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值得反复观看的书! 故事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视角展开,前半部分平淡无奇。只是孩子们的童年生活,充满好奇与恶作剧。就像我们小时候,总会好奇附近的某处空房子,渴望离开父母的视线自由自在,渴望离开校园撒野于大自然,困惑一些似懂非懂地流言蜚语,也恐惧那些奇怪的人和外面未知的世界...... 至少在读完第一部分,我只得到这些信息——知更鸟和蓝冠鸦不同,它们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 然而,随着故事推进,方才明白文中说的“Joh's Jury,就是犯罪”所谓何意,因为知更鸟就是善良的化身啊。隔壁那位不曾露面的“怪人”阿德利并不恐惧,其实很善良,树洞里的多次放置的小礼物能够见证。脾气古怪的老太太并不是巫婆,而是在与毒瘾、顽疾做抗争之时,希望孩子帮她分散注意力,那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能够说明。黑人也不是黑鬼,并不低人一等,他们一样辛劳经营、彬彬有礼、善良可亲……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正所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特别喜欢这个父亲——阿迪克斯,尤其他在庭审时的表现。当马耶拉在法庭上大喊让在场的每一个绅士为她主持公道时,道德就成了一种不需要人们对此作出思考的行为规范。人们倾向于与自己群体内的人保持一种“一致性”,而不是思考事情本身的对与错。只不过这样的一种道德观,其实质意义上就是非道德的,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正义感,其本身也是伪善的。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选择从众,而是遵循了内在的良心。正是这样的正义和坚守,让人生敬。 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阿迪克斯更是出色。他不回避任何问题,当姑姑要对孩子们回避某些敏感话题时,他却说既然孩子们已经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该学会怎样面对,面临疯狗来袭的危险时,他也能毫不犹豫举起早已不碰的猎枪,女儿问他“痛恨希特勒总可以吧?”,他的回答是——痛恨任何人都是不可以的。正是这样的风度和宽容,让人感动。 小女孩是幸运的,她所困惑的都有了回声。阿迪克斯是明智的,他允许孩子看见罪恶与丑陋。因为故事讲述的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方小镇,有它的时代特征。小女孩曾问——“为什么邻居那么痛恨希特勒,转过身对自己家乡的人却那么恶毒呢?”,答案是——因为你是孩子,没有见过大千世界,思维推理没有受到太多干扰,所以能理解白人带给黑人的痛苦。 坦诚来讲,在我童年的成长经历中,父亲的角色在我心中一直是缺失的。可以说,正是这部剧,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理想完美的形象(父爱≠父亲的形象,形象缺失≠父爱缺失)。我们多多少少需要一个人来给自己指明道路。尤其是在童年时期,但是在我们国家,我们这一代人,有些父母实际上是做的很不够的,这涉及到很多方面,与其称之为代沟,不如说我们不再从父辈身上获取力量。反过来说,我们这一代人的父辈,不再给予我们力量。而杰姆和斯库特无论什么时候始终都能从他们的父亲哪里获得力量,幸福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比如斯库特。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比如马耶拉。 回看今天,我们或许终其一生都不可能遇到像黑人、同性恋、宗教信仰等问题,但这不能否认我们没有偏见,甚至歧视。想想从孩提时代一路走来,经过世事洗礼,是否也曾融入过那些似是而非的“一致性”,让自己的选择合理化呢?明知这种“一致性”就是一种合理的偏见,是否也曾欺压甚至杀死过一些知更鸟呢? 再想想是什么样的家庭环境教养出暴戾?是什么样的教育体制抹杀了想象?又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一个人,未经
