前者主讲政治制度变革历史,现在这本是(士大夫/官宦)的日常生活,约等于“衣食住行”。
>> “日常”是指按照常规或者在一般情况下会遭遇、发生的一切,其实,日常与历史记载是“八字不合”的
>> 传统历史记载中,如果没有重要人物、重大事件加持,“日常”是看不见的。“日常”就像阳光、空气和水,它与生命同在,却与历史记载求新、求异的传统追求相左。
>> 大多数人想什么、信什么,基本是缺失的。
>> 当时的记录者之所以忽略了日常,是因为那是家喻户晓的,不认为有说明、记录的必要
开篇就被这几句话圈粉了。同期在看另外一本剧《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Bill Bryson 写的关于英国家居历史演化。
其中资料引用,虽然据称数据精确,看下来,也只不过是故纸堆里找“亮点”而已。此亮点,就是曾经的历史记载,却不是曾经的日常真实。
在“食”这一篇中,讲述怎么吃,吃什么,其实食物是最符合“天下大同”,世界融合的趋势。数来数去,我们今天吃的大部分都是“外国菜”了,
众多调味品的引入,舌尖上的中国早已面目全非。
借助史料,回味一下当时的面饼(甚至没有面之前),分茶之妙; 恍惚于分食与合食,到底是礼节的演化?还是食物的丰盈?
到了“衣”的篇章,也是文化演变融合的过程。既有胡服骑射的大胆革新,又有明清缠足变态癖好与礼节歧路。
衣冠超越了保暖遮羞的基本功能,变成身份(思维)的外在表征,无论古今中外,都还延续这个文化内核。
“住” 这一篇和《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相映成趣,对比英国工业革命前“猪圈”一般的合住,我们在北宋一朝真是高高在上啊!
特别是经过文人画的渲染,高栏敞窗,繁市花楼,但这就是“历史真实”了吗?
不尽然,古代也有城市污水卫生问题,木结构楼宇的火灾惨剧。
在“东京梦华”的月亮背面,我们要有民族自豪感,但也要注意别给自己乱灌“迷魂汤”,这就是开篇讲的“历史日常”的重要意义。
“行”的这一篇超越了简单的驿站道路历史,更多以士大夫,兵卒的迁徙来看人生起伏,人情冷暖。
“人”字篇选的 赵至与王樵,一对不能在左右的命运,如何定义过去和面向未来的看剧人;
也讲述了程氏女和张行婆两个女性,对于美德(忠孝廉让),贞节(子女观,独立自主)做了生动诠释,编剧是想说明宋朝一代,其实是还没有那么恶劣的“三从四德”。
最后篇讲的阎立本,李公麟等技术性人才,因为没有除开看剧之外的成才出头之路:
>> 只可惜,他们所钻研的学问,又跟现实世界离得太远,方法是理性的,对象却是疏离的,与自然疏离,与政治疏离,深则深矣,无补于世。
时至今日,依然如此:
读“无用之书”,赚不到实用的钱。
为爱好而看剧,美其名曰闲云野鹤,其实摸鱼是真。
也真有那种读来涨知识涨工钱的书,偏又看不进去。。
挑挑拣拣的看剧人,读了个寂寞。
但读无用之书,也还好,没有做害人之事,最多也就自愚自乐而已,千万不要成为“有文化的流氓”,乃至“恶霸”。
很喜欢这种“外国人眼中的当代中国”题材。透过别人的眼镜看自己,常常能看到很多我们平时看不到的东西。这些东西,有些是我们“灯下黑”不容易看到,有些是麻木了习以为常,有些是不愿看到,有些是看到了却被我们以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性忽视。 从这个意义上说,麦尔的这本《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没有辜负我的期待。 很喜欢编剧的视角和态度。作为一个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外国人、一个和平队的志愿者、一个东北人的女婿,他不是以一个陌生人和好奇者的身份,走马观花地游历中国;也不是以一个评判者和第三方的身份,带着有色眼镜和事先预设的刻板印象打量中国;更不是以一个社会学家的身份,按田野调查的方式冷静地考察中国;他是以一种入乡随俗的态度,深入中国、融入中国,同时又保持着外国人的角色,将自己代入中国。他是旅行者勒瓦尔·布尔顿,也是乡村教师梅英东。用译者何雨珈的话说,他“既是积极的参与者,又是细致的旁观者”。 所谓“游记”,内容也很庞杂。以荒地村为基地和大本营,麦尔的足迹到达了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丹东;关老师、三舅、三姨夫、东福米业,那些荒地村的人和事是主线,柳条边、伪满洲国、日俄战争,那些东北的过去和现在是探索的边界。既有对历史的追索,又有对当下的体验;既有对风物的描摹,又有对人物的刻画;既有个人经历的身处其中,又有飞鸟视角的超然物外。