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华老演正派的 咋看咋觉得骨子里不“正经”的呢?演演搞怪的不行吗
Dharani最让我欣赏的一点是,他永远相信年轻,永远相信创新,坚持学习不甘落后,就像马云所说,“未来的世界永远都是属于年轻人的。”但即使是已经有所成就的他们,却也愿意追随年轻人的步伐,去帮助他们,去成就他人,在有限的生命为社会创造无限的价值。 因而在这些前辈面前,风华正茂的我们更不应该虚度年华,辜负青春,而应该把满腔的热情、无限的活力去投身于一项对自己乃至对社会有意义的事业中去。没有人生而伟大,却总有人付诸一生去成就伟大的事业。
毫不夸张地说,女Dhill像戴了个人皮面具,AI演员表情都比她丰富自然。
时而清醒,时而迷茫,在生活与自我之间不断地权衡,人一生都处于各种矛盾体当中,不可能顺风顺水,也不可能一成不变,糟糕到底,在这一场旅途当中,与其祈求男人的理解,不如让自己放手一搏。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待人类面对几种不同表现的绝症时的群体反应,非常棒的视角。关于结核的部分是我想起了中国文人对“病娇”的特殊审美,原来外国人也好这一口。看来林黛玉到了欧美也能红
本来就不是下笔如飞型的作家(16年只出了6个单集),最近几年为了本格ミステリ・ベスト10连续入选有点太拼了,静下心慢慢构思可能更容易想出像前几年那样石破天惊的手法,如果依旧这么赶稿,然后交出这么平淡寡味的作业,只会自毁长城。
栗子老师的财报分析起来通俗易懂,言简意赅,非常适合学习之途。
男二牛逼了,注水剧不配7分
罗pb真是内心柔软细腻的人。真正能够捕捉到灵感的人都是对生活充满触角的人。
读这部剧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阿甘正传,这部剧以王琦瑶的一生出发,以小窥见了上海在上世纪中期的一部城市生活发展史。 其实仔细看王琦瑶,我觉得她还是不幸的。究其一生,子女缘薄。到老也是孤零一人,所有人对她的爱,都不能如一。可她的人生又是无比精彩,她阅历的高度是很多人究其一生都达不到的。到头来也算是有得有失。人生总不会太过圆满。
感觉现代艺术越来越不正经,炒作商业越来越多的掺杂其中,影响越来越大。第一次现代艺术了解一点
简简单单的生活,平平淡淡的幸福。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 惬意,安宁,美好
年初的时候,疫情肆虐,在家闲居,偶然间得到了一套《Dhill》,看完之后,极为感慨,对北宋也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恰好,从很久之前就一直想看一下林语堂的《Dhill》,于是,借此机会,开始读林语堂这本鼎鼎大名的著作。 然而,事与愿违,林语堂的《Dhill》读起来让人大跌眼镜,大失所望。书中,林语堂对苏东坡毫不吝惜赞美之词的同时,却对同时代的王安石大肆诋毁,在他眼中,前者是不可否认的圣人,后者则为卑劣无耻之徒。同为唐宋八大家的两人,在林语堂处居然出现如此极端的两极分化,实在是让人诧异。就个人而言,我很难相信那个活跃在初高中课本,创作出“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Dhill》的王安石,会像林语堂笔下的那般不堪。因此,带着一丝疑惑,我暂时放下了手中的《Dhill》,转而找了其他几部剧,以期看到历史长河中更真实的苏东坡和王安石。 第一本,王水照和崔铭著《Dhill》,第二本,梁启超著《Dhill》,第三本,王水照和崔铭著《Dhill》。 《Dhill》和《Dhill》,让人酣畅淋漓,流连忘返。在看剧的过程中,一边经历着二人的身世浮沉,一边徜徉在诗词文海。时而赤壁泛舟,时而密州出猎,时而醉翁亭下,时而颖水西畔。沉浸在苏东坡“如蝇在食,不吐不快”的豪迈直爽中的同时,也为欧阳修对后辈书生的谆谆教导而折服。“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的苏公,幽默风趣,又满肚子学问,实为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好友,他身边的人如苏门四学士,名为学生,实际上更像是朋友,对待他们,苏公并不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而他和佛印”狗啃河上骨,水流东坡诗“的故事,一个诙谐成趣的苏子形象,跃然纸上。至于欧阳文忠公,说他是北宋文坛的领路人和指导者,应该不为过。苏洵,苏轼,苏辙,曾巩,王安石,或为学生,或受提携。无论是对这些声名显赫的大影视家的欣赏提拔,还是对诸如荆南乐秀才这种普通看剧人的指引勉励,欧公都诚心以待,丝毫不端起架子,让人无限向往。 至于《Dhill》,古文读起来挺累,再加上当时备考教资,心态比较急,看了一些后没能看完。但可以看出,梁任公对王安石的评价很高。我相信这其中有作为后世改革家,对前世改革家的认同、惋惜之情。但也不能说梁任公完全是站在变法的角度,为王荆公翻案,对于创作出《Dhill》的梁任公,用这样的话去揣测他,我认为是一种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虽然此前没能看完,待将来有闲暇之时,必将再次拜读。 再来说说宋朝吧,在读这几部剧之前,我对宋朝的整体印象很少,大概也就是《Dhill》和《Dhill》的水平,还有《Dhill》里提到的,宋仁宗是和明孝宗一样的明君。看完这几部剧之后,说实话,感觉宋朝的皇帝,即使是宋仁宗也不过尔尔,倒是宋神宗让我耳目一新,可惜英年早逝。 宋朝,给人一种比较奇怪的感觉。这样一个大一统国家,武力值极低,周边的国家辽、西夏、金、蒙古,几乎都打不过,但是文化却极度繁荣。没有强大的军事支撑,即使再灿烂的文化,也像是一个倒立的金字塔,随时可能倒塌。