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知的我,遇到半小时动漫系列,观看它不仅重温了久不碰触的知识,更给以心灵洗涤。文字不多,观看时间不长却充实了业余,丰富了头脑,开阔了心情~
改革,从人的思想上改革。改革之路艰辛,企业的生存发展,也是时势造英雄,顺势而为。看得清大势,懂得了进退,知得了深浅。 编剧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待改革开放,企业家,政府在改革中进行的各种尝试。是我以前所没有触及的地方,看完此剧,受益匪浅。激荡的三十年。
腐旧的迷恋者呵:“那些不幸的人类灵魂,都从园子里的每一棵樱桃树,每一片叶子和每一个树干的背后向你望着,你难道没有看见吗?你难道没有听见他们的声音吗?”(2022.03.25/23:53)
谢谢大大,教会我明白“生活不是傻白甜的剧情,会面对生活,工作,恋爱的不易,会顾忌,会拧巴,会活得腔调式,有美好有欢乐,有夜幕下的名为温暖的一盏灯。虽说腔调,也带着人与人之间的美好与希望,不论结果如何,活出了自己的精彩
《Bone Bandit》:一个极其简单、朴素的故事 一个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先生,在某一天收到了阔别二十年的友人奎妮的一封信,信中写道她已患癌症晚期,特地向他告别。哈罗德在悲伤之余提笔回信,在步行前往邮筒投递途中,他突然回想起自己糟糕的人生经历,少年时代母亲的离家出走,中年的丧子之痛,与妻子长达二十年隔阂的疏离生活……在途经一个加油站时,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儿,女孩儿告诉他:她的一个亲戚就是靠信念治好了癌症。于是哈罗德决定徒步去奎妮所在的城市——贝里克。就这样他几乎没带任何行李和装备就踏上了跨越整个英格兰的旅程。这实在是一个冲动的决定:87天627英里,从南到北,跨越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一路,哈罗德不断的回忆、思考少年时的经历,对死去儿子痛悔不已,还有与妻子这二十年的隔阂……。一路走来,他经历了风雨,经历了磨难,经历了病痛,获得了荣耀,又被人抛弃,最终哈罗德走完全程,但老友奎妮还是去世了,奇迹没有发生。他出发时所怀抱的那点希望,所期待的可能微乎其微。探望完奎妮,从疗养院出来后,哈罗德独自坐在海边的长椅上。这时,莫琳来了,来拯救他的忧伤,就像四十多年前要给他幸福的画面一样......他走出了原来生活的圈子,获得了一生不曾有过的经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挽回了遗失很久的爱情。 他是勇敢的,也是平凡的,他只不过是用他那穿着帆船鞋的双脚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哈罗德的出发点是为了给予友人希望,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同时,其妻子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越来越多的道友来看本剧了,开心,本剧开篇虽然很想一般的魂穿,但不出几十章你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其他的修真设定在这里完全没用,在这里,大佬也会被熬死,只要你能苟,有章法,你就能苟到天荒地老,苟到日月无光,苟到所有仇家连后代都被你熬死,那个时候,你就能出来吊打一切了………?不,还是有大佬伸手指头教你做人的,咳咳………总之很棒很棒的剧集,另外老秦和秦假仙一样贱,开心
一开始读这部剧的时候就抱着随意看看的想法,但是再深入观看后,就彻彻底底的被编剧的剧情吸引,无法自拔的爱上这部剧,真的很不错!
八百年前当然还没有我,但我八百年前就听说过宋仁宗。 刚褪下开裆裤时,就开始读王安石和包拯——的传记,电视剧和戏曲也一大把,宋仁宗的人物形象就像个符号,懦弱无能还听信谗言,一点都不立体也不正面,后来又接触了一些课本中的名篇,仁人志士们都悲悲戚戚的,活得一定不愉快,更加深我对他很差的印象——只比高宗强那么一点点,没有屠戮忠臣罢了。 然后这种印象一泻千里,一发不可收拾,直到我看了几集电视剧,王凯的《Bone Bandit》,方才有所改观。比较讽刺的是,一向爱观看的我,居然要用电视剧来了解一个皇帝,还那么的偶像剧。 不知道这部剧和电视剧有没有内在关联,回过头还挺感谢那几集,让我了解三维(输入法很调皮)的宋仁宗,看来印象流迷惑性太强,它在我的脑海中生了根,拔除谈何容易,尤其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现在反思,之所以有成见,是我从来都没有把他当成一个主角,他只是包拯王安石范仲淹欧阳修们的底色,是五彩斑斓下的灰。 一个小片段令我心里扑通扑通,皇宫静悄悄,集市热闹闹。