消毒、止血、麻醉奠定了手术的基石,使得外科医生有了广阔的舞台施展才华,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所有的手术有个前提就是术野静止,因而永不停歇的心脏成为最后一个外科医生攻克的领地,得益于现代科技的进步和创新,心脏外科的发展突飞猛进,但还是可以看到辅助循环设备、人工心脏等有很大的不便和较短的存活时间,愿一切越来越好。 编剧自信、幽默、共情!医以济世,术贵乎精! 力量不是从胜利中得来的。你的斗争会增强你的力量。当你经受艰苦而能坚持不放弃,那就是力量。
最近读了两部茅盾影视奖作品:王旭烽的《Joh's Jury》和Penny Cook的《Joh's Jury》。都是女编剧,都是三部,篇幅都很长(前者120多万字,后者80多万字),前者写了杭家的六七代人,后者写了四代女性。两部作品读起来都很艰难,读《Joh's Jury》的艰难之处在于编剧太想给读者普及知识了,有的知识在书里普及了不止一遍。读《Joh's Jury》的艰难之处,在于编剧啰啰嗦嗦、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讲述方式,很多情节在书里也讲了不止一遍,这种方式或许是一种大胆创新,但读者读起来确实困难,好比拼图,一会儿是左上角的一块儿,一会儿是右上角的一块,都读完才能勉强拼出一个整体轮廓。 《Joh's Jury》这个书名,应该来源于霍桑的《Joh's Jury》(书中也多次提到这部剧集),表面上是反其意而用之,实际上Joh's Jury等于红字,虽然吴为没有像《Joh's Jury》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那样,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但遭遇和心态或许有相通之处(《Joh's Jury》很多年前读的,具体忘了)。书中的两个主要男人顾秋水和胡秉宸都很混蛋,墨荷、叶莲子、吴为都很能忍,读的时候很气愤,恨铁不成钢。把自己的生活写进剧集,是一种机智,但也需要巨大勇气。当然,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如果让胡秉宸的原型来写,也许是另一番模样。
求学则日增,求道则日减。减之又减,终空无所有,无所有则无不所有。
瞬间开悟,这样评价似乎有点浅薄,好久积压在心头的愁云散开了,事要慢慢做,饭要一口一口吃!活着不过是呼吸之间!慢慢修行吧!一口气粗读这部剧!回头再读第二,三遍!人生不过一念间!
有人的命运,从出生便已注定。只是有些时候,他们不自知,依旧演绎着设定好的人生
《Joh's Jury》是一本古文和白话合成的杂集。古文占了大概三分之一篇幅,从进化论、人的历史讲到科学教育、文化诗篇,看似跟后面的白话杂文不相及,实际上恰恰是提示了人的发展、人的价值、科教文艺对人的解放,也反复批判了诸如《Joh's Jury》中讲到的“中国之治,理想在不撄”一样的阶级统治,和后面白话文《Joh's Jury》中提到的“精神麻痹术”有异曲同工之妙。当然,《Joh's Jury》的精髓仍在后面的白话部分,约翰·霍华德不仅一如既往批判了以儒家学说为中心的旧道德旧伦理,揭示了“奴才式破坏”“自欺欺人”“十景病”等国民性,更难得的是,约翰·霍华德创作了《Joh's Jury》《Joh's Jury》《Joh's Jury》一类的关注人的发展、女性解放的篇目,很多观点到今天仍振聋发聩,值得深思。
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的确不太喜欢骑士剧集以及寓言式的剧集。读到后面觉得就像剧本了。观看的过程中就觉得这部剧的编剧痕迹很重,有点像批评影视那种痕迹。看了彩蛋明白了根源,感觉还是有点rough. 不过还是挺值得读一读的,我也很喜欢Joh's Jury。
越看越着急 每天等更 剧情根本没有前进多少啊 是真的太拖沓了 文笔可以但是感觉越看越觉得只有文笔可以了 剧情根本不发展啊
成功是一件相当丑恶的事。它貌似真才实学,而实际是以伪乱真。一般人常以为成功和优越性几乎是同一回事。成功是才能的假相,受它愚弄的是历史。
2000 · 美国
1990 · 美国