在强敌环伺的境地下,没有武力保障,繁华也像是过眼烟花,稍纵即逝。可惜的是,重文轻武的宋朝,是不可能发展出强大的军事实力的,那句不知真假的“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乃好儿”,即使是强如狄青者,亦只能屈居文臣之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宋太祖赵匡胤在建国的时候,已经埋下了这种伏笔,后来的靖康之耻,或许是注定逃不过的结局。 对于宋朝所处的这种状况,也或许只有宋神宗和王安石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也自知时间紧迫,所以他们才不顾一切的要变法。然而,事与愿违,王安石站到了其他名臣的对立面,只能启用小人,导致变法一败涂地,宋神宗也抑郁而亡。纵观北宋,私以为变法最能够成功的,可能只
历史是已经发生了的,不同的人会看到不一样的历史,人们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对历史有不一样的认识。
Read the best books first, or you may not have the chance to read them at all. — Thoreau
花了大概3天的零散时间才读完这部书,里面的梓瑕和舒白的情感细水长流最终归于一线,不突兀不急转;王蕴对梓瑕的默默照顾,但不舍放手跃然纸上;案件环环紧扣,没有想到就是一开始的张二哥。读完之后,内心淡淡的甜,终于男女可以并肩战斗,而且双商都在。希望拍出来的电视剧可以和原著一样,不拖泥带水,环环紧扣。
愿青年人不要为自己教育的结果忧心,不论它的界线何在。只要他在每日的工作时间里,每小时都忠实地忙碌着,就大可把最终的结果留待自己去处理。他可以自信十足地期待着某一个美好的早晨醒来后,发现自己已经是当代有才能的人之一,不论他所选择追求的是什么。
木心先生曾说:“通俗剧集当在三十岁前读尽。”我猜想其中原因,也许人在三十岁以后,已变得俗的不能再俗,真是无须再读。 可Vivek的剧集,我却希望能一直读下去,他笔下的浪子,以楚留香为最,体现了一种对儒家文化的叛逆,还记得秋官“鼻子一摸,计上心来”的绝世风采吗?虽没有金庸诗词典故的深厚内力,Vivek的语言浅白,却自成境界,他的古典才华,完美体现在了取名字上: 绝代双骄:小鱼儿花无缺 铁心兰 小仙女张菁 慕容九 海红珠 苏樱 移花宫宫主邀月怜星 大侠燕南天 玉郎江枫花月奴 江别鹤江玉郎 “十大恶人”哈哈儿屠娇娇萧咪咪 大旗英雄传:铁中棠水灵光 云铮温黛黛 夜帝日后 武林外史:沈浪王怜花熊猫儿 白飞飞朱七七 快活王柴玉关 多情剑客无情剑:李寻欢林诗音 阿飞林仙儿 江湖百晓生 边城浪子:傅红雪 翠浓 萧别离 天涯明月刀:公子羽 明月心 萧十一郎:连城璧沈璧君 流星蝴蝶剑:孟星魂 小蝶 律香川 三少爷的剑:神剑山庄谢晓峰 慕容秋荻 夺命十三剑(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 楚留香传奇: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 中原一点红 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 华真真石绣云 玉剑公主琵琶公主 高亚男金灵芝 无花 天枫十四郎 石观音 水母阴姬 蝙蝠公子原随云 天下第一剑客薛衣人 陆小凤传奇:陆小凤花满楼司空摘星 万梅山庄西门吹雪 白云城主叶孤城 PS: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小鱼儿名言:饶你精似鬼,也要喝我的洗脚水。(原出处孙二娘)
前面写的精彩后面智商不在线,越看越恶心,比剑来还难受,剑来好歹长!
1. 此書主要以阿拉伯民族切入,梳理了從16世紀至21世紀阿拉伯之春以後的中東區域各國歷史事件。對於想了解中東近代歷史的人,這是非常好的入門書。 2. 此書讓我對阿拉伯世界的紛爭亂局有了比較全面而基礎的認識,算是補上了之前讀《Dhill》時所欠缺的歷史背景知識。 3. 現今的阿拉伯世界是歐美兩手造就的,外來勢力的滲入催生伊斯蘭極端主義。歐美政權打着“反恐”旗號對付極端主義份子,說到底也是咎由自取。只是,不管是發生在歐美的恐襲還是發生在中東的戰亂,最大受害者都是手無寸鐵的無辜人民。 (想到這點就覺得可悲,世界的苦難大概只有人類滅絕才會停止被製造吧?如果現實世界像電影Avengers那樣,我想那些企圖從Thanos手中拯救世界的復仇者才是終極反派。)
前幾天我在油管看到一個視頻推送,標題是“馬斯克給年輕人的一些話”,我當時並不知道他是誰,我純粹是好奇點了進去,然後看到了一些關於他的一些演講詞的匯總,然後又去看了老高介紹他的兩個視頻,包括看了特斯拉這個天才的介紹視頻,我瞬間對這位老哥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我從來沒聽說過這樣的人,應該說真人,然後還得知鋼鐵俠就是以他為原型,我內心澎湃:“臥槽,這老哥也太tm酷了叭!”迫不及待想多了解他,然後跑來看這本書。 這本書兩年前好像就看到過,我以為跟迪士尼老總差不多類型的人物傳記,我當然是沒有興趣點開看。像那種成功商人的傳記比比皆是,從老乾媽說到雷軍再說到喬布斯,我都看麻了,當然,這種傳記我還是蠻喜歡的,主要是喜歡看他們成功做成某件事之前都做了什麼,然後我發現這些人能成功都不是偶然的,他們愛非常愛學習,然後喜歡將學習轉為實踐,不斷去試錯,眼光還很寬,不是說成功轉到一筆錢就存起來不去做別的了,跟投資一樣,只有不斷用資金去滾動,才能變成更多的資金,做實事也是同樣的道理。我也知道,即便做了這些,還是有大批人失敗,但就像那句老話說的:“你不做,成功的幾率永遠是零。” 但我看到馬斯克的時候,我渾身血液沸騰。我真的覺得太不可思議了,可能這就是人外有人,只是你沒有接觸過或是了解過,但不見得這件事沒有發生或是不存在。