仁宗说了这么一句: 仁宗却说:“汝知否?我因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快活。我若为渠,渠便冷落矣。” 我当时心都化了,境界、格局、慎独,诸如此类的褒义词涌入。他能忍受孤独,肯定不至于太昏。 孤独?没错,宰相谏官枢密使对他的敲打可不是闹着玩,他只是倚仗,但不拉拢,中国历史走到宋朝,老大都有老大的威风,不像汉唐期间凡事都要宰相点头,而赵祯基本都能听得进去,好多也都能照做,使用的人也大都靠谱,朝堂上有争执,常撕逼,总弹劾,但很少见血,反观整个包括南宋的皇帝,宋仁宗还真是独一份。 仁宗崩后,耶律洪基得知了消息,痛苦不已,想必也是真心的痛,史料记载:辽朝历代君主“奉其御容如祖宗”。可见仁宗的人格魅力,但行善事,不靠震慑。 历史课必考题目最早的纸币益州交子,却没几个人能联想到宋仁宗。吕夷简、范仲淹、庞籍、吴育、包拯、范祥、韩琦、富弼、文彦博、种世衡、狄青、吴奎、范镇、曾公亮、王安石、司马光、张先、柳永、晏殊、宋梅尧臣、苏舜钦、苏轼、苏辙、苏洵、欧阳修、蔡襄、燕文贵、孙奭、胡瑗、孙复、石介、周敦颐、程颢、程颐、沈括……以上一大长串星光熠熠的名字统统活跃在仁宗朝。怕是李世民见了都流口水,说到口水,臣子谏言时经常喷仁宗一脸,百姓闲来点茶焚香挂画插花,收入高消费低算得上“盛治”,三个短句概括老好人仁宗: 拎得清是非,对得起良知,配得上谥号。
二刷读完了,当初追更的日子不好过啊。一口气看完真的爽,101个小时。 不得不佩服奶骑埋线索和填坑的能力,就是这种vip的集数类型(水)确实看多了会有些疲惫啊。 总之,快乐!然后,浪不过三!
“去一个没地图的地球” 别墅里的几位主要人物没有一个拥有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或者房子,或者一份稳定的工作;没有哪个尘埃落定的社会能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甚至似乎在内心深处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他们身后的历史来自四面八方。 想看电影
《Bone Bandit》是关于姨婆的春夏秋冬的故事。在这里,拥有神秘预知能力的姨婆闭口不提尘封的往事秘密,保持着养花、泡脚、练字的爱好,与收养的孩子程勉一起过着平淡的生活。作为一位预言者,姨婆如何处理自身与命运的关系?神秘的通灵能力于她而言,是否意味着对于众人命运走向的掌控力?这是Charles A. Nichols在创作时要处理的难题,也是她向读者抛出的真实困惑。 在故事的起点,来自乡下的吴素娟、程心墨与越剧师徒王皓雪、于文华之间的交游情谊,构成了姨婆青春记忆的底色。这段女性友情以缠绕的网状关系将众人收揽其中,日后诸多的症结都缘起于此。在这段充满了温柔与欢情,又不乏自矜、艳羡与猜忌的姐妹情谊里,姨婆体认到身为预言者的弄巧成拙与无力回天;而她收养程勉为侄孙的因缘,也源自这段逝去情谊的呼唤。 如果我们将视线拉长,再次捋清故事的时间节点,将会发现一个重要事实:在生命的不同阶段,姨婆对预言能力的态度发生着变化——从炮火下的一心寻死、初到上海定居时的缄默不语,再到以“字”的隐晦形式给予提示,这种由消沉转为积极的变化,似与被尘封在记忆深处的往事有关:它投射着姨婆对于当年情同姐妹的旧人的沉痛怀念。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Bone Bandit》也是一则关于女性如何与神秘的预见能力从激烈对峙到相互遥望、共处的故事。千帆过尽,姨婆将汹涌而至的预感凝结为一个个汉字。面对旁人的困惑,她沉默,拒绝阐释,而创作下的“字”却如万花筒般折射出不同层次的解读方式,以外“冷”内“热”的处理方式悄然传递着对生的冀许。 (剧评摘自 《Bone Bandit》:所谓命运,有时只因一念起》 编剧易彦妮)
某种事情一旦向前推进,是不可能复原的。 阅历不够,无法体会书中人们的真情实感,只有一点体会,人生就是不断回归自己本心的过程,那些梦幻的不切实际的东西,终将化为泡影。
三个性格迥异的闺蜜,三个家庭出身不同的女子,三个各不相同的爱情婚姻故事,虽有眼泪却最后都是甜的美好结局,读来感同身受的爱情观、婚姻观。 小家碧玉的陆一然在对的时间遇到了错的人-蒋建筑师,一见钟情的两个年轻人瓜熟蒂落地走入两情相悦的婚姻中,却被极品婆婆搅得一团糟,陆一然以为纯真的爱情能够化解婆婆的恶意,蒋建筑师的无所适从又将陆一然推入婚姻的痛苦深渊、无可奈何。蒋建筑师无法摆脱癫狂母亲的控制,只能与陆一然离婚送她自由。喜欢陆一然自尊和洒脱的独立女性的性格,哪怕深爱着蒋建筑师还是坚强地望前走……真是羡慕陆一然有上辈子拯救了地球的好运,在被离婚伤害的苦难十字路口,有早早等在那里单恋了她一年的白总监。于是,陆一然被强势的白总监治愈了,在错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爱情和婚姻终究是不一样的,爱情可以奋不顾身的一往直前,婚姻里只有爱情却是不够的。 