结构看上去略有点散,但两条线索是清晰的,文章的神还是在的。 还喜欢编剧的笔触。他对很多事物有自己的看法,但并不用直接或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而是很随意、很顺便、很轻松、很幽默地展现。不轻易上升到民族性、文化差异,更没有扯上制度、意识形态等等。无论是在生活里,还是在文章里,都是如此。他的台词很细腻、很鲜活,让我想到何伟的《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我觉得,这才是最高级的文化交流。 必须一提的是译者何雨珈。之前看过她译的《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感觉极好,也很欣赏她关于翻译的理念:好的翻译,应该让读者“看不出翻译的痕迹,不应该有别扭的(翻译腔)感觉。”《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的翻译在此之前,虽然也算得上乘翻译,但总不如《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那么极致完美。究其原因,一是技术总有个进步的过程,二则可能是作为一个川妹子,对东北方言和东北文化的理解还是有些隔阂。几个小地方其实可以译的更好,比如:“你啥时候做爸爸啊”,不妨译为“你啥时候当爹啊”;“特别是清朝宫廷戏和抗日战争时期人民的英雄事迹”,不妨译为“特别是清宫戏和抗日神剧”;“节气立夏降临”,不妨简单译为“立夏到了”;至于说在大连烧烤摊上买了“蚵仔煎”,则是没有在北方生活过的问题了,“蚵仔煎”这个东西是台湾叫法,在大连等北方,应该译为“烤生蚝”。
有点长,挺好看的,很适合消磨时间,结尾有点急,不过可以原谅。因为我也已经看不动了。
可能我真的不适合读林先生的文字,两个词:晦涩,艰涩。也许是因为作品本来就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吧。白话文运动时期的作品当属林先生的最次,对于旧时代的描写,细腻到让人恶心!对于封建正统观念的歌颂,高尚到让人恶心!木兰、曼娘,这人人物丰满和高尚到无以复加。我只能给一分,因为,每个人都有这么小小一点权利!
对不起,只能给三分,我认为严肃作品与通俗作品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克制、含蓄,作品不能说没有亮点,但是太多过于用力的描写,过于传奇的经历和看似玄妙的哲思损害了它所急于想表达的深刻思想
还不错哦,似乎也顺带交代了上本剧留下的悬念……看来,Billy Martin的作品得一本一本地看下去,人还是那些熟悉的人,事儿确不停地发生着变化,主人公也轮流变换
如果唐僧这个德行,估计真没有玉帝他们的屁事了!一路吃到大雷音。
威廉·格莱汉姆从大学开始读到现在,感觉一直都是以文字风格吸引我,而非内容
人生如题,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Paul Benjamin的人生感悟,纪实,采访,期望,与其一起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
健康幸福才是我们生活的王道! “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一书的编剧,约翰-瑞迪博士用大量的临床案例和研究成果告诉我们,有氧运动可以使我们的大脑重塑, 从而达到最佳性能。运动是对我们身体健康最好的良药。 在众多相关的基因中,研究人员重点关注一个与奖励及动机神经递质多巴胺有关的基因,以及另一个控制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BDNF【Brain-derived neurotrophic factor】},科学家做了这样的观察,奖励中枢就是一束被称为“伏核”的多巴胺神经元,它负责向前额叶皮层发出愉快和满足的信号,因此提供了注意力所必需的驱动力和动机。所以运动会立刻增加多巴胺的水平,而且如果你坚持实施锻炼的计划,你大脑动机中枢的脑细胞会迅速产生出更多的多巴胺受体,让你变得更积极,并且建立起新的神经通路。或者有可能它会把废弃生锈的通路重新整修一遍。运动可使您的大脑对欢乐更敏感。 随着时间的流逝,定期运动会重塑奖励系统,导致更高的多巴胺循环水平和更多可用的多巴胺受体。通过这种方式,运动既可以缓解沮丧,又可以增强您的愉悦能力。