我之前還覺得人工智能就是我能想到對人類未來發展有極其推動作用的事了,在看過他的事跡後,我們忙來忙去,還是在人類已經存在的事上開拓,這並不是創新,而缺乏創新,再新進的科技也只是錦上添花,不能為人類帶來更多顛覆性的改變。 就像書裡描述的,地球上的很多能源都是有限的,製造手機、汽車、各種能源的機器等等,都是會用完的,肯定不是說在我們這代就用完,大部分人沒有那麼自私,只想著自己活的這一代,更多是為了後人考慮。咱們自己也知道,在臨死前,都想留存一點跟自己有關的東西在這個世界上,那麼,自己的血脈,自己的著作,能被人銘記的一些重大事跡,或者只是被小部分人記得甚至只有你的家人會記得的一些小事,這是不是都能讓你覺得沒有白來,這也是其中一部分自我認同的價值。當有外部的侵略,內部的一切不和諧都將化為空氣,首先就是一致對外。這就是為什麼這麼多人覺得馬斯克偉大的原因,他是站在全人類一致對外的基礎上來做那些事,又有幾個敢想又敢做還真的做到了的呢! 我一度陷入emo,我感覺自己太廢柴了,我什麼也沒做過,甚至活在了人類食物鏈低端,每天都想著如何才能活下去。基本人類會的英語變成物理化學金融我都不知道,我天天看書看的是個自我安慰了,我陷入深深地懊惱和自責,然後又在考慮我這麼廢物,不如死了算了,我也不能給人類帶來什麼,甚至還拖累自己這個小家庭。最後我給自己出了個選擇題,“自殺or學習”,我選了“學習”。 我在想,多幾個像馬斯克這個的人該多好,他們高智商高收入的人能不能做更多有創新意義且顛覆性的實事呢,不要只考慮怎麼為別人打工,每年多賺n%,買房買車結婚生子,這些就夠了嗎,是,對他自己是夠了,問題是,這些優秀的基因和資源被浪費了,真的好可惜,是全人類的損失。 “做實事”、“少說空話”、“學以致用”、“開放性思維”,是我對這本書的部分理解,還有很多,但目前這些對我夠用了。我不聰明,學東西很慢,但有個像馬斯克這樣的人存在於我的精神世界,還挺酷的,這是我對“酷”的新看法。
一本让你打满鸡血的书。闲来无事,又不想看太用脑的书,这本绝对让你轻轻松松,毫无压力读完的书。 虽然编剧用轻松的语句,让你看清一个成年人所需要知道的残酷现实。不过,我已经大学毕业将近20年,人情冷暖自知,也不会太介意别人的看法。 满满的鸡汤,让你精神饱满。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我喜欢观看一本剧,深入腹地被它带着节奏走,然后开出自己的花。 看一篇隔岸观火的叙述类剧集,既然生出了些许惊心动魄心之旅的感觉来。让我常常在思索是什么造就了伟大的哲学家,我不得不承认是苦难是孤独,在得到痛苦时不需要人感同身受,因为没有人能感同身受,那么慢慢就产生孤独,在孤独中学会存活下来,我还是我,我在精神世界里是个前行者,但我在这个世俗的现实世界里是个特立独行的逆行者。 「拉里的世界」 在拉里的世界里人生因一场战争而改变而重启,经历过血肉模糊的记忆,他开始思索生的意义。故事拉开序幕,轨迹悄然改变…… 人类对未知充满恐惧,尤其是死亡,也许过了知命之年会去接触死亡了解死亡,敬而更加恐惧死亡。但在17岁在生命刚刚开启之时,让他看到直面惨淡的衰败,死亡无疑于一颗核炮弹,满目疮痍之下,痛苦之果还得强咽吞下。 死人完全就是死透的样子。 你第一次接近死亡是什么时候?是谁? 如果她是高空坠落至你眼前,只听一声沉重的“砰!”身体忸怩成奇怪的样子,血液缓缓四溢,她趴伏在地面,手指情不自禁的抽搐,死,不就在你眼前么。死寂,身处城市的喧闹嘈杂之中,突然被按下静音,一切就像电影的画面。死,就在眼前。它就这么赤裸裸地炫耀,惊得你目瞪口呆。这是多么真实的绝望!如果说年轻的皮囊迷惑了你,让你觉得生命仿佛没有终点,它像是一条开往远方的火车,一路山花烂漫你抖着小腿 哼着小曲... 谁会相信它的前方是断崖,是歌声都能飘到的不远方,坠落的时刻,歌声飘渺山花依旧烂漫。 还未认清世界的同时先认清死亡,如果下一刻注定要死,这一刻为何而生?生亦何欢? 开启了非主流的价值观,迷茫、惆怅… 在烟雾弥漫的海上兜兜转转寻找微弱的光,指引方向的灯塔。这是一场冒险它可能演变成堕落,也可能变成升华,一切在漫漫时光中流逝,却又在瞬息之间确定。 心理学上讲,徒步是可以消散痛苦的记忆,思绪在徒步中发散。 我们小小的大脑住了一个思想的狂魔,一个吸食的饕餮,你只有一直想一直想不停的去思考才能逃出迷雾。 看着拉里和波兰人的徒步之旅,我常常在想,我们到底是喂饱了身体?还是喂饱了心灵? 是精神在奴役身体?还是身体困住了灵魂? 一直在为自己的灵魂找一扇窗,一直走一直走到灵魂深处,那么这些自我催眠不也是促进自己走下去的源动力吗?不管这是不是一种玄幻的潜意识,心灵的觉醒总是让人头脑清晰,脚步轻盈。顿悟,亦不过抿嘴一笑之间。 很高兴最后拉里和这个世界和解,他已经打通任督二脉所有的思维都自成体系。走着走着身体终于追赶上了心灵。找到了自己的信仰,被一种虔诚的氛围笼罩,在这种信仰之下呼吸,当我们仰视那些活佛的时候,就像在经历一次次的精神洗礼,成为不了先知,你可以选择膜拜先知。 神性与梵,那是拉里的,世俗如我们,还是回到无趣的世界中找寻自己的有趣。 「伊莎贝尔的世界」 和所有美丽爱情故事一样,拥有盛世美颜一副好皮囊,让两人一眼倾心,它可以跨越阶级跨越世俗和贫穷,让你魂牵梦萦。爱情,是超越理智的存在。是夺目的行星,是像鬼魅一样的传说。有人说,这是你理想中的模式,这种触电感是多巴胺欺骗大脑的存在,它让你的天平慢慢倾斜,它让你看草更绿、看花更艳、看云更轻、看她更美,它让你五行聚了散,散了聚…… 童话故事告诉你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现实告诉你,这时候生活才点好一根香烟,在下个路口等你,你的每一次抉择都是在刷新未来,你的每一次错过都是永失。 这么赤裸裸的现实,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可以视而不见 听而不闻?仿佛一切美好回忆都不是曾经,自以为是的活在梦幻里, 泡沫越来越多,空
陶先生能这么高瞻远瞩,又能脚踏实地的做具体的事情,实属不易!