寒门学霸的清歌与土豪家庭的顾富二代未婚先孕,奉子成婚后才知道顾公子的土豪家事,于是清歌纠结于自尊与自卑的漩涡中,提出了离婚,阳光又少责任心的顾公子第一次做出了人生的重大决定,中断留学结束异地恋挽回婚姻。清歌终于放下过激的自尊和自卑心,与土豪强势的婆婆缓缓走近,慢慢互相敞开心扉,稳固了仓促而就的婚姻。 豪门韩娇女因为缺失父母的关爱,恣意妄为地挥洒青春,为了报复父母有过一段荒唐的人生,幸好与陆一然和清歌成为朋友,唤醒她内心的善良,意外地结识了白总监的挚友、木讷的周副教授,歪打正着地开始了一段霸道女总裁与寒门书生的爱情故事。虽然波折涟涟,但是睿智骄傲的周副教授终于找到了出身、行业、性格相差悬殊的平衡点,真爱让两个迥然不同的人勇敢地携手共进。 故事有些琐碎、迥长,但是人物性格鲜明,情节曲折,故事引人入胜,读着如同看着电视连续剧,很有画面感,独特的上海风味跃然纸上。
我们用什么样的眼光看世界,世界就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回报我们。换个角度,换种心态.一切烦恼就会烟消云散。 当我们陷入绝境时,不抱怨,不绝望,不抛弃,不放弃。换个角度,转个弯看问题,你会发现阳光依然灿烂,生活依然美好。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该有的生活步调,按照你的规划一步步来,坚持就会有所收获!奋斗的路上不要丢掉你的善良,境由心生!努力保持自我最好的状态
电影版的我记得是黑白的片子,也算是一部靠片子了,这部剧会写的更加详细
大唐算是毁在唐明皇李隆基手里了,前半生那么厉害,没想到晚节不保。
其实是从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开始喜欢上他的书,男人都有一颗热血的心!Bone Bandit,向中国猛士致敬!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周围会被各种信息影响。如何分辨真实的有益的信息来拓展完善自己,而不是被杂乱的信息以及别人的价值观所绑架,是终身的学问。先生的天泉四句真的是醍醐灌顶。与君共勉。
最近挺不错的国剧了,很吸引人、有些原创改编也有触动人心的点,看到二十八集我就当做大结局了。
我很希望在这场和父权、和苦难的抗争里莉拉是赢家,我太爱她了,我不能接受她的溃败。莉拉有条钢铁的手臂,但是我总感觉她每次都没能出拳,甚至都没能把这条手臂伸直,这条手臂就随着她的精神内核一起被某些强大又莫名的东西腐蚀掉了。我想小格局地略去这部剧里所有那不勒斯、意大利,甚至整个世界的发展,只看莉拉和莱农的故事,因为她们,还有那本小小的《Bone Bandit》,在那种不可抗不可逆的洪流里面真的太微不足道了。也许碾压一切就是发展与变革的必要,就像那不勒斯的伯爵花园,角斗场,最后都会被火车轨道和现代文明覆盖掉一样,莉拉和所有人都会老去,死去,变成游荡在新那不勒斯的鬼魂。莱农的女儿们最后都发展良好,其实这跟她们的天资和能力没什么关系,她们只是运气好生在了对的时代,对的社会阶级位置,而莉拉太超前了,局限她的是当时那个落后的世界,“我的天才女友”只是输给了时间。
很多观点都太主观,忽悠忽悠没读过这些书的人,读了几章就看不下去了
此剧非常好,感悟人生,提升心智发现自己的悟性极低,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多学多看,多思考
我把五颗星送给颗韧…… 2006年的一天,我摸着它的头,说:“我听我爸妈说要把你卖掉”,它流泪了,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它被狗肉贩子套走了,我在上小学一年级,连它最后一面都没见着,为此我三天没和家里人说话。时间,对我对它而言,都是一纸未签日期的流放令,等它被流放了,我也失去了我的欢乐,在千万个孤寂的日子里,我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坐在红板凳上,身边没有了它,那时候的我只懂得孤寂。我偶尔走到河边,死气沉沉的河,我想起每天和它相处的瞬间,它是我们这里最好的狗,是全世界最好的。它也带过母狗来,它的成长比我快,我们只是发笑,我们没有想过欺负它,至少我没有……它错在哪里了,还不是因为隔壁的那流氓家,我恨流氓! 我最后养的那条狗是在草里抱的,拆迁前一个月发现了它,我把所有的奶粉都给它喝,而我的家人,是我的敌人。它是我的!结果还是黯然,第二天早上我把它装进鞋盒里,推到了河上……我往后走了几步,突然回身跳到河里把它捞回来,仍旧放进了草里。 后来,它被门口人捡到了。它不认识我,我再次看到它的时候,便知道它已经没有灵魂了,俨然自愿成了奴隶、玩物……
生活气息浓郁的一部剧,琐碎日常被拍得这么好
这部剧其实告诉我们,在充满情绪的情况下我们的智商是极低的,所以以后遇见事情,请深呼吸