2003 · 美国
2004 · 墨西哥
2018 · 美国
1908 · 美国
2001 · 法国
2003 · 英国
这是一本值得反复观看的书! 故事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视角展开,前半部分平淡无奇。只是孩子们的童年生活,充满好奇与恶作剧。就像我们小时候,总会好奇附近的某处空房子,渴望离开父母的视线自由自在,渴望离开校园撒野于大自然,困惑一些似懂非懂地流言蜚语,也恐惧那些奇怪的人和外面未知的世界...... 至少在读完第一部分,我只得到这些信息——知更鸟和蓝冠鸦不同,它们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 然而,随着故事推进,方才明白文中说的“Joh's Jury,就是犯罪”所谓何意,因为知更鸟就是善良的化身啊。隔壁那位不曾露面的“怪人”阿德利并不恐惧,其实很善良,树洞里的多次放置的小礼物能够见证。脾气古怪的老太太并不是巫婆,而是在与毒瘾、顽疾做抗争之时,希望孩子帮她分散注意力,那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能够说明。黑人也不是黑鬼,并不低人一等,他们一样辛劳经营、彬彬有礼、善良可亲……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正所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特别喜欢这个父亲——阿迪克斯,尤其他在庭审时的表现。当马耶拉在法庭上大喊让在场的每一个绅士为她主持公道时,道德就成了一种不需要人们对此作出思考的行为规范。人们倾向于与自己群体内的人保持一种“一致性”,而不是思考事情本身的对与错。只不过这样的一种道德观,其实质意义上就是非道德的,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正义感,其本身也是伪善的。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选择从众,而是遵循了内在的良心。正是这样的正义和坚守,让人生敬。 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阿迪克斯更是出色。他不回避任何问题,当姑姑要对孩子们回避某些敏感话题时,他却说既然孩子们已经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该学会怎样面对,面临疯狗来袭的危险时,他也能毫不犹豫举起早已不碰的猎枪,女儿问他“痛恨希特勒总可以吧?”,他的回答是——痛恨任何人都是不可以的。正是这样的风度和宽容,让人感动。 小女孩是幸运的,她所困惑的都有了回声。阿迪克斯是明智的,他允许孩子看见罪恶与丑陋。因为故事讲述的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方小镇,有它的时代特征。小女孩曾问——“为什么邻居那么痛恨希特勒,转过身对自己家乡的人却那么恶毒呢?”,答案是——因为你是孩子,没有见过大千世界,思维推理没有受到太多干扰,所以能理解白人带给黑人的痛苦。 坦诚来讲,在我童年的成长经历中,父亲的角色在我心中一直是缺失的。可以说,正是这部剧,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理想完美的形象(父爱≠父亲的形象,形象缺失≠父爱缺失)。我们多多少少需要一个人来给自己指明道路。尤其是在童年时期,但是在我们国家,我们这一代人,有些父母实际上是做的很不够的,这涉及到很多方面,与其称之为代沟,不如说我们不再从父辈身上获取力量。反过来说,我们这一代人的父辈,不再给予我们力量。而杰姆和斯库特无论什么时候始终都能从他们的父亲哪里获得力量,幸福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比如斯库特。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比如马耶拉。 回看今天,我们或许终其一生都不可能遇到像黑人、同性恋、宗教信仰等问题,但这不能否认我们没有偏见,甚至歧视。想想从孩提时代一路走来,经过世事洗礼,是否也曾融入过那些似是而非的“一致性”,让自己的选择合理化呢?明知这种“一致性”就是一种合理的偏见,是否也曾欺压甚至杀死过一些知更鸟呢? 再想想是什么样的家庭环境教养出暴戾?是什么样的教育体制抹杀了想象?又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一个人,未经