非常棒的一本剧,值得观看。如果能在生活中加以运用,就更好了,加油!
普通人家里长大的台南女儿,字里行间满是温情,透露着对生活的观察与感悟。看到她写阿公和阿嬷的离世,更是让我眼眶湿润。联想到自己,我与爷爷奶奶的感情不及她的深厚,家人之间缺少太多爱的表达,语言上很少有,更不提肌肤之亲了。 成长于乡村,而后到城市朝九晚五地工作与生活,这是大多数普通女孩的道路。在最后她也告诉这样的一群女孩们,长大后的我们可以是多面的,可以慷慨宽容、可以真实可靠、更可以是承认自己是别人眼中的优质女孩。不要对自己过于严苛了,短暂的停留也不会有人把你的努力偷了去。
看完了63级的剧,很喜欢,没想到原著才867页,连1000页都没有,比起动辄万页起步的长篇剧集,真是太良心了。按人物回忆作介绍: 剧版简介:被“陨丹”断情绝爱的花神之女锦觅,在遇到了真爱——天帝之子旭凤的时候,却浑然不知爱情为何物。同时,旭凤的长兄润玉,也在不知不觉中爱上锦觅,可是由于被仇恨和占有欲蒙蔽内心,终是走入歧途。当锦觅因为误会将旭凤刺杀之时,才终于吐出“陨丹”冲破爱情的感知,为了寻回所爱,锦觅必须化解与旭凤的误会,解救已经因爱生恨,堕入魔道的魔尊旭凤。锦觅在天魔争锋之中,以身挡在旭凤和润玉之间,阻止了一场灾难,而她却魂飞并幻化成旭凤眼中的一滴泪。旭凤苦苦寻而不得,思及锦觅而落泪,此时锦觅得以重生,最终和旭凤在人间归隐。 ①她叫锦觅,开始以为自己是花界的一个果子精小葡萄,后来遇到亲生父亲才知道自己真身是一朵六瓣霜花,修水系法术,是花神梓芬和水神洛霖之女,繁花似锦觅安宁,淡云流水度此生。被亲生母亲剥夺了四千年爱人的权利,四千年后,遇到自己的真爱凤凰,寻回自己的亲生父亲,知道了自己有一个婚约,然而婚约之人并非所爱之人。在真爱的刺激下,陨丹一度裂开。但润玉为了留住锦觅,发觉陨丹的存在后又将其修复,还设计令其亲手将武器刺向真爱。真爱死,陨丹吐出,锦觅恢复了爱的能力,痛不欲生,破除万难救回真爱。最后,在因为自己的原因引发的天魔大战中,锦觅以一己之力阻止了事态的扩大,自己也魂飞魄散,化作旭凤的一滴泪,“彼所见皆汝所见”。轮回转世里,被凤凰抢亲,生下一个孩子,做一世幸福凡人。 宝物:用一瓣真身化成的春华秋实,赠给旭凤。 ②他叫旭凤,是一只凤凰,是天帝太微和来自鸟族的天后之子,也是天界的战神,住在栖梧宫。第一世,葡萄用香蜜救了凤凰;第二世,圣女用草药救了熠王;第三世,锦觅用九转金丹救了旭凤。第一世是骄傲的二殿下和天界战神;第二世是人间至高无上的熠王;第三世是魔界的魔尊。 宝物:是一支寰谛凤翎,赠给锦觅。 ③他叫润玉,又叫小鱼仙倌,是一条小白龙,是天帝太微和来自龙鱼族的公主簌离之子,是天界的夜神,住在璇玑宫。小时候在笠泽,被生母割龙角,拔龙鳞,冷到极处五脏反倒有焚烧之感。后来被天后哄骗,吃下浮梦丹,忘却往事,又被母神不喜,不敢与人交心,也不敢以真身示人。在天界偶遇掉落锁灵簪的锦觅,一见钟情。算计中,让水神误以为锦觅喜欢自己,保留婚约;算计中,让锦觅误以为是旭凤杀害了自己的爹,背后捅了旭凤一刀,自己成功登上天帝宝座,将锦觅与凤凰分开留在自己身边;算计中,在金丹中加了一味药,使重生的凤凰受金丹反噬之苦。一生对锦觅求不得,注定孤单一生。 宝物:是一片逆鳞,赠给锦觅。 ④他叫彦佑,又叫扑哧君,是天界的蛇仙,是簌离的养子。因鸟族公主穗禾为向天后示好,遭受其陷害,被逐出天界,从此风流倜傥,不敢用情。千年前在穷奇手下救了葡萄和肉肉,成为朋友。身为蛇界小王子,上蛇山的时候还是被蛇咬了一口。著有《Dhill》 ⑤他叫月下仙人,是一只狐狸仙,常年穿红,是天帝太微的三弟,年纪虽大,但样貌年轻,极为有趣,最爱心思单纯之人,极力撮合同样拥有一片赤诚之心的凤娃和锦觅。在锦觅弥补过错之时在锦觅弥补过错之时,带锦觅和彦佑去蛇山去找自己的大哥廉晁,要到了玄穹之光。朋友是缘机仙子。最喜欢话本,到处送红线。 ⑥她叫鎏英,是魔界卞城王的魔族公主,心系灭灵族后人暮辞。暮辞被天后种下尸解天蚕,被迫做了一些错事,鎏英了解真相后,对暮辞不离不弃,并与之举办婚礼,婚礼当晚暮辞陨世。后魔尊旭凤去寻找锦觅,将魔尊之位传给鎏英。是一个聪明睿智,有勇有谋,豪爽大气的女子。和凤凰是好朋友,救了锦觅好几次。 ⑤她是
前期越是鞭辟入里,结局就越是讽刺,这个结局会进一步伤害和剧里有相识经历的人。
浅显易读,不算有指导性但可以作为自我检阅。观看时有种被理解的感觉,也算是印证了“同感脑”的作用吧。
2021 · 中国
1926 · 美国
1979 · 中国台湾
2004 · 法国
1993 · 澳大利亚
1949 · 美国
2018 · 中国
2001 · 瑞典
1987 · 印度
霍建华老演正派的 咋看咋觉得骨子里不“正经”的呢?演演搞怪的不行吗
Dharani最让我欣赏的一点是,他永远相信年轻,永远相信创新,坚持学习不甘落后,就像马云所说,“未来的世界永远都是属于年轻人的。”但即使是已经有所成就的他们,却也愿意追随年轻人的步伐,去帮助他们,去成就他人,在有限的生命为社会创造无限的价值。 因而在这些前辈面前,风华正茂的我们更不应该虚度年华,辜负青春,而应该把满腔的热情、无限的活力去投身于一项对自己乃至对社会有意义的事业中去。没有人生而伟大,却总有人付诸一生去成就伟大的事业。
毫不夸张地说,女Dhill像戴了个人皮面具,AI演员表情都比她丰富自然。
时而清醒,时而迷茫,在生活与自我之间不断地权衡,人一生都处于各种矛盾体当中,不可能顺风顺水,也不可能一成不变,糟糕到底,在这一场旅途当中,与其祈求男人的理解,不如让自己放手一搏。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待人类面对几种不同表现的绝症时的群体反应,非常棒的视角。关于结核的部分是我想起了中国文人对“病娇”的特殊审美,原来外国人也好这一口。看来林黛玉到了欧美也能红