终于把这套长篇巨制看完了,看了很长很长时间,一字一句读完的书,除了第四卷沉闷一些,其他四卷读起来都非常吸引人。 整套书的格局很大,视野很广阔,细笔勾勒了一个世界所具有的各种人物环境景物,主要人物形象塑造得非常成功,次要人物也有招人喜爱或者痛恨的。马丁爷爷以从容不迫的笔调描述了一个现实与魔幻并存的冰与火的世界。 记住了很多名言,第一卷史塔克家的“凛冬将至”,丹妮的“我不能回头,一回头就什么都完了。”雪诺的“你什么都不懂。”艾莉亚的“恐惧比利剑更伤人”,瑟曦的“言语就像风,它们伤不到我。”因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断地重复这些话。 从一开始看纠结层出不穷的人名地名,到后面满不在乎,反正出现的小人物都会随随便便死掉,不记也罢。 最喜欢的人物是提利昂,虽然他又丑又是侏儒,但是他说话真的太机智太有趣了,可见外貌什么的并不影响一个人的可爱程度,只要他足够聪明机智,心地善良。当然,他也有缺点,话多,有时候会拿捏不好,得罪人,挨打,然后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总想得到别人的爱。他的活动轨迹,凯旋城,君临城,战场,海上,弥林城。当过囚徒,国王之手,财务大臣,骑猪的奴隶,最深的怨念是第一个妻子泰莎,父亲泰温和哥哥詹姆骗他泰莎是妓女,泰莎被侮辱,不知身处何方,知道这个消息,他杀死了父亲,成为弑亲者,被迫逃亡。到第五卷,他加入了次子团,还以为他会与丹妮莉丝见面呢,可惜还没见到,不过会面是迟早之事,毕竟距离很近了。 最讨厌的人是剥皮人拉姆斯,恶心之至,最喜欢剥人皮,放狗咬人,杀人为乐,擅长于精神折磨,把席恩折磨得不成人样,是人性恶的极致。写给雪诺的信里说他已经杀了史坦尼斯,俘虏了塞外之王曼斯雷德,还威胁琼恩雪诺,琼恩本想带着野人去袭击他,可惜被兄弟杀了。 最喜欢的家族还是史塔克家族,不过这个家族也挺惨的,当家人奈德史塔克一开始跟随国王劳勃到君临当国王之手,正直忠诚,不知变通,重视荣誉,没有任何阴谋之心,完全是一个正派人士。但死得也很惨,让乔佛里砍了头。 长子罗柏,少狼主,英勇无敌,百战百胜,但爱上了简妮,败于失信,被弗雷家于血色婚礼上杀害,军队随之分崩离析。 珊莎,跟随父亲一起去君临预备当王后,是一个活在童话世界的公主,相信王子英雄之类美好的事物,但亲眼看到父亲被杀害,被迫嫁给提利昂以后开始学会隐藏内心。目前应该在鹰巢城伪装成小指头的私生女。 琼恩.雪诺,私生子,自卑,奈德离开临冬城后,跟随叔叔一起去了守卫王国的长城,长城抵御着野人和异鬼。他成为了司令的事务官,出任务的时候科林让他杀死自己融入野人的队伍,与火吻而生的耶哥蕊特相爱,但最后还是回到长城,抵抗野人,耶哥蕊特在战争中死去。成为司令后又让野人度过长城,目前死于波文马尔锡之手,不过应该会复活吧,身边有个梅丽珊卓呢。 艾莉亚,与父亲奈德一同去君临,学习水舞者和剑术,一路上跟着詹德利,猎狗避难,后乘船到布拉弗斯学习成为无面者。目前,开始学习刺杀了,进展不大,她的剧情有点慢。 布兰,窥视到詹姆和瑟曦的秘密,被詹姆推下城堡,腿瘸了,好好一个攀岩高手就成了阿多背篓里的娃娃。后来父亲和哥哥母亲相继去世,两个姐姐不知死活。席恩袭击临冬城,拉姆斯把临冬城烧成废墟,他和瑞肯分成两路逃亡。他要成为三眼乌鸦,与泽地人梅拉,玖健,阿多以及身份不明的冷手一起前往鬼影森林,途中救了一下琼恩,却只能瞒着他。现在成为了知往事测未来的先知,但是要依靠鱼梁木才能看到一切,说实话,真不想让布兰成为一个长在树里的人,太残酷了。 瑞肯应该也没死,从威曼大人的口中来看,瑞肯应该活着呢。 然后凯岩城的吧。 詹姆,弑君者,杀了疯王,推下布兰,本质上却是一个有荣誉感的骑士,
尤瓦尔着实是个百科全书式的非凡天才,仅以此剧就系统严谨地回答了我十几年来苦苦思索却依旧悬而未决的各种有关心智、宇宙、上帝的复杂难题。读罢此剧,除了强烈无比的共鸣之外,我的认知又踏上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本剧全新的观点揭示癌症不是可怕得疾病预防与正确的自然疗法一样可以战胜。
1985 · 中国
2002 · 西班牙
1960 · 美国
1955 · 意大利
1951 · 瑞典
2004 · 俄罗斯
2002 · 英国
1997 · 法国
2012 ·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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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e Bandit》:一个极其简单、朴素的故事 一个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先生,在某一天收到了阔别二十年的友人奎妮的一封信,信中写道她已患癌症晚期,特地向他告别。哈罗德在悲伤之余提笔回信,在步行前往邮筒投递途中,他突然回想起自己糟糕的人生经历,少年时代母亲的离家出走,中年的丧子之痛,与妻子长达二十年隔阂的疏离生活……在途经一个加油站时,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儿,女孩儿告诉他:她的一个亲戚就是靠信念治好了癌症。