它还能帮助你战胜你的不好的基因(如糖尿病,肥胖症,阿尔茨海默症等都有遗传基因的因素)。 快速启动大脑的奖励系统,不仅会使那些抑郁症者得到治愈,还能使那些因烟,酒或毒品成瘾而苦恼的人受益。大量的数据证明了运动改善和治疗了抑郁症和焦虑症以及一些瘾君子苦恼,并使他们成为运动的健康的人。 运动能为大脑制造替换零件,并诱发神经新生。本剧编剧的中学老师和我们中国的中学生物老师都有如此相似的说法:‘酒精会杀死脑细胞,而脑细胞死亡后是永远不会再生长的’ 。但现在的科学证明了脑系胞是真的可以再生长,而且生长出数千个新细胞。科学家通过先进的成像仪器来观察大脑,并找到了确凿的数据证明了-脑细胞可以再生。从神经元干细胞、祖细胞中再生神经元。这个发现是对脑损伤的患者来讲是最大的福音。 而运动对中老年人尤为重要的影响是,它可以重新恢复因老化而减少的多巴胺。在老化的大脑皮层内,多巴胺是一个重要的神经递质,它是奖励系统和动机系统主要的信号传递者。特别是步入老年后,我们面对的心理和生理疾病是互相关联的,它影响着我们的心血管系统和代谢系统。而阿尔茨海默病是最常见的老年痴呆性疾病。从医学统计的角度来看,有糖尿病的人发生痴呆的风险提高了65%,而患胆固醇类疾病的风险增加了43%。 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有一项涉及1500名芬兰人的调研。21年后,研究人员再次联络这些已经是65岁到79岁的老人。特别有趣的是,在那些携带ApoE4基因【载脂蛋白E(apolipoprotein E,ApoE)阿尔茨海默症基因】的人中,有规律运动和患痴呆症之间有更为明显的联系,那些每周至少运动两次的人患痴呆的可能性减少了50%。世界人口学研究的科学家们支持了运动可延缓痴呆,运动可以预防大脑退化,使发生血糖水平异常的风险减少了一半的可靠证据。 我们的大脑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成年人每过十年就会失去奖励系统中多达13%的多巴胺受体。这种损失将会导致人们对生活娱乐失去兴趣,但是运动锻炼可以防止这种机能的下降。与不活跃的年轻人相比,活跃的老年人的奖励制度的神经系统和比自己小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的奖励制度的神经系统是等同的。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动也。形气亦然。形不动则精不流,精不流则气郁。 所以书友们,快运动吧,不要一天都在微读里,只有健康的身体和智慧的大脑才是我们快乐生活的王道!
佛学作为一种宗教,作为一种哲学或者作为一种生活指南是从不同的视角进行探索的。这部剧的新颖之处在于用当今最新的脑科学以及进化心理学对佛学中的某些观点进行了验证。这使得我们能在浩瀚的佛学世界里取出那些我们容易理解,可以应用的方法和洞见。这让我们能更容易寻找内心平和。
我虽未经历”上山下乡”运动,但从经历过的人的叙述和影视作品的了解以及书本中情节的描写,特别是从本剧中理解了“知识青年”的青春岁月是如何度过的。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岁月是奉献了那代人青春的岁月;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岁月是洒下过汗水、辛劳播种和获得过丰收的岁月;是使那代人更成熟、更坚韧、更宽容、更善良、更有新思想和社会责任感的岁月
Paul Benjamin的信写的很好,真诚,实在。但是译者/编者加注的部分有点拖后腿了。看了前几封信的加注后,决定直接略过。只读信,自己体会,更好。
追随一个理想,从野蛮走向文明。然后,一旦这个理想失去了它的力量,就开始败落,消亡。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历程。
一名美国作家的诺贝尔奖经典剧集,涛涛不绝,才思泉涌的描述了三代人,三个人,三种不同的人生。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三幅巨型画卷,土地,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
这是一本特别好看的书,喜欢故事中的每一个好人,姐妹情,兄弟情。尤其韩春萌和顾东旭分手时看的我泪流满面,One in a Million: The Ron LeFlore Story,乔治笙,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