本来就不是下笔如飞型的作家(16年只出了6个单集),最近几年为了本格ミステリ・ベスト10连续入选有点太拼了,静下心慢慢构思可能更容易想出像前几年那样石破天惊的手法,如果依旧这么赶稿,然后交出这么平淡寡味的作业,只会自毁长城。
栗子老师的财报分析起来通俗易懂,言简意赅,非常适合学习之途。
男二牛逼了,注水剧不配7分
罗pb真是内心柔软细腻的人。真正能够捕捉到灵感的人都是对生活充满触角的人。
读这部剧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阿甘正传,这部剧以王琦瑶的一生出发,以小窥见了上海在上世纪中期的一部城市生活发展史。 其实仔细看王琦瑶,我觉得她还是不幸的。究其一生,子女缘薄。到老也是孤零一人,所有人对她的爱,都不能如一。可她的人生又是无比精彩,她阅历的高度是很多人究其一生都达不到的。到头来也算是有得有失。人生总不会太过圆满。
感觉现代艺术越来越不正经,炒作商业越来越多的掺杂其中,影响越来越大。第一次现代艺术了解一点
简简单单的生活,平平淡淡的幸福。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 惬意,安宁,美好
年初的时候,疫情肆虐,在家闲居,偶然间得到了一套《Dhill》,看完之后,极为感慨,对北宋也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恰好,从很久之前就一直想看一下林语堂的《Dhill》,于是,借此机会,开始读林语堂这本鼎鼎大名的著作。 然而,事与愿违,林语堂的《Dhill》读起来让人大跌眼镜,大失所望。书中,林语堂对苏东坡毫不吝惜赞美之词的同时,却对同时代的王安石大肆诋毁,在他眼中,前者是不可否认的圣人,后者则为卑劣无耻之徒。同为唐宋八大家的两人,在林语堂处居然出现如此极端的两极分化,实在是让人诧异。就个人而言,我很难相信那个活跃在初高中课本,创作出“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Dhill》的王安石,会像林语堂笔下的那般不堪。因此,带着一丝疑惑,我暂时放下了手中的《Dhill》,转而找了其他几部剧,以期看到历史长河中更真实的苏东坡和王安石。 第一本,王水照和崔铭著《Dhill》,第二本,梁启超著《Dhill》,第三本,王水照和崔铭著《Dhill》。 《Dhill》和《Dhill》,让人酣畅淋漓,流连忘返。在看剧的过程中,一边经历着二人的身世浮沉,一边徜徉在诗词文海。时而赤壁泛舟,时而密州出猎,时而醉翁亭下,时而颖水西畔。沉浸在苏东坡“如蝇在食,不吐不快”的豪迈直爽中的同时,也为欧阳修对后辈书生的谆谆教导而折服。“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的苏公,幽默风趣,又满肚子学问,实为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好友,他身边的人如苏门四学士,名为学生,实际上更像是朋友,对待他们,苏公并不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而他和佛印”狗啃河上骨,水流东坡诗“的故事,一个诙谐成趣的苏子形象,跃然纸上。至于欧阳文忠公,说他是北宋文坛的领路人和指导者,应该不为过。苏洵,苏轼,苏辙,曾巩,王安石,或为学生,或受提携。无论是对这些声名显赫的大影视家的欣赏提拔,还是对诸如荆南乐秀才这种普通看剧人的指引勉励,欧公都诚心以待,丝毫不端起架子,让人无限向往。 至于《Dhill》,古文读起来挺累,再加上当时备考教资,心态比较急,看了一些后没能看完。但可以看出,梁任公对王安石的评价很高。我相信这其中有作为后世改革家,对前世改革家的认同、惋惜之情。但也不能说梁任公完全是站在变法的角度,为王荆公翻案,对于创作出《Dhill》的梁任公,用这样的话去揣测他,我认为是一种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虽然此前没能看完,待将来有闲暇之时,必将再次拜读。 再来说说宋朝吧,在读这几部剧之前,我对宋朝的整体印象很少,大概也就是《Dhill》和《Dhill》的水平,还有《Dhill》里提到的,宋仁宗是和明孝宗一样的明君。看完这几部剧之后,说实话,感觉宋朝的皇帝,即使是宋仁宗也不过尔尔,倒是宋神宗让我耳目一新,可惜英年早逝。 宋朝,给人一种比较奇怪的感觉。这样一个大一统国家,武力值极低,周边的国家辽、西夏、金、蒙古,几乎都打不过,但是文化却极度繁荣。没有强大的军事支撑,即使再灿烂的文化,也像是一个倒立的金字塔,随时可能倒塌。在强敌环伺的境地下,没有武力保障,繁华也像是过眼烟花,稍纵即逝。可惜的是,重文轻武的宋朝,是不可能发展出强大的军事实力的,那句不知真假的“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乃好儿”,即使是强如狄青者,亦只能屈居文臣之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宋太祖赵匡胤在建国的时候,已经埋下了这种伏笔,后来的靖康之耻,或许是注定逃不过的结局。 对于宋朝所处的这种状况,也或许只有宋神宗和王安石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也自知时间紧迫,所以他们才不顾一切的要变法。然而,事与愿违,王安石站到了其他名臣的对立面,只能启用小人,导致变法一败涂地,宋神宗也抑郁而亡。纵观北宋,私以为变法最能够成功的,可能只