于是哈罗德决定徒步去奎妮所在的城市——贝里克。就这样他几乎没带任何行李和装备就踏上了跨越整个英格兰的旅程。这实在是一个冲动的决定:87天627英里,从南到北,跨越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一路,哈罗德不断的回忆、思考少年时的经历,对死去儿子痛悔不已,还有与妻子这二十年的隔阂……。一路走来,他经历了风雨,经历了磨难,经历了病痛,获得了荣耀,又被人抛弃,最终哈罗德走完全程,但老友奎妮还是去世了,奇迹没有发生。他出发时所怀抱的那点希望,所期待的可能微乎其微。探望完奎妮,从疗养院出来后,哈罗德独自坐在海边的长椅上。这时,莫琳来了,来拯救他的忧伤,就像四十多年前要给他幸福的画面一样......他走出了原来生活的圈子,获得了一生不曾有过的经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挽回了遗失很久的爱情。 他是勇敢的,也是平凡的,他只不过是用他那穿着帆船鞋的双脚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哈罗德的出发点是为了给予友人希望,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同时,其妻子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越来越多的道友来看本剧了,开心,本剧开篇虽然很想一般的魂穿,但不出几十章你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其他的修真设定在这里完全没用,在这里,大佬也会被熬死,只要你能苟,有章法,你就能苟到天荒地老,苟到日月无光,苟到所有仇家连后代都被你熬死,那个时候,你就能出来吊打一切了………?不,还是有大佬伸手指头教你做人的,咳咳………总之很棒很棒的剧集,另外老秦和秦假仙一样贱,开心
一开始读这部剧的时候就抱着随意看看的想法,但是再深入观看后,就彻彻底底的被编剧的剧情吸引,无法自拔的爱上这部剧,真的很不错!
八百年前当然还没有我,但我八百年前就听说过宋仁宗。 刚褪下开裆裤时,就开始读王安石和包拯——的传记,电视剧和戏曲也一大把,宋仁宗的人物形象就像个符号,懦弱无能还听信谗言,一点都不立体也不正面,后来又接触了一些课本中的名篇,仁人志士们都悲悲戚戚的,活得一定不愉快,更加深我对他很差的印象——只比高宗强那么一点点,没有屠戮忠臣罢了。 然后这种印象一泻千里,一发不可收拾,直到我看了几集电视剧,王凯的《Bone Bandit》,方才有所改观。比较讽刺的是,一向爱观看的我,居然要用电视剧来了解一个皇帝,还那么的偶像剧。 不知道这部剧和电视剧有没有内在关联,回过头还挺感谢那几集,让我了解三维(输入法很调皮)的宋仁宗,看来印象流迷惑性太强,它在我的脑海中生了根,拔除谈何容易,尤其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现在反思,之所以有成见,是我从来都没有把他当成一个主角,他只是包拯王安石范仲淹欧阳修们的底色,是五彩斑斓下的灰。 一个小片段令我心里扑通扑通,皇宫静悄悄,集市热闹闹。仁宗说了这么一句: 仁宗却说:“汝知否?我因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快活。我若为渠,渠便冷落矣。” 我当时心都化了,境界、格局、慎独,诸如此类的褒义词涌入。他能忍受孤独,肯定不至于太昏。 孤独?没错,宰相谏官枢密使对他的敲打可不是闹着玩,他只是倚仗,但不拉拢,中国历史走到宋朝,老大都有老大的威风,不像汉唐期间凡事都要宰相点头,而赵祯基本都能听得进去,好多也都能照做,使用的人也大都靠谱,朝堂上有争执,常撕逼,总弹劾,但很少见血,反观整个包括南宋的皇帝,宋仁宗还真是独一份。 仁宗崩后,耶律洪基得知了消息,痛苦不已,想必也是真心的痛,史料记载:辽朝历代君主“奉其御容如祖宗”。可见仁宗的人格魅力,但行善事,不靠震慑。 历史课必考题目最早的纸币益州交子,却没几个人能联想到宋仁宗。吕夷简、范仲淹、庞籍、吴育、包拯、范祥、韩琦、富弼、文彦博、种世衡、狄青、吴奎、范镇、曾公亮、王安石、司马光、张先、柳永、晏殊、宋梅尧臣、苏舜钦、苏轼、苏辙、苏洵、欧阳修、蔡襄、燕文贵、孙奭、胡瑗、孙复、石介、周敦颐、程颢、程颐、沈括……以上一大长串星光熠熠的名字统统活跃在仁宗朝。怕是李世民见了都流口水,说到口水,臣子谏言时经常喷仁宗一脸,百姓闲来点茶焚香挂画插花,收入高消费低算得上“盛治”,三个短句概括老好人仁宗: 拎得清是非,对得起良知,配得上谥号。
二刷读完了,当初追更的日子不好过啊。一口气看完真的爽,101个小时。 不得不佩服奶骑埋线索和填坑的能力,就是这种vip的集数类型(水)确实看多了会有些疲惫啊。 总之,快乐!然后,浪不过三!