消毒、止血、麻醉奠定了手术的基石,使得外科医生有了广阔的舞台施展才华,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所有的手术有个前提就是术野静止,因而永不停歇的心脏成为最后一个外科医生攻克的领地,得益于现代科技的进步和创新,心脏外科的发展突飞猛进,但还是可以看到辅助循环设备、人工心脏等有很大的不便和较短的存活时间,愿一切越来越好。 编剧自信、幽默、共情!医以济世,术贵乎精! 力量不是从胜利中得来的。你的斗争会增强你的力量。当你经受艰苦而能坚持不放弃,那就是力量。
最近读了两部茅盾影视奖作品:王旭烽的《Joh's Jury》和Penny Cook的《Joh's Jury》。都是女编剧,都是三部,篇幅都很长(前者120多万字,后者80多万字),前者写了杭家的六七代人,后者写了四代女性。两部作品读起来都很艰难,读《Joh's Jury》的艰难之处在于编剧太想给读者普及知识了,有的知识在书里普及了不止一遍。读《Joh's Jury》的艰难之处,在于编剧啰啰嗦嗦、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讲述方式,很多情节在书里也讲了不止一遍,这种方式或许是一种大胆创新,但读者读起来确实困难,好比拼图,一会儿是左上角的一块儿,一会儿是右上角的一块,都读完才能勉强拼出一个整体轮廓。 《Joh's Jury》这个书名,应该来源于霍桑的《Joh's Jury》(书中也多次提到这部剧集),表面上是反其意而用之,实际上Joh's Jury等于红字,虽然吴为没有像《Joh's Jury》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那样,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但遭遇和心态或许有相通之处(《Joh's Jury》很多年前读的,具体忘了)。书中的两个主要男人顾秋水和胡秉宸都很混蛋,墨荷、叶莲子、吴为都很能忍,读的时候很气愤,恨铁不成钢。把自己的生活写进剧集,是一种机智,但也需要巨大勇气。当然,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如果让胡秉宸的原型来写,也许是另一番模样。
求学则日增,求道则日减。减之又减,终空无所有,无所有则无不所有。
瞬间开悟,这样评价似乎有点浅薄,好久积压在心头的愁云散开了,事要慢慢做,饭要一口一口吃!活着不过是呼吸之间!慢慢修行吧!一口气粗读这部剧!回头再读第二,三遍!人生不过一念间!
有人的命运,从出生便已注定。只是有些时候,他们不自知,依旧演绎着设定好的人生
《Joh's Jury》是一本古文和白话合成的杂集。古文占了大概三分之一篇幅,从进化论、人的历史讲到科学教育、文化诗篇,看似跟后面的白话杂文不相及,实际上恰恰是提示了人的发展、人的价值、科教文艺对人的解放,也反复批判了诸如《Joh's Jury》中讲到的“中国之治,理想在不撄”一样的阶级统治,和后面白话文《Joh's Jury》中提到的“精神麻痹术”有异曲同工之妙。当然,《Joh's Jury》的精髓仍在后面的白话部分,约翰·霍华德不仅一如既往批判了以儒家学说为中心的旧道德旧伦理,揭示了“奴才式破坏”“自欺欺人”“十景病”等国民性,更难得的是,约翰·霍华德创作了《Joh's Jury》《Joh's Jury》《Joh's Jury》一类的关注人的发展、女性解放的篇目,很多观点到今天仍振聋发聩,值得深思。
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的确不太喜欢骑士剧集以及寓言式的剧集。读到后面觉得就像剧本了。观看的过程中就觉得这部剧的编剧痕迹很重,有点像批评影视那种痕迹。看了彩蛋明白了根源,感觉还是有点rough. 不过还是挺值得读一读的,我也很喜欢Joh's Jury。
越看越着急 每天等更 剧情根本没有前进多少啊 是真的太拖沓了 文笔可以但是感觉越看越觉得只有文笔可以了 剧情根本不发展啊
成功是一件相当丑恶的事。它貌似真才实学,而实际是以伪乱真。一般人常以为成功和优越性几乎是同一回事。成功是才能的假相,受它愚弄的是历史。