历史是已经发生了的,不同的人会看到不一样的历史,人们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对历史有不一样的认识。
Read the best books first, or you may not have the chance to read them at all. — Thoreau
花了大概3天的零散时间才读完这部书,里面的梓瑕和舒白的情感细水长流最终归于一线,不突兀不急转;王蕴对梓瑕的默默照顾,但不舍放手跃然纸上;案件环环紧扣,没有想到就是一开始的张二哥。读完之后,内心淡淡的甜,终于男女可以并肩战斗,而且双商都在。希望拍出来的电视剧可以和原著一样,不拖泥带水,环环紧扣。
愿青年人不要为自己教育的结果忧心,不论它的界线何在。只要他在每日的工作时间里,每小时都忠实地忙碌着,就大可把最终的结果留待自己去处理。他可以自信十足地期待着某一个美好的早晨醒来后,发现自己已经是当代有才能的人之一,不论他所选择追求的是什么。
木心先生曾说:“通俗剧集当在三十岁前读尽。”我猜想其中原因,也许人在三十岁以后,已变得俗的不能再俗,真是无须再读。 可Vivek的剧集,我却希望能一直读下去,他笔下的浪子,以楚留香为最,体现了一种对儒家文化的叛逆,还记得秋官“鼻子一摸,计上心来”的绝世风采吗?虽没有金庸诗词典故的深厚内力,Vivek的语言浅白,却自成境界,他的古典才华,完美体现在了取名字上: 绝代双骄:小鱼儿花无缺 铁心兰 小仙女张菁 慕容九 海红珠 苏樱 移花宫宫主邀月怜星 大侠燕南天 玉郎江枫花月奴 江别鹤江玉郎 “十大恶人”哈哈儿屠娇娇萧咪咪 大旗英雄传:铁中棠水灵光 云铮温黛黛 夜帝日后 武林外史:沈浪王怜花熊猫儿 白飞飞朱七七 快活王柴玉关 多情剑客无情剑:李寻欢林诗音 阿飞林仙儿 江湖百晓生 边城浪子:傅红雪 翠浓 萧别离 天涯明月刀:公子羽 明月心 萧十一郎:连城璧沈璧君 流星蝴蝶剑:孟星魂 小蝶 律香川 三少爷的剑:神剑山庄谢晓峰 慕容秋荻 夺命十三剑(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 楚留香传奇: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 中原一点红 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 华真真石绣云 玉剑公主琵琶公主 高亚男金灵芝 无花 天枫十四郎 石观音 水母阴姬 蝙蝠公子原随云 天下第一剑客薛衣人 陆小凤传奇:陆小凤花满楼司空摘星 万梅山庄西门吹雪 白云城主叶孤城 PS: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小鱼儿名言:饶你精似鬼,也要喝我的洗脚水。(原出处孙二娘)
前面写的精彩后面智商不在线,越看越恶心,比剑来还难受,剑来好歹长!
1. 此書主要以阿拉伯民族切入,梳理了從16世紀至21世紀阿拉伯之春以後的中東區域各國歷史事件。對於想了解中東近代歷史的人,這是非常好的入門書。 2. 此書讓我對阿拉伯世界的紛爭亂局有了比較全面而基礎的認識,算是補上了之前讀《Dhill》時所欠缺的歷史背景知識。 3. 現今的阿拉伯世界是歐美兩手造就的,外來勢力的滲入催生伊斯蘭極端主義。歐美政權打着“反恐”旗號對付極端主義份子,說到底也是咎由自取。只是,不管是發生在歐美的恐襲還是發生在中東的戰亂,最大受害者都是手無寸鐵的無辜人民。 (想到這點就覺得可悲,世界的苦難大概只有人類滅絕才會停止被製造吧?如果現實世界像電影Avengers那樣,我想那些企圖從Thanos手中拯救世界的復仇者才是終極反派。)
前幾天我在油管看到一個視頻推送,標題是“馬斯克給年輕人的一些話”,我當時並不知道他是誰,我純粹是好奇點了進去,然後看到了一些關於他的一些演講詞的匯總,然後又去看了老高介紹他的兩個視頻,包括看了特斯拉這個天才的介紹視頻,我瞬間對這位老哥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我從來沒聽說過這樣的人,應該說真人,然後還得知鋼鐵俠就是以他為原型,我內心澎湃:“臥槽,這老哥也太tm酷了叭!”迫不及待想多了解他,然後跑來看這本書。 這本書兩年前好像就看到過,我以為跟迪士尼老總差不多類型的人物傳記,我當然是沒有興趣點開看。像那種成功商人的傳記比比皆是,從老乾媽說到雷軍再說到喬布斯,我都看麻了,當然,這種傳記我還是蠻喜歡的,主要是喜歡看他們成功做成某件事之前都做了什麼,然後我發現這些人能成功都不是偶然的,他們愛非常愛學習,然後喜歡將學習轉為實踐,不斷去試錯,眼光還很寬,不是說成功轉到一筆錢就存起來不去做別的了,跟投資一樣,只有不斷用資金去滾動,才能變成更多的資金,做實事也是同樣的道理。我也知道,即便做了這些,還是有大批人失敗,但就像那句老話說的:“你不做,成功的幾率永遠是零。” 但我看到馬斯克的時候,我渾身血液沸騰。我真的覺得太不可思議了,可能這就是人外有人,只是你沒有接觸過或是了解過,但不見得這件事沒有發生或是不存在。我之前還覺得人工智能就是我能想到對人類未來發展有極其推動作用的事了,在看過他的事跡後,我們忙來忙去,還是在人類已經存在的事上開拓,這並不是創新,而缺乏創新,再新進的科技也只是錦上添花,不能為人類帶來更多顛覆性的改變。 就像書裡描述的,地球上的很多能源都是有限的,製造手機、汽車、各種能源的機器等等,都是會用完的,肯定不是說在我們這代就用完,大部分人沒有那麼自私,只想著自己活的這一代,更多是為了後人考慮。