“去一个没地图的地球” 别墅里的几位主要人物没有一个拥有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或者房子,或者一份稳定的工作;没有哪个尘埃落定的社会能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甚至似乎在内心深处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他们身后的历史来自四面八方。 想看电影
《Bone Bandit》是关于姨婆的春夏秋冬的故事。在这里,拥有神秘预知能力的姨婆闭口不提尘封的往事秘密,保持着养花、泡脚、练字的爱好,与收养的孩子程勉一起过着平淡的生活。作为一位预言者,姨婆如何处理自身与命运的关系?神秘的通灵能力于她而言,是否意味着对于众人命运走向的掌控力?这是Charles A. Nichols在创作时要处理的难题,也是她向读者抛出的真实困惑。 在故事的起点,来自乡下的吴素娟、程心墨与越剧师徒王皓雪、于文华之间的交游情谊,构成了姨婆青春记忆的底色。这段女性友情以缠绕的网状关系将众人收揽其中,日后诸多的症结都缘起于此。在这段充满了温柔与欢情,又不乏自矜、艳羡与猜忌的姐妹情谊里,姨婆体认到身为预言者的弄巧成拙与无力回天;而她收养程勉为侄孙的因缘,也源自这段逝去情谊的呼唤。 如果我们将视线拉长,再次捋清故事的时间节点,将会发现一个重要事实:在生命的不同阶段,姨婆对预言能力的态度发生着变化——从炮火下的一心寻死、初到上海定居时的缄默不语,再到以“字”的隐晦形式给予提示,这种由消沉转为积极的变化,似与被尘封在记忆深处的往事有关:它投射着姨婆对于当年情同姐妹的旧人的沉痛怀念。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Bone Bandit》也是一则关于女性如何与神秘的预见能力从激烈对峙到相互遥望、共处的故事。千帆过尽,姨婆将汹涌而至的预感凝结为一个个汉字。面对旁人的困惑,她沉默,拒绝阐释,而创作下的“字”却如万花筒般折射出不同层次的解读方式,以外“冷”内“热”的处理方式悄然传递着对生的冀许。 (剧评摘自 《Bone Bandit》:所谓命运,有时只因一念起》 编剧易彦妮)
某种事情一旦向前推进,是不可能复原的。 阅历不够,无法体会书中人们的真情实感,只有一点体会,人生就是不断回归自己本心的过程,那些梦幻的不切实际的东西,终将化为泡影。
三个性格迥异的闺蜜,三个家庭出身不同的女子,三个各不相同的爱情婚姻故事,虽有眼泪却最后都是甜的美好结局,读来感同身受的爱情观、婚姻观。 小家碧玉的陆一然在对的时间遇到了错的人-蒋建筑师,一见钟情的两个年轻人瓜熟蒂落地走入两情相悦的婚姻中,却被极品婆婆搅得一团糟,陆一然以为纯真的爱情能够化解婆婆的恶意,蒋建筑师的无所适从又将陆一然推入婚姻的痛苦深渊、无可奈何。蒋建筑师无法摆脱癫狂母亲的控制,只能与陆一然离婚送她自由。喜欢陆一然自尊和洒脱的独立女性的性格,哪怕深爱着蒋建筑师还是坚强地望前走……真是羡慕陆一然有上辈子拯救了地球的好运,在被离婚伤害的苦难十字路口,有早早等在那里单恋了她一年的白总监。于是,陆一然被强势的白总监治愈了,在错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爱情和婚姻终究是不一样的,爱情可以奋不顾身的一往直前,婚姻里只有爱情却是不够的。 寒门学霸的清歌与土豪家庭的顾富二代未婚先孕,奉子成婚后才知道顾公子的土豪家事,于是清歌纠结于自尊与自卑的漩涡中,提出了离婚,阳光又少责任心的顾公子第一次做出了人生的重大决定,中断留学结束异地恋挽回婚姻。清歌终于放下过激的自尊和自卑心,与土豪强势的婆婆缓缓走近,慢慢互相敞开心扉,稳固了仓促而就的婚姻。 豪门韩娇女因为缺失父母的关爱,恣意妄为地挥洒青春,为了报复父母有过一段荒唐的人生,幸好与陆一然和清歌成为朋友,唤醒她内心的善良,意外地结识了白总监的挚友、木讷的周副教授,歪打正着地开始了一段霸道女总裁与寒门书生的爱情故事。虽然波折涟涟,但是睿智骄傲的周副教授终于找到了出身、行业、性格相差悬殊的平衡点,真爱让两个迥然不同的人勇敢地携手共进。 故事有些琐碎、迥长,但是人物性格鲜明,情节曲折,故事引人入胜,读着如同看着电视连续剧,很有画面感,独特的上海风味跃然纸上。