咱們自己也知道,在臨死前,都想留存一點跟自己有關的東西在這個世界上,那麼,自己的血脈,自己的著作,能被人銘記的一些重大事跡,或者只是被小部分人記得甚至只有你的家人會記得的一些小事,這是不是都能讓你覺得沒有白來,這也是其中一部分自我認同的價值。當有外部的侵略,內部的一切不和諧都將化為空氣,首先就是一致對外。這就是為什麼這麼多人覺得馬斯克偉大的原因,他是站在全人類一致對外的基礎上來做那些事,又有幾個敢想又敢做還真的做到了的呢! 我一度陷入emo,我感覺自己太廢柴了,我什麼也沒做過,甚至活在了人類食物鏈低端,每天都想著如何才能活下去。基本人類會的英語變成物理化學金融我都不知道,我天天看書看的是個自我安慰了,我陷入深深地懊惱和自責,然後又在考慮我這麼廢物,不如死了算了,我也不能給人類帶來什麼,甚至還拖累自己這個小家庭。最後我給自己出了個選擇題,“自殺or學習”,我選了“學習”。 我在想,多幾個像馬斯克這個的人該多好,他們高智商高收入的人能不能做更多有創新意義且顛覆性的實事呢,不要只考慮怎麼為別人打工,每年多賺n%,買房買車結婚生子,這些就夠了嗎,是,對他自己是夠了,問題是,這些優秀的基因和資源被浪費了,真的好可惜,是全人類的損失。 “做實事”、“少說空話”、“學以致用”、“開放性思維”,是我對這本書的部分理解,還有很多,但目前這些對我夠用了。我不聰明,學東西很慢,但有個像馬斯克這樣的人存在於我的精神世界,還挺酷的,這是我對“酷”的新看法。
一本让你打满鸡血的书。闲来无事,又不想看太用脑的书,这本绝对让你轻轻松松,毫无压力读完的书。 虽然编剧用轻松的语句,让你看清一个成年人所需要知道的残酷现实。不过,我已经大学毕业将近20年,人情冷暖自知,也不会太介意别人的看法。 满满的鸡汤,让你精神饱满。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我喜欢观看一本剧,深入腹地被它带着节奏走,然后开出自己的花。 看一篇隔岸观火的叙述类剧集,既然生出了些许惊心动魄心之旅的感觉来。让我常常在思索是什么造就了伟大的哲学家,我不得不承认是苦难是孤独,在得到痛苦时不需要人感同身受,因为没有人能感同身受,那么慢慢就产生孤独,在孤独中学会存活下来,我还是我,我在精神世界里是个前行者,但我在这个世俗的现实世界里是个特立独行的逆行者。 「拉里的世界」 在拉里的世界里人生因一场战争而改变而重启,经历过血肉模糊的记忆,他开始思索生的意义。故事拉开序幕,轨迹悄然改变…… 人类对未知充满恐惧,尤其是死亡,也许过了知命之年会去接触死亡了解死亡,敬而更加恐惧死亡。但在17岁在生命刚刚开启之时,让他看到直面惨淡的衰败,死亡无疑于一颗核炮弹,满目疮痍之下,痛苦之果还得强咽吞下。 死人完全就是死透的样子。 你第一次接近死亡是什么时候?是谁? 如果她是高空坠落至你眼前,只听一声沉重的“砰!”身体忸怩成奇怪的样子,血液缓缓四溢,她趴伏在地面,手指情不自禁的抽搐,死,不就在你眼前么。死寂,身处城市的喧闹嘈杂之中,突然被按下静音,一切就像电影的画面。死,就在眼前。它就这么赤裸裸地炫耀,惊得你目瞪口呆。这是多么真实的绝望!如果说年轻的皮囊迷惑了你,让你觉得生命仿佛没有终点,它像是一条开往远方的火车,一路山花烂漫你抖着小腿 哼着小曲... 谁会相信它的前方是断崖,是歌声都能飘到的不远方,坠落的时刻,歌声飘渺山花依旧烂漫。 还未认清世界的同时先认清死亡,如果下一刻注定要死,这一刻为何而生?生亦何欢? 开启了非主流的价值观,迷茫、惆怅… 在烟雾弥漫的海上兜兜转转寻找微弱的光,指引方向的灯塔。这是一场冒险它可能演变成堕落,也可能变成升华,一切在漫漫时光中流逝,却又在瞬息之间确定。 心理学上讲,徒步是可以消散痛苦的记忆,思绪在徒步中发散。 我们小小的大脑住了一个思想的狂魔,一个吸食的饕餮,你只有一直想一直想不停的去思考才能逃出迷雾。 看着拉里和波兰人的徒步之旅,我常常在想,我们到底是喂饱了身体?还是喂饱了心灵? 是精神在奴役身体?还是身体困住了灵魂? 一直在为自己的灵魂找一扇窗,一直走一直走到灵魂深处,那么这些自我催眠不也是促进自己走下去的源动力吗?不管这是不是一种玄幻的潜意识,心灵的觉醒总是让人头脑清晰,脚步轻盈。顿悟,亦不过抿嘴一笑之间。 很高兴最后拉里和这个世界和解,他已经打通任督二脉所有的思维都自成体系。走着走着身体终于追赶上了心灵。找到了自己的信仰,被一种虔诚的氛围笼罩,在这种信仰之下呼吸,当我们仰视那些活佛的时候,就像在经历一次次的精神洗礼,成为不了先知,你可以选择膜拜先知。 神性与梵,那是拉里的,世俗如我们,还是回到无趣的世界中找寻自己的有趣。 「伊莎贝尔的世界」 和所有美丽爱情故事一样,拥有盛世美颜一副好皮囊,让两人一眼倾心,它可以跨越阶级跨越世俗和贫穷,让你魂牵梦萦。爱情,是超越理智的存在。是夺目的行星,是像鬼魅一样的传说。有人说,这是你理想中的模式,这种触电感是多巴胺欺骗大脑的存在,它让你的天平慢慢倾斜,它让你看草更绿、看花更艳、看云更轻、看她更美,它让你五行聚了散,散了聚…… 童话故事告诉你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现实告诉你,这时候生活才点好一根香烟,在下个路口等你,你的每一次抉择都是在刷新未来,你的每一次错过都是永失。 这么赤裸裸的现实,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可以视而不见 听而不闻?仿佛一切美好回忆都不是曾经,自以为是的活在梦幻里, 泡沫越来越多,空
陶先生能这么高瞻远瞩,又能脚踏实地的做具体的事情,实属不易!