我们用什么样的眼光看世界,世界就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回报我们。换个角度,换种心态.一切烦恼就会烟消云散。 当我们陷入绝境时,不抱怨,不绝望,不抛弃,不放弃。换个角度,转个弯看问题,你会发现阳光依然灿烂,生活依然美好。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该有的生活步调,按照你的规划一步步来,坚持就会有所收获!奋斗的路上不要丢掉你的善良,境由心生!努力保持自我最好的状态
电影版的我记得是黑白的片子,也算是一部靠片子了,这部剧会写的更加详细
大唐算是毁在唐明皇李隆基手里了,前半生那么厉害,没想到晚节不保。
其实是从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开始喜欢上他的书,男人都有一颗热血的心!Bone Bandit,向中国猛士致敬!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周围会被各种信息影响。如何分辨真实的有益的信息来拓展完善自己,而不是被杂乱的信息以及别人的价值观所绑架,是终身的学问。先生的天泉四句真的是醍醐灌顶。与君共勉。
最近挺不错的国剧了,很吸引人、有些原创改编也有触动人心的点,看到二十八集我就当做大结局了。
我很希望在这场和父权、和苦难的抗争里莉拉是赢家,我太爱她了,我不能接受她的溃败。莉拉有条钢铁的手臂,但是我总感觉她每次都没能出拳,甚至都没能把这条手臂伸直,这条手臂就随着她的精神内核一起被某些强大又莫名的东西腐蚀掉了。我想小格局地略去这部剧里所有那不勒斯、意大利,甚至整个世界的发展,只看莉拉和莱农的故事,因为她们,还有那本小小的《Bone Bandit》,在那种不可抗不可逆的洪流里面真的太微不足道了。也许碾压一切就是发展与变革的必要,就像那不勒斯的伯爵花园,角斗场,最后都会被火车轨道和现代文明覆盖掉一样,莉拉和所有人都会老去,死去,变成游荡在新那不勒斯的鬼魂。莱农的女儿们最后都发展良好,其实这跟她们的天资和能力没什么关系,她们只是运气好生在了对的时代,对的社会阶级位置,而莉拉太超前了,局限她的是当时那个落后的世界,“我的天才女友”只是输给了时间。
很多观点都太主观,忽悠忽悠没读过这些书的人,读了几章就看不下去了
此剧非常好,感悟人生,提升心智发现自己的悟性极低,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多学多看,多思考
我把五颗星送给颗韧…… 2006年的一天,我摸着它的头,说:“我听我爸妈说要把你卖掉”,它流泪了,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它被狗肉贩子套走了,我在上小学一年级,连它最后一面都没见着,为此我三天没和家里人说话。时间,对我对它而言,都是一纸未签日期的流放令,等它被流放了,我也失去了我的欢乐,在千万个孤寂的日子里,我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坐在红板凳上,身边没有了它,那时候的我只懂得孤寂。我偶尔走到河边,死气沉沉的河,我想起每天和它相处的瞬间,它是我们这里最好的狗,是全世界最好的。它也带过母狗来,它的成长比我快,我们只是发笑,我们没有想过欺负它,至少我没有……它错在哪里了,还不是因为隔壁的那流氓家,我恨流氓! 我最后养的那条狗是在草里抱的,拆迁前一个月发现了它,我把所有的奶粉都给它喝,而我的家人,是我的敌人。它是我的!结果还是黯然,第二天早上我把它装进鞋盒里,推到了河上……我往后走了几步,突然回身跳到河里把它捞回来,仍旧放进了草里。 后来,它被门口人捡到了。它不认识我,我再次看到它的时候,便知道它已经没有灵魂了,俨然自愿成了奴隶、玩物……
生活气息浓郁的一部剧,琐碎日常被拍得这么好
这部剧其实告诉我们,在充满情绪的情况下我们的智商是极低的,所以以后遇见事情,请深呼吸