非常棒的一本剧,值得观看。如果能在生活中加以运用,就更好了,加油!
普通人家里长大的台南女儿,字里行间满是温情,透露着对生活的观察与感悟。看到她写阿公和阿嬷的离世,更是让我眼眶湿润。联想到自己,我与爷爷奶奶的感情不及她的深厚,家人之间缺少太多爱的表达,语言上很少有,更不提肌肤之亲了。 成长于乡村,而后到城市朝九晚五地工作与生活,这是大多数普通女孩的道路。在最后她也告诉这样的一群女孩们,长大后的我们可以是多面的,可以慷慨宽容、可以真实可靠、更可以是承认自己是别人眼中的优质女孩。不要对自己过于严苛了,短暂的停留也不会有人把你的努力偷了去。
看完了63级的剧,很喜欢,没想到原著才867页,连1000页都没有,比起动辄万页起步的长篇剧集,真是太良心了。按人物回忆作介绍: 剧版简介:被“陨丹”断情绝爱的花神之女锦觅,在遇到了真爱——天帝之子旭凤的时候,却浑然不知爱情为何物。同时,旭凤的长兄润玉,也在不知不觉中爱上锦觅,可是由于被仇恨和占有欲蒙蔽内心,终是走入歧途。当锦觅因为误会将旭凤刺杀之时,才终于吐出“陨丹”冲破爱情的感知,为了寻回所爱,锦觅必须化解与旭凤的误会,解救已经因爱生恨,堕入魔道的魔尊旭凤。锦觅在天魔争锋之中,以身挡在旭凤和润玉之间,阻止了一场灾难,而她却魂飞并幻化成旭凤眼中的一滴泪。旭凤苦苦寻而不得,思及锦觅而落泪,此时锦觅得以重生,最终和旭凤在人间归隐。 ①她叫锦觅,开始以为自己是花界的一个果子精小葡萄,后来遇到亲生父亲才知道自己真身是一朵六瓣霜花,修水系法术,是花神梓芬和水神洛霖之女,繁花似锦觅安宁,淡云流水度此生。被亲生母亲剥夺了四千年爱人的权利,四千年后,遇到自己的真爱凤凰,寻回自己的亲生父亲,知道了自己有一个婚约,然而婚约之人并非所爱之人。在真爱的刺激下,陨丹一度裂开。但润玉为了留住锦觅,发觉陨丹的存在后又将其修复,还设计令其亲手将武器刺向真爱。真爱死,陨丹吐出,锦觅恢复了爱的能力,痛不欲生,破除万难救回真爱。最后,在因为自己的原因引发的天魔大战中,锦觅以一己之力阻止了事态的扩大,自己也魂飞魄散,化作旭凤的一滴泪,“彼所见皆汝所见”。轮回转世里,被凤凰抢亲,生下一个孩子,做一世幸福凡人。 宝物:用一瓣真身化成的春华秋实,赠给旭凤。 ②他叫旭凤,是一只凤凰,是天帝太微和来自鸟族的天后之子,也是天界的战神,住在栖梧宫。第一世,葡萄用香蜜救了凤凰;第二世,圣女用草药救了熠王;第三世,锦觅用九转金丹救了旭凤。第一世是骄傲的二殿下和天界战神;第二世是人间至高无上的熠王;第三世是魔界的魔尊。 宝物:是一支寰谛凤翎,赠给锦觅。 ③他叫润玉,又叫小鱼仙倌,是一条小白龙,是天帝太微和来自龙鱼族的公主簌离之子,是天界的夜神,住在璇玑宫。小时候在笠泽,被生母割龙角,拔龙鳞,冷到极处五脏反倒有焚烧之感。后来被天后哄骗,吃下浮梦丹,忘却往事,又被母神不喜,不敢与人交心,也不敢以真身示人。在天界偶遇掉落锁灵簪的锦觅,一见钟情。算计中,让水神误以为锦觅喜欢自己,保留婚约;算计中,让锦觅误以为是旭凤杀害了自己的爹,背后捅了旭凤一刀,自己成功登上天帝宝座,将锦觅与凤凰分开留在自己身边;算计中,在金丹中加了一味药,使重生的凤凰受金丹反噬之苦。一生对锦觅求不得,注定孤单一生。 宝物:是一片逆鳞,赠给锦觅。 ④他叫彦佑,又叫扑哧君,是天界的蛇仙,是簌离的养子。因鸟族公主穗禾为向天后示好,遭受其陷害,被逐出天界,从此风流倜傥,不敢用情。千年前在穷奇手下救了葡萄和肉肉,成为朋友。身为蛇界小王子,上蛇山的时候还是被蛇咬了一口。著有《Dhill》 ⑤他叫月下仙人,是一只狐狸仙,常年穿红,是天帝太微的三弟,年纪虽大,但样貌年轻,极为有趣,最爱心思单纯之人,极力撮合同样拥有一片赤诚之心的凤娃和锦觅。在锦觅弥补过错之时在锦觅弥补过错之时,带锦觅和彦佑去蛇山去找自己的大哥廉晁,要到了玄穹之光。朋友是缘机仙子。最喜欢话本,到处送红线。 ⑥她叫鎏英,是魔界卞城王的魔族公主,心系灭灵族后人暮辞。暮辞被天后种下尸解天蚕,被迫做了一些错事,鎏英了解真相后,对暮辞不离不弃,并与之举办婚礼,婚礼当晚暮辞陨世。后魔尊旭凤去寻找锦觅,将魔尊之位传给鎏英。是一个聪明睿智,有勇有谋,豪爽大气的女子。和凤凰是好朋友,救了锦觅好几次。 ⑤她是
前期越是鞭辟入里,结局就越是讽刺,这个结局会进一步伤害和剧里有相识经历的人。
浅显易读,不算有指导性但可以作为自我检阅。观看时有种被理解的感觉,也算是印证了“同感脑”的作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