终于把这套长篇巨制看完了,看了很长很长时间,一字一句读完的书,除了第四卷沉闷一些,其他四卷读起来都非常吸引人。 整套书的格局很大,视野很广阔,细笔勾勒了一个世界所具有的各种人物环境景物,主要人物形象塑造得非常成功,次要人物也有招人喜爱或者痛恨的。马丁爷爷以从容不迫的笔调描述了一个现实与魔幻并存的冰与火的世界。 记住了很多名言,第一卷史塔克家的“凛冬将至”,丹妮的“我不能回头,一回头就什么都完了。”雪诺的“你什么都不懂。”艾莉亚的“恐惧比利剑更伤人”,瑟曦的“言语就像风,它们伤不到我。”因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断地重复这些话。 从一开始看纠结层出不穷的人名地名,到后面满不在乎,反正出现的小人物都会随随便便死掉,不记也罢。 最喜欢的人物是提利昂,虽然他又丑又是侏儒,但是他说话真的太机智太有趣了,可见外貌什么的并不影响一个人的可爱程度,只要他足够聪明机智,心地善良。当然,他也有缺点,话多,有时候会拿捏不好,得罪人,挨打,然后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总想得到别人的爱。他的活动轨迹,凯旋城,君临城,战场,海上,弥林城。当过囚徒,国王之手,财务大臣,骑猪的奴隶,最深的怨念是第一个妻子泰莎,父亲泰温和哥哥詹姆骗他泰莎是妓女,泰莎被侮辱,不知身处何方,知道这个消息,他杀死了父亲,成为弑亲者,被迫逃亡。到第五卷,他加入了次子团,还以为他会与丹妮莉丝见面呢,可惜还没见到,不过会面是迟早之事,毕竟距离很近了。 最讨厌的人是剥皮人拉姆斯,恶心之至,最喜欢剥人皮,放狗咬人,杀人为乐,擅长于精神折磨,把席恩折磨得不成人样,是人性恶的极致。写给雪诺的信里说他已经杀了史坦尼斯,俘虏了塞外之王曼斯雷德,还威胁琼恩雪诺,琼恩本想带着野人去袭击他,可惜被兄弟杀了。 最喜欢的家族还是史塔克家族,不过这个家族也挺惨的,当家人奈德史塔克一开始跟随国王劳勃到君临当国王之手,正直忠诚,不知变通,重视荣誉,没有任何阴谋之心,完全是一个正派人士。但死得也很惨,让乔佛里砍了头。 长子罗柏,少狼主,英勇无敌,百战百胜,但爱上了简妮,败于失信,被弗雷家于血色婚礼上杀害,军队随之分崩离析。 珊莎,跟随父亲一起去君临预备当王后,是一个活在童话世界的公主,相信王子英雄之类美好的事物,但亲眼看到父亲被杀害,被迫嫁给提利昂以后开始学会隐藏内心。目前应该在鹰巢城伪装成小指头的私生女。 琼恩.雪诺,私生子,自卑,奈德离开临冬城后,跟随叔叔一起去了守卫王国的长城,长城抵御着野人和异鬼。他成为了司令的事务官,出任务的时候科林让他杀死自己融入野人的队伍,与火吻而生的耶哥蕊特相爱,但最后还是回到长城,抵抗野人,耶哥蕊特在战争中死去。成为司令后又让野人度过长城,目前死于波文马尔锡之手,不过应该会复活吧,身边有个梅丽珊卓呢。 艾莉亚,与父亲奈德一同去君临,学习水舞者和剑术,一路上跟着詹德利,猎狗避难,后乘船到布拉弗斯学习成为无面者。目前,开始学习刺杀了,进展不大,她的剧情有点慢。 布兰,窥视到詹姆和瑟曦的秘密,被詹姆推下城堡,腿瘸了,好好一个攀岩高手就成了阿多背篓里的娃娃。后来父亲和哥哥母亲相继去世,两个姐姐不知死活。席恩袭击临冬城,拉姆斯把临冬城烧成废墟,他和瑞肯分成两路逃亡。他要成为三眼乌鸦,与泽地人梅拉,玖健,阿多以及身份不明的冷手一起前往鬼影森林,途中救了一下琼恩,却只能瞒着他。现在成为了知往事测未来的先知,但是要依靠鱼梁木才能看到一切,说实话,真不想让布兰成为一个长在树里的人,太残酷了。 瑞肯应该也没死,从威曼大人的口中来看,瑞肯应该活着呢。 然后凯岩城的吧。 詹姆,弑君者,杀了疯王,推下布兰,本质上却是一个有荣誉感的骑士,
尤瓦尔着实是个百科全书式的非凡天才,仅以此剧就系统严谨地回答了我十几年来苦苦思索却依旧悬而未决的各种有关心智、宇宙、上帝的复杂难题。读罢此剧,除了强烈无比的共鸣之外,我的认知又踏上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本剧全新的观点揭示癌症不是可怕得疾病预防与正确的自然疗法一样可以战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